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侯爷父亲终于找到我和我娘了 第88节(2 / 4)
“她模样生得好惹人惦记,怎的就成了她的错?长得好就是狐媚吗?那些以貌取人之辈反倒成了受蛊惑的无辜一方吗?”
启明帝也很生气,怒道:
“怎么不是她的错?她自知颜色,卖弄颜色,与那蛊惑人心的狐狸有何分别?”
“陛下!平乐是臣弟钟爱之人,并非狐狸,并未蛊惑人心,请陛下慎言。”
秦砚听不得这些诋毁之言,哪怕是他一直尊重的皇兄也不能说。
启明帝看着这个他一手带大的亲弟弟,从小到大他都不曾发过这样大的脾气,今日为了区区一个女子竟失态至此。
“还说她没有蛊惑人心,你何时与朕这样说过话?”启明帝气得拍桌子,吓得殿外宫人们纷纷缩着脑袋,打起十二分精神,生怕受牵连。
“你越是如此,朕就越不会同意,朕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受人迷惑。”启明帝怒极,将遗诏抛还秦砚,说:
“你有遗诏在手,赐婚圣旨朕可以收回,但你想娶她,朕绝不同意!”
启明帝说完,便走向龙案,拿起御笔扭头找朱砂,像是要写新的圣旨般,边找边说:
“朕赐不了你的婚,但能赐她的,朕现在就拟诏书。”
秦砚愤然上前:“陛下将她赐给谁,臣弟便去抢谁。”
启明帝吹胡子瞪眼:“你敢!”
“陛下尽管试试,看臣弟敢不敢。”
秦砚也是被逼到临界点,什么话都敢说,把启明帝给气得够呛,手中御笔起起落落好几回,启明帝终究没有落下。
他将御笔往龙案上一抛,靠坐到龙椅上拧眉生气。
秦砚见状,上前在启明帝龙椅前蹲下,像小时候那般平和劝道:
“皇兄,臣弟并非有意与您作对,只是想要一个心仪女子,求皇兄成全。”
启明帝闭着眼睛深吸两口气,再睁眼时便冷静下来,对秦砚问:
“做侧妃行不行?”
秦砚坚决摇头:“不行,要正妃。”
启明帝:……
第77章
一道赐婚的圣旨在徐家掀起大浪,有人欢喜有人愁。
欢喜的是奉恩公府上下,愁的是当事人徐大小姐。
但任谁都想不到的是,就在圣旨下来的第二天下午,一道新的圣旨又送到奉恩公府。
新的圣旨中说,康平王持有先帝遗诏,遗诏中有特定婚配人选,皇帝也不敢违背先帝遗诏,因此前道赐婚圣旨就此作罢。另念奉恩公府大小姐徐思慧贤良淑德,善名远播,特封为嘉爵乡君,禄米一百八十斛,年俸三千。
圣旨的内容有点玄幻,说不好也挺好的,毕竟徐家没有任何损失,白得了个配享食邑的乡君之位;可说好又总觉得缺点意思,毕竟如果前道圣旨不作废,徐思慧是要做康平王妃的。
奉恩公府倒不是有多稀罕王妃这个位份,只是奉恩公素来看好的是康平王,若能成就婚事,那徐家就算正式投入康平王旗下,如今算是一场泡影终成空了。
而这件事里,最高兴的莫过于徐思慧。 ↑返回顶部↑
启明帝也很生气,怒道:
“怎么不是她的错?她自知颜色,卖弄颜色,与那蛊惑人心的狐狸有何分别?”
“陛下!平乐是臣弟钟爱之人,并非狐狸,并未蛊惑人心,请陛下慎言。”
秦砚听不得这些诋毁之言,哪怕是他一直尊重的皇兄也不能说。
启明帝看着这个他一手带大的亲弟弟,从小到大他都不曾发过这样大的脾气,今日为了区区一个女子竟失态至此。
“还说她没有蛊惑人心,你何时与朕这样说过话?”启明帝气得拍桌子,吓得殿外宫人们纷纷缩着脑袋,打起十二分精神,生怕受牵连。
“你越是如此,朕就越不会同意,朕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受人迷惑。”启明帝怒极,将遗诏抛还秦砚,说:
“你有遗诏在手,赐婚圣旨朕可以收回,但你想娶她,朕绝不同意!”
启明帝说完,便走向龙案,拿起御笔扭头找朱砂,像是要写新的圣旨般,边找边说:
“朕赐不了你的婚,但能赐她的,朕现在就拟诏书。”
秦砚愤然上前:“陛下将她赐给谁,臣弟便去抢谁。”
启明帝吹胡子瞪眼:“你敢!”
“陛下尽管试试,看臣弟敢不敢。”
秦砚也是被逼到临界点,什么话都敢说,把启明帝给气得够呛,手中御笔起起落落好几回,启明帝终究没有落下。
他将御笔往龙案上一抛,靠坐到龙椅上拧眉生气。
秦砚见状,上前在启明帝龙椅前蹲下,像小时候那般平和劝道:
“皇兄,臣弟并非有意与您作对,只是想要一个心仪女子,求皇兄成全。”
启明帝闭着眼睛深吸两口气,再睁眼时便冷静下来,对秦砚问:
“做侧妃行不行?”
秦砚坚决摇头:“不行,要正妃。”
启明帝:……
第77章
一道赐婚的圣旨在徐家掀起大浪,有人欢喜有人愁。
欢喜的是奉恩公府上下,愁的是当事人徐大小姐。
但任谁都想不到的是,就在圣旨下来的第二天下午,一道新的圣旨又送到奉恩公府。
新的圣旨中说,康平王持有先帝遗诏,遗诏中有特定婚配人选,皇帝也不敢违背先帝遗诏,因此前道赐婚圣旨就此作罢。另念奉恩公府大小姐徐思慧贤良淑德,善名远播,特封为嘉爵乡君,禄米一百八十斛,年俸三千。
圣旨的内容有点玄幻,说不好也挺好的,毕竟徐家没有任何损失,白得了个配享食邑的乡君之位;可说好又总觉得缺点意思,毕竟如果前道圣旨不作废,徐思慧是要做康平王妃的。
奉恩公府倒不是有多稀罕王妃这个位份,只是奉恩公素来看好的是康平王,若能成就婚事,那徐家就算正式投入康平王旗下,如今算是一场泡影终成空了。
而这件事里,最高兴的莫过于徐思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