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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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她对视片刻,败下阵来,同意了她的观点:“你说得对,织女不太聪明的样子。”
  不多会儿,雁空山抽完烟回来了,雁晚秋突然叫住他,一本正经地让他看好我,特别是不要让人偷走我的衣服。
  她有时候很聪明,聪明的不像个五岁的小孩子,但有时候也天真的可爱,叫人不禁感叹“总算有点孩子样”的可爱。
  “什么衣服?”雁空山不解道。
  我好笑地跟他说了事情前因后果。
  雁空山了解经过后,并没有因为雁晚秋是个小孩子就轻视她的发言,反而非常认真地答应下来。
  “知道了,我会好好保护他的。”
  他转身去了厨房,我让雁晚秋自己先玩,起身跟过去,见他打开冰箱先后拿了罐冰啤和可乐。
  “喝吗?”他将可乐往我这边递了递。
  我伸手要接,他却换了只手,只是把冰啤塞到我手里。
  我莫名其妙地接过了,便听“啪”地一声,雁空山将易拉罐打开后才将那罐可乐给我。
  一手交可乐,一手交冰啤。
  摸着罐身上滑落的水珠,我的脑袋又开始晕晕乎乎。
  怎么有人做这种事的时候还可以头顶清清白白一点不粉呢?
  要不是我有通感能力,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对我有企图啊。
  “哥,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会不择手段也要留下对方吗?”
  雁空山仰头灌下一大口冰啤,酒液顺着他唇角滑落,眼看要顺着脖颈钻进衣领,他粗犷地撩起t恤下摆,抹去那溜不听话的酒液。
  “嗯?”他抬眼看我,似乎没有听清我的问题,“什么?”
  他有八块腹肌,真要命…
  我喉咙冒火,哑着声音道:“就是…你很喜欢对方的话,会为了留下‘他’甘愿做任何事吗?”
  他挑了挑眉,半开玩笑道:“比如偷衣服?”
  偷衣服这个梗是过不去了。
  我无奈道:“包括但不限于,你会吗?”
  他想了想,唇角勾起一抹讽笑,摇头道:“想走的人,你永远留不住。”
  第14章 彩排
  【我在挑战一样从前从未做过的事物,不一定能做好,但应该也不会搞砸。】
  网友a:少年人就是要勇于挑战。
  网友b:是什么是什么是什么?
  网友c:工作?还是追人?233或者给猫接生?
  张叔说正式“止雨祭”前还需要彩排两次,让我和雁空山吃过晚饭到指定地点集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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