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2 / 4)
他明白了一切。
她与他竟是有着三世情缘。
难怪前世,他便时常觉得她熟悉,原来她是他第一世的妻子。
那一世的他与第二世乃至此时的他皆是不同。那时的他还不曾这般冷漠阴沉, 还有着温暖的一面。
那个他在遇见她之前并未娶妻,对于父皇母后安排的婚事一拖再拖,他不喜欢任何女人, 也不愿接近任何女人,直到他在庞府看到了她。
他对她一见钟情。他从来没想过这世间还能有一个让他如此心动,如此喜欢的姑娘。他把她带回府中,在他父皇的寝居跪了一天一夜,求来了娶她为妻。
他夫妻鹣鲽情深,鸾凤和鸣, 原本一切都是极好的,却没想到她中了那两心蛊。
他心痛悔恨, 不甘不舍, 昼夜难眠,翻看医书典籍,誓要救她,终是在那个午后看到了希望,从一页泛黄的书籍当中一行不起眼的小字上看到了那句“……不死者, 取其鲜血即服, 可缓其毒。”的话。
于是,他便从那天开始,以血相喂, 为她解了整整十七年的毒……
然,她终究还是离他而去了……
她走后,他夜夜留宿于往生之塔上……
甘愿变成一个冷漠之人,承受断情诅咒,以此相换,换-妻世世长生安乐,换-妻归回……
她,确实归回了……
他也如此,他们终是一起回到了原点,回到了最初,又历一世。
只可惜,茫茫人海,他夫妻彼此相忘,都没了前世的记忆,更是相见不识。
他也早已变了性子,不再是前世的那个温暖之人,更不再是前世的那个深情之人。他开始变得喜怒无常,变得暴戾,毫不在意情爱,毫不在意女人,无情无义,也无所谓谁是他的妻子。
他遵循了父皇与母后的安排,娶了年慕瑶,纳了安可盈,也接受了蓉惠姐妹……
乃至为帝之后,三宫六院……
他没有丝毫的感觉……
只是记得,当年江都庞家,他坐在凉亭之中饮酒,一度瞧着那空无一人的石子小路怔怔发呆,心,莫名的一阵刺痛……
是的,他没如同第一世一样在那与她初见。
他甚至根本不知她的存在。
他忘了她,忘了他割肉喂血了十七年,甘愿承受断情诅咒,也要换她生生世世长福安乐的妻子。
他忘了她。
唯独梦中偶尔出现一个模糊的身影和一支发簪……
他看不清那身影是谁,却看清了那发簪。
后来,他闲来无事,竟是画了那发簪,更是叫人打造了出来,为它取名为碧灵簪。
他很喜欢那支簪子,甚至莫名其妙的乃至御驾亲征,上了战场之时,也带上了它。
齐国无法抵御大燕的金戈铁马,那场战争只持续了半个多月。他吞并了齐国,控制了梁国,在齐梁之间的要道之上修筑了堡垒,下派亲信掌管。
原本至此,他便要回国了。但那个午后,他却见到了她。 ↑返回顶部↑
她与他竟是有着三世情缘。
难怪前世,他便时常觉得她熟悉,原来她是他第一世的妻子。
那一世的他与第二世乃至此时的他皆是不同。那时的他还不曾这般冷漠阴沉, 还有着温暖的一面。
那个他在遇见她之前并未娶妻,对于父皇母后安排的婚事一拖再拖,他不喜欢任何女人, 也不愿接近任何女人,直到他在庞府看到了她。
他对她一见钟情。他从来没想过这世间还能有一个让他如此心动,如此喜欢的姑娘。他把她带回府中,在他父皇的寝居跪了一天一夜,求来了娶她为妻。
他夫妻鹣鲽情深,鸾凤和鸣, 原本一切都是极好的,却没想到她中了那两心蛊。
他心痛悔恨, 不甘不舍, 昼夜难眠,翻看医书典籍,誓要救她,终是在那个午后看到了希望,从一页泛黄的书籍当中一行不起眼的小字上看到了那句“……不死者, 取其鲜血即服, 可缓其毒。”的话。
于是,他便从那天开始,以血相喂, 为她解了整整十七年的毒……
然,她终究还是离他而去了……
她走后,他夜夜留宿于往生之塔上……
甘愿变成一个冷漠之人,承受断情诅咒,以此相换,换-妻世世长生安乐,换-妻归回……
她,确实归回了……
他也如此,他们终是一起回到了原点,回到了最初,又历一世。
只可惜,茫茫人海,他夫妻彼此相忘,都没了前世的记忆,更是相见不识。
他也早已变了性子,不再是前世的那个温暖之人,更不再是前世的那个深情之人。他开始变得喜怒无常,变得暴戾,毫不在意情爱,毫不在意女人,无情无义,也无所谓谁是他的妻子。
他遵循了父皇与母后的安排,娶了年慕瑶,纳了安可盈,也接受了蓉惠姐妹……
乃至为帝之后,三宫六院……
他没有丝毫的感觉……
只是记得,当年江都庞家,他坐在凉亭之中饮酒,一度瞧着那空无一人的石子小路怔怔发呆,心,莫名的一阵刺痛……
是的,他没如同第一世一样在那与她初见。
他甚至根本不知她的存在。
他忘了她,忘了他割肉喂血了十七年,甘愿承受断情诅咒,也要换她生生世世长福安乐的妻子。
他忘了她。
唯独梦中偶尔出现一个模糊的身影和一支发簪……
他看不清那身影是谁,却看清了那发簪。
后来,他闲来无事,竟是画了那发簪,更是叫人打造了出来,为它取名为碧灵簪。
他很喜欢那支簪子,甚至莫名其妙的乃至御驾亲征,上了战场之时,也带上了它。
齐国无法抵御大燕的金戈铁马,那场战争只持续了半个多月。他吞并了齐国,控制了梁国,在齐梁之间的要道之上修筑了堡垒,下派亲信掌管。
原本至此,他便要回国了。但那个午后,他却见到了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