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各自的校園生活(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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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算是认真上课的学生,成绩中上,生活也没什么烦恼,父母工作忙却满宠我的。
  也许遗传了父亲过得太顺利就想找点有难度的事来做的个性,我有空的时候就会随便多学点东西。
  记性好这一点让我不用在意成绩掉太多,于是我把更多时间花在娱乐和学有兴趣的事,然而一些看到我像在玩乐的同学不断找我麻烦。
  他们不听我解释,擅自批评我,闹到我在学校的传闻差到等同于整天不读书还顾着玩的问题学生。
  就算我再怎么用读书挽回名声也没用,功课再好也只会被当成临时恶补和好运才做得好的,老师都无视这样的情形,我也渐渐习惯了那些恶意的目光和嘲讽。
  那些人看我不在意就更过分地不时在放学后欺负我,挑衣服遮住的地方打、泼一大桶冰水、抢走我记重点的笔记本,最严重的那次是用铁棍连敲好几下我的双脚,痛到我必须扶着墙壁回家,后来去检查就确定是骨折,我整整休养了一、两个月。
  至于为什么不告诉别人,是因为我当时以为忍一忍就没事了。
  回到学校后,状况好很多,但是那只是表面的平静。
  过了几个礼拜,我被约到偏僻的巷子,一群人拿刀砍向我。
  那是我第一次控制不住自己,想毁了对方,也确实那么做了。
  我被朝我挥来的第一刀刺中肩膀,反应快而稍微避开后,伤口不深,还算是轻伤。
  对当时的我来说,却是足以代表刀刃能威胁到我,那些人不怕弄伤我,我也不用怕弄伤他们。
  所以我抢下刀子,在异常的疯狂中刺伤十人以上的混混。
  我只是故意让血看起来流了很多,其实伤口几个礼拜就能好,不过那些人学不会教训,衝上来对我挥刀或殴打。
  不反击就是我死,于是我拼了命地把刀刺向敌人,他们的血流越多,我就越畅快。
  虽然中了好几刀,我依然像不怕痛一样地攻击对手,即使对方已倒地。
  最后,我赢了,用残忍的手段割下对方手上的皮却不取性命、狠狠戳刺血流不止的敌人伤口、在不怕死的对手还血肉模糊的伤口划更多刀让伤口重叠,那些人输给了我。
  他们就算都被救活了也忘不了我沾着无数次飞溅的鲜血,大笑着挥舞小刀的身影。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被欺负,也没人敢说我的是非,那些人因为害怕报復而识相地不说我的事。
  遗憾的是,我已经失去杀人的犹豫和动手处理危害我的人的罪恶感。
  偶然遇到她是在砍人的当天晚上,她穿着制服游荡,我则是避开人群,希望不引起注意就回到我独自居住的家。
  她是我回家的路上唯一遇到的人,我记得她是班上没什么存在感的女生,是我有时会看到,却没人注意到她的同学。
  夜晚的路灯照亮我和她相遇的那条路,她不害怕也不逃走,直视我的双眼。
  少女清澈的眼神对上我灰暗的双眼,让我深深地爱上了那不带一丝恶意的她。
  她拿出一条样式简单,绣了粉色心形的乾净白色手帕,擦拭我的脸,说了两句话:
  「我讨厌受伤,拜託你不要让我看到血。」
  「今天我心情好,手帕送你。」
  虽然再怎么擦也擦不掉血了,她还是很努力地擦着我沾满血的脸颊,离开时顺手把手帕给我,染红的心吸引了我的注意。
  当时我的脑海浮现出坐在课桌椅的她,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表现情绪。
  她双眼中不存在对我的同情,不,甚至什么也没有,像是空无一物的粉色水晶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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