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出名要趁早 第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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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你喜欢看什么书,格林童话还是安徒生童话?”
  “那你最想做什么呢?”
  曾莎终于顿住了脚步,撇过头看着他一板一眼的回答,“演员。”
  当曾宇泰还在默念着演员两个字眼,思索着是个什么玩意的时候,曾莎早已经走远了。
  当曾莎走到校门口的时候,一张大大的宣传海报吸引了她的注意:电影招小童星,有意者请于6月24日sf公司大楼一楼试镜处报名。
  sf...尽管在90年代,简介的宣传海报,不过公司的宣传手段做的的确不错,她想去,她想去试试。张爱玲有一句话:出名要趁早。
  “莎莎!莎莎!”曾莎看着出了神,没有注意到门外焦急的李阿姨。这个时候,学校的学生都走得差不多了,只有少数人的家长还在外面等着,曾莎走出去的时候,看到了门口的一辆劳斯莱斯,心想这个年代,是谁家会这么土豪的时候。
  曾宇泰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曾莎赶紧拽紧李阿姨去公交车站牌下,她就是想要离他那个烦人精跟屁虫远一点。
  曾宇泰路过那张海报的时候稍稍停留了两秒而后跑出去上了那辆土豪车。
  “莎莎今天一天在学校有没有乖乖呀,有没有好好学习,听说你们快期末考试了,你一定要努力啊,你爸爸工作那么辛苦,不能辜负他知道吗?”李阿姨柔声细语的问着叮嘱着。
  这些不说,曾莎也知道。她只是点点头没有多说话,静静的看着车窗外,一处一处的建筑树木从眼前飞过,就像飞逝的时光,二十年一晃就过去了。
  李阿姨牵着曾莎的手回家,她觉得这孩子今天安静了不少,虽然平时在外人前挺文静的,但对于熟悉的人话也不少。
  回去的路上,又要再次路过张尘家,曾莎低着头不去看,谁知一个小男孩突然跑了过来,冲到了曾莎的面前。
  “莎莎你放学了呀,喏,给你吃糖。”张尘把手里的握的发热的水果糖放到了曾莎的手里,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张尘比她大一岁,如今已经读小学一年级了,他学习不好,他家里人就把他放在附近最普通的小学里。
  曾莎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怎么也不能想到这个人后来在她最落魄的时候背叛她的样子,良久,曾莎把糖果还给了他,“我不吃糖,谢谢。”
  然后拉了拉李阿姨的衣角,仰着头说,“我们快回家吧。”
  chapter 3
  拒绝了张尘,和李阿姨回到家,曾莎搬来了小板凳在门前的小桌子前坐下,拿出今天的家庭作业认真的做起来,她努力的学习写着自己这个年纪的字迹,却还是被一旁偶尔过来看到的李阿姨称赞:莎莎的字进步真大!
  曾莎埋头写了好一会终忍不住抬头问正在厨房准备晚饭的李阿姨,“阿姨,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你爸爸啊,要晚些呢!”李阿姨大嗓门的说着,用并不标准的普通话。
  曾莎又低下头来继续写着,心里期待着,晚上可以见到爸爸了,曾莎的爸爸在她高三最关键的那一年,因工作劳累过度暴毙死去,这大概是最不应该最可惜的了,她的爸爸原本不该死去的啊。
  早知道她那个时候就该多多听话,多多孝顺爸爸他老人家。
  她这时候才意识到重生的好处,爸爸还健在,她还年纪尚轻,若能有一番作为,爸爸就不必工作那么辛苦了。另外她也认清了张尘这个人,往后的日子恐怕要多多远离他了。
  最好不要有接触了。
  厨房里渐渐的飘来了菜香味,曾莎做了会作业,胳膊腿上都被蚊子咬得满是包,t恤也被这闷热的天气逼的半湿。
  “莎莎准备洗手吃饭!”李阿姨端着菜出来放到客厅的饭桌上。
  曾莎把书本笔盒收起来装好,又把小板凳放回了原位。
  跑进洗手间,打开水龙头,冷水都变得有些温,冲去了小手上因为削铅笔落下了黑黑的污渍,曾莎洗了好一会才关上水龙头,挠了挠手臂上那个显眼的大红疙瘩,用指甲在上面掐出了一个十字。
  才有满足感的出来客厅吃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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