第13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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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市就是两国贸易往来的一个公开场所,给双方一个大机会,也免于战争带来的国家困扰。
  桂晓晓将一盘肉端到自己身边人面前:“给你的。”
  这是一个有点年纪的青年。他一身肌肤被晒成了麦色,眼眸微深陷,俊朗得能让周边女子忍不住多看两眼。他的俊美带足了异域风情,和京城儿郎截然不同。
  明明是个俊朗儿郎,可一笑起来就成了一个傻憨憨,露出整齐的白牙,眼弯得可爱:“谢谢晓晓。”
  桂晓晓被这张笑脸弄得心快速跳了几跳,忙转过了头,拿着自己那盘肉去倒辣椒粉:“笑得那么傻干什么……”
  那人笑得更加傻,傻得有点憨。
  他接过盘子,用手抓了肉往嘴里塞,被烫了也不自觉,反而吃得相当开心。
  刚烤好的肉相当美味,带着一股子奇怪的草味。桂晓晓原本在京城从来不会这么大块吃肉,没想到到了蒙古会这么乱吃。这儿的肉味和京城不同,吃多了喝两口茶解腻,味正好。
  她见男子吃得狂野,拿着辣椒粉给他也倒了点,还嘟囔了一声:“这可是辛夷特意让我哥的人带来蒙古的,京城都难得,便宜你了。”
  男子又朝着桂晓晓憨笑一下。
  旁人见了男子这样憨笑,忍不住失望转头。哎,长得好好的一个青年,结果一笑就暴露了。这儿的姑娘可不喜欢傻憨憨。她们只喜欢那种马上自由来去的男子汉。
  火堆边上,一个个男子比拼着武力,打斗成功的再去和自己心爱的女子求爱。洒脱又欢快。
  桂晓晓和男子就蹲在那儿吃肉,格格不入。
  “格根哈斯!”有人慌张跑过来,叫着男子的名字,“您可不要再乱跑了。”
  桂晓晓听着这叫声,侧头看向身边男子。就见男子欢快朝着那人晃手,示意自己就在这儿。
  格根哈斯是明玉的意思。
  在这片土壤上,大多数男子都喜欢叫猛兽的名字,像老鹰、黑虎、狮子、青龙等等,而女子更喜欢叫星光、明月、耀眼一类的名字。
  明玉这样的不常见。
  “啊,是桂小姐。”来人不习惯官话,用很古怪的调调叫着桂晓晓,略带歉意表示着,“格根哈斯又让您觉得麻烦了吧?”
  桂晓晓挑眉:“还行。他就是饿了,出来寻点吃的而已。”
  她是在互市上见到的格根哈斯。这男子不说话不笑还挺能唬人,站在一个摊子前头皱眉挑选着东西,还知道从自己口袋里取东西出来交换。
  但等稍微观察一段,就能见格根哈斯没什么金钱概念,只是好奇兜悠着整个集市,了解着互换的规则。
  他话不多,尽可能融入在集市内,却还是能被人一眼就从人群中扒拉出来。一身气势太过特殊,引人注目,想让人不在意都不行。
  格根哈斯点头,很认真回着话:“我只是出来吃肉。”
  一口官话,字正腔圆。
  来人更加无奈:“嗯是,吃肉。”
  说的好像他不给格根哈斯吃肉一样。
  桂晓晓问来人:“你吃么?大伙儿庆祝,边上那只烤全羊,再不吃等下可就没了。”
  那人摇了摇头,还是拒绝了桂晓晓。
  桂晓晓还没问格根哈斯,就见格根哈斯将盘子送到了她面前,一脸讨好:“还想吃。要辣椒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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