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节(2 / 4)
她的通知书,是要让大山他们帮忙带回来,可是这么大的雪,还是不放心。
所以两人带着从山上打来的大鱼去了学校,给每位老师都送了,谢谢对她的照顾。
过年了,自己真的有心急了,想要带着她马上离开。想要单独跟她在一起。
终于到了离开的日子,两人一起离开,那时候自己的想法就是小两口一起回家的感觉。
火车上的人真是太多了。小姑娘不太适应。
不过半路上她买了对面人的首饰后,好像很高兴。
难道她喜欢这些?以后自己一定给她多准备。
终于下车了。两人一起回家,看到她满意的笑脸,什么都值了。
她非常的喜欢那窗帘,自己没有告诉她,这是自己师娘给的。
带着她逛了学校,那时候自己正在建立自己的事业,难免对她忽略。
不过她也不是没有人照顾。张兴国父子对她非常的好。
当时自己想着他们对红梅好,可能就是因为红梅的父母曾经是张兴国的手下的原因?
可是怎么知道张守义对红梅也有特殊的感情?
开学以后,自己也就只有在食堂才能看到她。
实在是因为她太漂亮了,再加上全国状元的事,所以很多男同学私下讨论的都是她,这让自己非常的有危机感。
可是看了一圈,也没有发现有比自己长得好看得也就放心了。
因为小丫头说过,她就喜欢长得漂亮的。自己的长相应该能够入得了她的眼。
小丫头的光彩是淹没不了的,很快的她就到了学生会,而且成了学生会的副主席,这可是别人可遇不可求的事,但是她并不是特别的热衷。
单勉之更是对她非常的看中。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服装,学习报都办的有声有色的。
她现在是整个首都大学男学生心中的女神。
自己也在她的隔壁买了房子。每周都会和她一起,不过她有点躲着自己的意思了。
自己在她家碰上张家父子就不止一次了。每次都是好吃的。自己当时真的非常的嫉妒。
可是还是放松了,以为她还小,自己还有的是时间。
自己因为一些原因必须去海市,这件事自己考虑了很长时间,可是最后还是自己的理智占了上风,离开了她,去了海市。
在那里,自己还要兼顾这学习报的事,非常的忙碌。
两人也一直有写信,虽然小丫头的信总是那么简单。那也是自己的盼望。
这边有二爷的帮忙,自己实习还是非常的成功的,在下面积累政绩。
可是在第二年的时候自己居然接到了爸爸的电话,说她和张守义结婚了。她才多大啊,怎么能结婚呢?当时这个消息对自己来说就是晴天霹雳。
自己要回去,哪怕就是自己以前的努力都白费了,也要回去,她是自己的,谁也不能抢走。自己一定要追回她。
可是已经没有回去的车次了。等,就等一天,可是第二天,接到了她的电话。 ↑返回顶部↑
所以两人带着从山上打来的大鱼去了学校,给每位老师都送了,谢谢对她的照顾。
过年了,自己真的有心急了,想要带着她马上离开。想要单独跟她在一起。
终于到了离开的日子,两人一起离开,那时候自己的想法就是小两口一起回家的感觉。
火车上的人真是太多了。小姑娘不太适应。
不过半路上她买了对面人的首饰后,好像很高兴。
难道她喜欢这些?以后自己一定给她多准备。
终于下车了。两人一起回家,看到她满意的笑脸,什么都值了。
她非常的喜欢那窗帘,自己没有告诉她,这是自己师娘给的。
带着她逛了学校,那时候自己正在建立自己的事业,难免对她忽略。
不过她也不是没有人照顾。张兴国父子对她非常的好。
当时自己想着他们对红梅好,可能就是因为红梅的父母曾经是张兴国的手下的原因?
可是怎么知道张守义对红梅也有特殊的感情?
开学以后,自己也就只有在食堂才能看到她。
实在是因为她太漂亮了,再加上全国状元的事,所以很多男同学私下讨论的都是她,这让自己非常的有危机感。
可是看了一圈,也没有发现有比自己长得好看得也就放心了。
因为小丫头说过,她就喜欢长得漂亮的。自己的长相应该能够入得了她的眼。
小丫头的光彩是淹没不了的,很快的她就到了学生会,而且成了学生会的副主席,这可是别人可遇不可求的事,但是她并不是特别的热衷。
单勉之更是对她非常的看中。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服装,学习报都办的有声有色的。
她现在是整个首都大学男学生心中的女神。
自己也在她的隔壁买了房子。每周都会和她一起,不过她有点躲着自己的意思了。
自己在她家碰上张家父子就不止一次了。每次都是好吃的。自己当时真的非常的嫉妒。
可是还是放松了,以为她还小,自己还有的是时间。
自己因为一些原因必须去海市,这件事自己考虑了很长时间,可是最后还是自己的理智占了上风,离开了她,去了海市。
在那里,自己还要兼顾这学习报的事,非常的忙碌。
两人也一直有写信,虽然小丫头的信总是那么简单。那也是自己的盼望。
这边有二爷的帮忙,自己实习还是非常的成功的,在下面积累政绩。
可是在第二年的时候自己居然接到了爸爸的电话,说她和张守义结婚了。她才多大啊,怎么能结婚呢?当时这个消息对自己来说就是晴天霹雳。
自己要回去,哪怕就是自己以前的努力都白费了,也要回去,她是自己的,谁也不能抢走。自己一定要追回她。
可是已经没有回去的车次了。等,就等一天,可是第二天,接到了她的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