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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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头的天,已经鱼肚白了,我拉着她的手问,“红桑,我昨天在学堂写的诗,可有带回来?”
  她一面给我擦汗,一面摇头,“小姐又写了什么新诗?奴婢昨日并不曾瞧见。”
  我不由地打了个冷战,清晰地记得,昨天我被成章和扛回来的时候,他的两手也是空空的,那么这诗,必定还在国子监了!
  我倒不是真怕被他发现这诗之后,来嘲笑我,我是担心自己写的见贤思齐这四个大字。
  成章和和齐修贤又是很好的朋友,若真发现了,恐怕叫人难以不往这上头想。
  事关重大,我一定要赶在成章和前头,把纸笺给拿回来。于是,我便起身下榻,红桑顺着我的意思,手忙脚乱地给我梳洗打扮,又关切道,“小姐如此匆忙,是要去哪里吗?”
  我一刻也不敢停歇,急急忙忙地给系好衣带,“我要去趟国子监,昨天落了点东西在那儿。”
  红桑并不知,我要去找什么,只是担心我疲惫,便说道,“小姐,不如让奴婢替你跑一趟吧,现在天色还早着呢,若是去了,怕也只能在门口候着。”
  “候着,我也得去!那东西,说不好能决定我的生死呢!”我对着铜镜,伸手去理额前的鬓发,又想起昨日良娣送的金步摇,便想着一并带上,回来的时候,专程找成章和,也好灭灭他的威风。
  我要堂而皇之地告诉他,他丢得虽然是一对耳坠子,却是他太子的颜面。我和良娣的感情,也绝不会因为旁人的挑拨离间,而疏远半分。
  我目光注视着铜镜,左手理鬓发,右手伸到妆奁里一顿乱摸。
  金钗尖锐,一下子就划破了我的手腕,顿时鲜血直流,疼得直掉泪。
  红桑见状,赶忙去取金疮药,我忍着痛把金钗从地上拾捡起来。
  白皙的手腕上,有了一道不浅的沟壑,正在往外源源不断地冒着血珠子,红桑也急得直掉眼泪,上药的时候,忍不住抱怨,“小姐,良娣她也太大意了,这金钗的尾端如此尖锐,怎么也不叫工匠修整好?幸而只是伤了手,要是划破了脸庞,那该如何是好?”
  “这不怨她,是我自己不小心的,”我忙解释道,“红桑,你不要对她抱有成见,可能在你的眼里我们两个之间,因为成章和的存在,注定不能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可也不能否认,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姑娘。”
  红桑似乎不愿意认同我这番话,只是盯着我的手腕,心急火燎道,“小姐,这血怕是止不住啊,要不奴婢去传个太医吧!”
  “你分明就是没有用力,”我从她手中接过绷带,用力地往上捆了捆,这一下,疼得我浑身发抖,好在血终于止住了。
  只是我赶到国子监的时候,还是晚了一步。书童说,昨日学生的功课,已通通收整好了,放在了藏书阁。
  于是我不得不再跑一趟藏书阁,才到门口的时候,我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案前。
  身影太过熟悉了,哪怕隔得这么远,我也能一眼认出来就是齐修贤,他穿了件靛青色长袍,越发显得气质儒雅,叫人收不走眼眸。
  却在这时,成章和爽朗的声音,从里头飘了出来。
  第35章
  笑声比平日里还要得瑟猖狂, 更像是喝醉了酒,我瞧见坐在他对面的齐修贤,双眸阴冷。
  成章和敲了敲桌子, 气宇轩昂道, “齐修贤,你知不知道, 谢瑶她喜欢我,还特意为我写首惊天地泣鬼神的情诗!”
  我听后, 不由皱眉, 果然后下手遭殃,怕是这一世英名要毁在这拙劣的诗句上了!
  “你瞧瞧, 说它狗屁不通吧,还挺压韵!”他高兴地指着白纸黑字, “她为了博得我的欢心,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啊!”
  我又气又急, 但眼下的情形告诉我,只有克制。我屏住呼吸, 等待齐修贤的回答。
  他温文尔雅的声音,终于还是不紧不慢地响了起来, “殿下说笑了, 太子妃爱慕你,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我开始没听懂这话的意思, 反应过来之后,差点没笑出声来。
  齐修贤是想告诉成章和,倘若我对他没有半分意思,那才叫讽刺呢!就算我为他写了诗,那也是在情理之中, 没什么可炫耀的!而人总会在有意无意间,去向旁人展示自己所不曾拥有的东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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