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2 / 4)
她这人天生爱玩儿,又玩儿得挺开。一般跟当地的朋友们凑在一块儿了,唱起歌来,没有几个小时的时间,心中的热情根本打不住。
她们这次来的县城也是一宝地。
临扬县,古时候据说是专出美女和美男的地方。
当地少数民族居多,沈倩带着琳达过来,林湄正巧有假,也一起跟着。
琳达安排得十分妥当,提前还找了一个当地的翻译小金。
小金是在城市里头读过书的大学生。
本来从事的是听上去无比洋气的电子专业,可后来陆陆续续遇到了不少事儿,一时心灰意冷,便在二十八岁这年,痛下狠心,辞职回乡,承包了当地一个巨大农场,开始做起了自己的事业。
小金在城市里待了好些年,骨子里却依然有着少数民族的直爽与火热。
他看见沈倩的第一眼,就像是看见了一个冒着粉红色爱心的巨大物体,直愣愣的往自己心坎儿上撞,让没谈过几次恋爱的他很是措手不及,脸上一时发烫,甚至连原本流利的普通话也说得磕磕绊绊了起来。
好在琳达是情场老手,见他总把视线投向沈倩和林湄那边,立马察觉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但她以为小金瞧上的人是林湄。
毕竟,沈倩如今已经有了名气,大多数人都知道她已婚的身份,想来不会把主意打到她的头上。
而林湄长得也挺不错,虽然是自己堂哥陈大泉的女朋友,可陈大泉那人琳达知道得很,脾气差,嗓门儿大,脑子有病还脚臭。
对于林湄这样一个曾经遭受过人生打击却仍然站了起来的女人来说,琳达觉得,她找着陈大泉可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更不要说陈大泉那人轴得厉害,一心要把第一次留在结婚后,他倒是完全不考虑人家女同志的个人需求问题,光想着成全自己一点伟大的高洁了。
所以平时一见到林湄,琳达时不时就喜欢开点儿小玩笑,或是说说陈大泉的坏话。
此时,她见小金第十二次望向林湄那边,轻咳一声,坏心思起来,便开口说了:“小金啊,你有没有喜欢的姑娘?”
在小金眼里,琳达也是挺漂亮一姑娘,可她身上的精致气息过于浓重,跟他以前在城市上班时遇着的办公室女郎很是相似,让他有些害怕。
于是小金点了点头,一边带着他们走,一边没有底气地“嗯”了一声。
琳达于是乐了,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老神在在地说到:“其实啊,这人的感情是很奇特的,有时候,你勇敢一点说出来,可能事情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小金没有想到自己的心事竟然被人看穿,一时手足无措,便低声回答:“可我没追过姑娘,我上一个女朋友还是我们村儿里的阿芒,她现在孩子都有四个了。”
琳达声音一梗,脸上神情越发严肃起来:“你这样纯情很难得,真的,有不少姑娘就好你这一口。你别怕,先试试把心里话说出来。”
小金于是抿着嘴巴,手指也开始偷偷绕起了衣角:“可我不知道怎么说。”
琳达一拍他的后背,声音跟着提高了一点儿:“这有什么不知道说的,你就代入一个具体的时间和画面,然后加上一点儿文艺的词汇,最后以海沽石烂、霸道总裁的宣言结尾,真的,现在姑娘都吃这一套。比如我给你打个板儿,你就说,我在那个军训的下午,看见你帮其他女同学拿水的背影,你的善良一瞬间就击中了我的心脏,后来回到寝室,我告诉我自己,这就是我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的女人,我要你做我的女人,就现在。这样的话从男同志口里说出来,姑娘们实在很难不被感动。”
小金若有所思,他一边走着,一边回头瞄了瞄沈倩笑嘻嘻的小脸,手指渐渐握紧,像是下定了决心。
于是,当天晚上,小金带着三个人回到暂住的旅社,他整理衣服,站在沈倩的房门前面,便沉声开口了,先是一句饱含深情的“啊”,像念诗词似的,然后,拿出背后一大包奖状,放在沈倩面前,棒读一般,语气正经地大声喊到:“沈小姐,在你来的那个早上,我带着我的猪在朝阳下散步,在那一群猪里面,我第一眼就看见了你的笑脸,我好像被一个叫作爱情的东西一瞬间打到了脆弱的天灵盖儿,掀开来,里面除了猪,全都是你。等我把我的猪都赶回猪圈之后,我望着它们嗷嗷待哺的脸,告诉我自己,你就是我寻找了多年的母亲,哦不是,是猪的母亲,哦不,也不对,总之,我想要你,跟我一起做这块山头的女大王,或许我现在还不算富裕,但只要我们按时吃饭,勤奋养猪,总有一天会成为名副其实的霸道总裁。”
林湄站在原地,嘴巴使劲抖动。
她知道自己在这样的时候笑出声来,可能十分不仁道,所以,她连忙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憋得很是用力。
琳达原本拿手机给陈大泉直播着,想让他看看自己的女朋友有多抢手,也好早日开窍,把人娶回去,只是没想到,这小金看着挺实在,肖想的,居然是自家完美的大boss,简直岂有此理。
而更可怕的是,沈倩居然还真被他感动了。
沈倩此时抹了抹自己眼角不存在眼泪水儿,往前一步,接过他手里的各种奖状,开口叹气,很是惹人深思:“哎,可惜我早早得嫁良人,不然,就以你这样的诚恳,我真的要心动。我算过了,临扬县这边林业、畜牧业资源都很丰富,像你这样的养殖基地,不用多久,就能一片山头变两片,两片变四片,五年之后奔小康,六年之后成为养殖大户,最后,说不定我都能成为这一块儿当之无愧的乳猪之母!” ↑返回顶部↑
她们这次来的县城也是一宝地。
临扬县,古时候据说是专出美女和美男的地方。
当地少数民族居多,沈倩带着琳达过来,林湄正巧有假,也一起跟着。
琳达安排得十分妥当,提前还找了一个当地的翻译小金。
小金是在城市里头读过书的大学生。
本来从事的是听上去无比洋气的电子专业,可后来陆陆续续遇到了不少事儿,一时心灰意冷,便在二十八岁这年,痛下狠心,辞职回乡,承包了当地一个巨大农场,开始做起了自己的事业。
小金在城市里待了好些年,骨子里却依然有着少数民族的直爽与火热。
他看见沈倩的第一眼,就像是看见了一个冒着粉红色爱心的巨大物体,直愣愣的往自己心坎儿上撞,让没谈过几次恋爱的他很是措手不及,脸上一时发烫,甚至连原本流利的普通话也说得磕磕绊绊了起来。
好在琳达是情场老手,见他总把视线投向沈倩和林湄那边,立马察觉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但她以为小金瞧上的人是林湄。
毕竟,沈倩如今已经有了名气,大多数人都知道她已婚的身份,想来不会把主意打到她的头上。
而林湄长得也挺不错,虽然是自己堂哥陈大泉的女朋友,可陈大泉那人琳达知道得很,脾气差,嗓门儿大,脑子有病还脚臭。
对于林湄这样一个曾经遭受过人生打击却仍然站了起来的女人来说,琳达觉得,她找着陈大泉可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更不要说陈大泉那人轴得厉害,一心要把第一次留在结婚后,他倒是完全不考虑人家女同志的个人需求问题,光想着成全自己一点伟大的高洁了。
所以平时一见到林湄,琳达时不时就喜欢开点儿小玩笑,或是说说陈大泉的坏话。
此时,她见小金第十二次望向林湄那边,轻咳一声,坏心思起来,便开口说了:“小金啊,你有没有喜欢的姑娘?”
在小金眼里,琳达也是挺漂亮一姑娘,可她身上的精致气息过于浓重,跟他以前在城市上班时遇着的办公室女郎很是相似,让他有些害怕。
于是小金点了点头,一边带着他们走,一边没有底气地“嗯”了一声。
琳达于是乐了,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老神在在地说到:“其实啊,这人的感情是很奇特的,有时候,你勇敢一点说出来,可能事情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小金没有想到自己的心事竟然被人看穿,一时手足无措,便低声回答:“可我没追过姑娘,我上一个女朋友还是我们村儿里的阿芒,她现在孩子都有四个了。”
琳达声音一梗,脸上神情越发严肃起来:“你这样纯情很难得,真的,有不少姑娘就好你这一口。你别怕,先试试把心里话说出来。”
小金于是抿着嘴巴,手指也开始偷偷绕起了衣角:“可我不知道怎么说。”
琳达一拍他的后背,声音跟着提高了一点儿:“这有什么不知道说的,你就代入一个具体的时间和画面,然后加上一点儿文艺的词汇,最后以海沽石烂、霸道总裁的宣言结尾,真的,现在姑娘都吃这一套。比如我给你打个板儿,你就说,我在那个军训的下午,看见你帮其他女同学拿水的背影,你的善良一瞬间就击中了我的心脏,后来回到寝室,我告诉我自己,这就是我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的女人,我要你做我的女人,就现在。这样的话从男同志口里说出来,姑娘们实在很难不被感动。”
小金若有所思,他一边走着,一边回头瞄了瞄沈倩笑嘻嘻的小脸,手指渐渐握紧,像是下定了决心。
于是,当天晚上,小金带着三个人回到暂住的旅社,他整理衣服,站在沈倩的房门前面,便沉声开口了,先是一句饱含深情的“啊”,像念诗词似的,然后,拿出背后一大包奖状,放在沈倩面前,棒读一般,语气正经地大声喊到:“沈小姐,在你来的那个早上,我带着我的猪在朝阳下散步,在那一群猪里面,我第一眼就看见了你的笑脸,我好像被一个叫作爱情的东西一瞬间打到了脆弱的天灵盖儿,掀开来,里面除了猪,全都是你。等我把我的猪都赶回猪圈之后,我望着它们嗷嗷待哺的脸,告诉我自己,你就是我寻找了多年的母亲,哦不是,是猪的母亲,哦不,也不对,总之,我想要你,跟我一起做这块山头的女大王,或许我现在还不算富裕,但只要我们按时吃饭,勤奋养猪,总有一天会成为名副其实的霸道总裁。”
林湄站在原地,嘴巴使劲抖动。
她知道自己在这样的时候笑出声来,可能十分不仁道,所以,她连忙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憋得很是用力。
琳达原本拿手机给陈大泉直播着,想让他看看自己的女朋友有多抢手,也好早日开窍,把人娶回去,只是没想到,这小金看着挺实在,肖想的,居然是自家完美的大boss,简直岂有此理。
而更可怕的是,沈倩居然还真被他感动了。
沈倩此时抹了抹自己眼角不存在眼泪水儿,往前一步,接过他手里的各种奖状,开口叹气,很是惹人深思:“哎,可惜我早早得嫁良人,不然,就以你这样的诚恳,我真的要心动。我算过了,临扬县这边林业、畜牧业资源都很丰富,像你这样的养殖基地,不用多久,就能一片山头变两片,两片变四片,五年之后奔小康,六年之后成为养殖大户,最后,说不定我都能成为这一块儿当之无愧的乳猪之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