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4)
“她不想让你再为她的事情生气!你明白吗?你每生气一次,为她激动一次,都等于让她欠你一次。越欠越多,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还。”
余乐说不出话,半晌才讲出一句:“谁要她还?”
“你对她太好了,她会害怕。”
“……我懂了。”余乐甩开商稚言的手。他冲到场边,从谢斯清手里抓过外套和手机,转身奔向停车场。
应南乡回到公司坐下,开始检查手底下新策划发过来的项目ppt。公司里还有不少加班的人,全都在为接下来的一个招标项目奋斗。
“十五分钟后开会。”她在群内通知,“mike做好ppt了,我们针对ppt的呈现逻辑再讨论一次。”
此时手机响起,是余乐打来的电话。
“我在你公司楼下。”余乐有点儿着急,“你下来一趟。”
“我要开会。”应南乡看了眼手表,“十点再约可以吗?”
“不可以。”余乐顿了顿,“你给我五分钟就行。”
应南乡只得风风火火冲下楼。余乐还穿着球服,手上攥着车钥匙和手机,胸膛微微起伏。
“你不知道怎么还我对吧?”余乐没头没脑冲她喊了一句。
应南乡困惑极了:“你怎么一头汗,我没带纸巾……你跟我上去吧,歇一歇,喝口茶……”
余乐抓紧她的手,不让她离开:“你欠我这么多,我告诉你应该怎么还。”
应南乡愈发莫名:“你在说什么?”
“……求你了。”余乐紧紧盯着她的眼睛,没有一丝犹豫,“跟我在一起吧。”
第47章 光头仔(3)
这或许不是表白。应南乡的头脑眩晕了一瞬,余乐抓住她的手不肯放,不声不响等待她的回答。
余乐常把想自己、喜欢自己挂在嘴边,尤其是年少时。有些话听多了就不觉得特别,尤其她知道,余乐是个习惯开玩笑的人。他那么跳脱,整天吧嗒吧嗒个没完没了,等应南乡意识到这人所说的全都是真话,余乐的印象却已经固定下来,难以改变。
余乐第一次凶她,是在高三过年的时候,因为商稚言和谢朝的事情。应南乡觉得诧异,也觉得好奇,她以为这个喜欢自己的男孩会跟别人一样顺从自己,但那一刻起,她忽然意识到,余乐身上有一些坚定的、谁都无法动摇的原则。他的诚恳与正直,那一刻开始才真正打动应南乡。
在北京求学数年,连应南乡的舍友都认识了余乐,她们和应南乡一样喊他“乐仔”,把他当做应南乡的哥哥。2012年世界末日那天,应南乡带去给余乐的除了一个行李箱的礼物,还有她鼓足勇气的一句话:我答应你。
但余乐带来了自己的女朋友,应南乡没有说出它的机会。
她分神了,余乐喊了她一声:“应南乡,你现在给我一个答复。你愿意,我们就在一起。你不愿意,我立刻放弃。不,我永远放弃。”
他太认真了。应南乡心想,他永远这么认真,认真得让她生怯,生怕自己有对不起他的地方,那一步迈出去实在需要太大太多的勇气。
“放弃是指……”但她还想再确认一遍,“我们做最普通的朋友是吗?”
“不是。我不能忍受继续和你当朋友,看你结识别的男孩,和他们谈恋爱,甚至可能和一个我压根不乐意看到的人结婚。我很努力地试过了,小南,我以为我可以,但我真的做不到。”余乐喘了一口气,“我比你想象的还要喜欢你。我们不能做朋友,或者成为恋人,或者老死不相往来。你只能二选一。”
应南乡完全愣住了,只是木木地盯着余乐。沉默胶着,最后是余乐先开口。他抬起手,作出了投降的姿势:“我明白了。再见。”
他转身要走,应南乡的身体先于意识行动了——她拽着余乐的手让他回头,然后跌入他怀中。她抱着余乐,狠狠吻了他。
余乐没反应过来,等他抱住应南乡了,应南乡已经揽着他肩膀开始哭:“你是不是听言言说了什么?你是不是可怜我?我不可怜……余乐,你不许可怜我!我喜欢一个人就全心全意,我输了就输了,我不要你同情!”
她说话颠三倒四,余乐摸着她头发,把她抱得极紧。 ↑返回顶部↑
余乐说不出话,半晌才讲出一句:“谁要她还?”
“你对她太好了,她会害怕。”
“……我懂了。”余乐甩开商稚言的手。他冲到场边,从谢斯清手里抓过外套和手机,转身奔向停车场。
应南乡回到公司坐下,开始检查手底下新策划发过来的项目ppt。公司里还有不少加班的人,全都在为接下来的一个招标项目奋斗。
“十五分钟后开会。”她在群内通知,“mike做好ppt了,我们针对ppt的呈现逻辑再讨论一次。”
此时手机响起,是余乐打来的电话。
“我在你公司楼下。”余乐有点儿着急,“你下来一趟。”
“我要开会。”应南乡看了眼手表,“十点再约可以吗?”
“不可以。”余乐顿了顿,“你给我五分钟就行。”
应南乡只得风风火火冲下楼。余乐还穿着球服,手上攥着车钥匙和手机,胸膛微微起伏。
“你不知道怎么还我对吧?”余乐没头没脑冲她喊了一句。
应南乡困惑极了:“你怎么一头汗,我没带纸巾……你跟我上去吧,歇一歇,喝口茶……”
余乐抓紧她的手,不让她离开:“你欠我这么多,我告诉你应该怎么还。”
应南乡愈发莫名:“你在说什么?”
“……求你了。”余乐紧紧盯着她的眼睛,没有一丝犹豫,“跟我在一起吧。”
第47章 光头仔(3)
这或许不是表白。应南乡的头脑眩晕了一瞬,余乐抓住她的手不肯放,不声不响等待她的回答。
余乐常把想自己、喜欢自己挂在嘴边,尤其是年少时。有些话听多了就不觉得特别,尤其她知道,余乐是个习惯开玩笑的人。他那么跳脱,整天吧嗒吧嗒个没完没了,等应南乡意识到这人所说的全都是真话,余乐的印象却已经固定下来,难以改变。
余乐第一次凶她,是在高三过年的时候,因为商稚言和谢朝的事情。应南乡觉得诧异,也觉得好奇,她以为这个喜欢自己的男孩会跟别人一样顺从自己,但那一刻起,她忽然意识到,余乐身上有一些坚定的、谁都无法动摇的原则。他的诚恳与正直,那一刻开始才真正打动应南乡。
在北京求学数年,连应南乡的舍友都认识了余乐,她们和应南乡一样喊他“乐仔”,把他当做应南乡的哥哥。2012年世界末日那天,应南乡带去给余乐的除了一个行李箱的礼物,还有她鼓足勇气的一句话:我答应你。
但余乐带来了自己的女朋友,应南乡没有说出它的机会。
她分神了,余乐喊了她一声:“应南乡,你现在给我一个答复。你愿意,我们就在一起。你不愿意,我立刻放弃。不,我永远放弃。”
他太认真了。应南乡心想,他永远这么认真,认真得让她生怯,生怕自己有对不起他的地方,那一步迈出去实在需要太大太多的勇气。
“放弃是指……”但她还想再确认一遍,“我们做最普通的朋友是吗?”
“不是。我不能忍受继续和你当朋友,看你结识别的男孩,和他们谈恋爱,甚至可能和一个我压根不乐意看到的人结婚。我很努力地试过了,小南,我以为我可以,但我真的做不到。”余乐喘了一口气,“我比你想象的还要喜欢你。我们不能做朋友,或者成为恋人,或者老死不相往来。你只能二选一。”
应南乡完全愣住了,只是木木地盯着余乐。沉默胶着,最后是余乐先开口。他抬起手,作出了投降的姿势:“我明白了。再见。”
他转身要走,应南乡的身体先于意识行动了——她拽着余乐的手让他回头,然后跌入他怀中。她抱着余乐,狠狠吻了他。
余乐没反应过来,等他抱住应南乡了,应南乡已经揽着他肩膀开始哭:“你是不是听言言说了什么?你是不是可怜我?我不可怜……余乐,你不许可怜我!我喜欢一个人就全心全意,我输了就输了,我不要你同情!”
她说话颠三倒四,余乐摸着她头发,把她抱得极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