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逢敌手 第46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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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我在美国认识你的时候,你告诉我你叫黎念,是a市人,父母双亡,来美国上大学,结果刚到这边,行李还有各类证件就被偷了,学校报到不了,也回不了国,身上没钱也没有认识的人,所以只好在酒吧里打工卖唱,赚点钱维持基本的生活。”
  当初沈煜和黎念相识,就是在酒吧里。那时陆柠才刚十八岁,长得很水灵,唱歌也好听,一口流利的英文配上那道独特的音色,深得酒吧顾客的喜欢。只是酒吧毕竟是酒吧,各色各样的人都有,而且黎念她又是孤身一人,没有后台也没有人撑腰,经常会被一些好色的顾客叫着去喝酒,虽然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奈何老板一直劝她,说这样来钱会快一点,有时候才会忍住心里的厌恶,去给顾客推一两次酒。
  直到有一次,一个顾客提出要她□□的要求,黎念气得直发抖,拼死都不愿意答应,挣扎着要走,酒吧老板过来劝她,说都到了这地步,而且这又是在美国,多做几次就习惯了。黎念还是不肯答应,那顾客也发了脾气,两人争执之下,她不小心用啤酒瓶把那人的脸给划伤了。那人便威胁她要赔钱,不然就把她送去警察局。
  黎念怕极了,沈煜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那时的沈煜并非是那种见义勇为的人,相反,他跟许多富家子弟一样,有着顽劣,高傲自大的脾性。只是在遥远的异国,看到一个和自己相同肤色,来自同一个国家的小姑娘,她怯懦地咬着唇,眼眶里蓄满了泪水,但还是咬住牙不让它掉出来的那副模样,让他心里一动,忍不住就上前为她解了围。
  后来再去酒吧,沈煜已经忘了那回事,中途的时候黎念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手里还拿着一沓钱,说是要还他上次帮她赔给那个男人的医药费,还说什么,他是她在美国遇到的,第一个好人。
  沈煜觉得挺可笑的,因为二十三岁的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他没打算收那笔钱,可黎念执意要还给他,还说什么做人要讲信用。当时他就觉得这个小女孩挺可爱的,也只是随口一提,让她不要再在这种地方打工,不安全。
  黎念说没办法,她没有证件,什么都没有,那些正规一点的地方都不愿意要她。沈煜当时认识一个朋友就在搞音乐这方面的东西,开了个小小的工作室,他想起这小姑娘好像唱歌不错,便问她愿不愿意去他朋友那做做杂工。
  然后这一来二往的,两人就熟络起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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