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节(3 / 4)
卫婵沅道:“花神医,你可太好了。不如这样,我这眉间血,你还要不要了,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
神医笑了,“不要了。”他不是不要,而是现在看着卫婵沅,想起她在雪山上为陈逾白所做的一切,因为救人让自己经脉逆行,还选择永远的隐瞒,由此背负了妖星骂名,他实在不忍看她身上再发生任何残忍的事情,自己就更不会做取眉间血这样的事,他只想让这个纯真良善、正直大义的女子开开心心过完最后的日子。
卫婵沅心情大好,她觉得自己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给神医夹了一筷子菜放在他碗里,“花神医,你还真是让我惊讶,我建议了此处,没想到你真的就来了。”
神医道:“我还要感谢丫头你,来了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里,短时间内,是不会去别处云游的。”
她抿嘴,以手托头,看向三人,“那我的能耐可真大,能让神医留下。花神医,逐安,明天也带我和文芯去海边吧,我还没见过大海呢。”
第119章 日常
自这天后,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是卫婵沅的日常生活,她已经和逐安学会了捕鱼,也学会了挖沙子里的蛤蜊和沙蟹,过起了海边普通百姓的生活。
每天都很开心, 但身体却是一天不如一天, 时常发病, 有时候整夜整夜浑身疼的睡不着觉,不愿打扰任何人, 独自咬着被角一直到天明。
可是不管她再如何不让旁人担心, 发病间隔越来越短,体力也越来越差,有时候说着话就会不断的流出鼻血来,或者干脆吐出鲜血, 刚开始, 文芯和逐安手忙脚乱, 到了后来,就很熟练的将神医的药丸以热水化开给她喂下去,再开始擦洗血渍。
渐渐地, 卫婵沅只能坐在海边看常禄和文芯捕鱼劳作, 自己什么也干不了, 拿着个话本子时不时翻看。
神医几乎每天都过来,先是为她诊脉,尽量延续她的寿命,但每一天每一天,这具身体随时都在崩溃的边缘。
再替文芯诊治,如今文芯的嗓子已经好了不少,虽说发出的声音又轻又细, 但总比什么都说不出要好上许多。
卫若书信守承诺,每日下了私塾都会来小院教逐安习字,文芯就会去厨房准备晚饭,卫婵沅就把白天从小村上唯一的茶铺买来的碧螺春泡好等着他。
不会再急着相认,只会给他添茶,然后静静坐在一旁看着,有时候发表一些自己的言论,都会让卫若书刮目相看。
渐渐地,他不再躲着卫婵沅,有时也会同她一起吟诗写字,在这个小镇上,他头一次发现学问和自己相当的人,还是个女子,大有遇见知音之感。有一次见她写字,他突然慌了神,那书写的模样和纸张上一手漂亮的拈花小篆,总让他觉得格外熟悉。和她一起,让卫若书觉得越来越亲切,既放松又自然,莫名就生了些喜爱之情,知道卫婵沅喜欢糖葫芦和风车面具这类小玩意,就会抽时间去镇子上买回来给她,看着她开心的样子,自己心里格外满足。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快去了,转眼到了夏末,村子里的老人,都说这个村子要转运了。一年前来了一对夫妻,男子满腹经纶,女子端庄秀雅,村子里的孩子有了习字的去处;半年前来了个郎中医术精湛,生了疑难杂症也不用担心;三月前来个两个貌美的女子,一个虽不会说话,但总是与人为善,一个就像是天仙下凡,不但才华与那位私塾先生相当,还经常接济村子里的穷人。
大伙都对她格外尊敬,很多男子生了爱慕之意,但都知道自己配不上如此女子,若说谁能配得上,怕只有那私塾先生了。
可巧,私塾先生每日都往小安子家里去,一开始都还好,时间一长,卫婵沅总买先生爱喝的茶叶,先生也总是拿着些女子喜欢的小玩意去,有人从门口走过,听到过两个人在里面吟诗作对,谈古论今,明眼人都看出了些眉目,说三道四的人多了起来。
但大家都没有觉得不妥,本来男子纳妾就是平常,更何况是如此登对的两个人。
这闲话传着传着就传到了卫若书妻子的耳朵里。
她点着烛火,缝补着卫若书的衣服,突然说道:“夫君,若真的对小安那家新来的小娘子有意思,我是不反对的。”
卫若书放下手里的书,坐到她对面,“云芳,你误会了,我对卫娘子没有男女之意,虽然我心里总牵挂,但我知道,我对她和对你是不一样的,她更像是我想关心爱护的晚辈。”
顾云芳不说话,轻轻点点头,但心里是不信的,她也偷偷去见过卫婵沅,别说是男子了,就是她一个女子,见了都不由得脸红起来,那明亮的神情,那优雅的气质,那举手投足间对四周的压迫感,让她在那一瞬间就觉得自己输了。
今天这话,她早就想说了,但却迟迟未说出口。看着身边躺着的卫若书,她始终觉得自己配不上。
她原本是生活在帝都郊外的农户,一日和爹爹上山砍柴,看见了个浑身是血的男子,虽然他灰头土脸的,但自己在看见的那一刻,却怎么也挪不开眼,求着爹爹把他抬回了家。
毕竟是帝都人士,哪怕生活在郊外,也知道卫若书身上穿的衣服华贵,身份自然不低,爹爹怕惹事,想把他拖出去,让他自生自灭,但顾云芳却又求着爹爹把他留了下来。
当晚,爹爹当机立断,租了马车,给他换上了农户的衣服,连夜出了城。
而第二日,他失踪的消息才被卫府所知。
他们辗转了几个地方,顾云芳的爹爹突发恶疾,不过两月就走了,临走前,拉着卫若书的手,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了她。
顾云芳总觉得她救的这个男子是因为恩情娶了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她,毕竟自己是如此普通的人,怎么配得上俊逸非凡,文采斐然的这个人呢。 ↑返回顶部↑
神医笑了,“不要了。”他不是不要,而是现在看着卫婵沅,想起她在雪山上为陈逾白所做的一切,因为救人让自己经脉逆行,还选择永远的隐瞒,由此背负了妖星骂名,他实在不忍看她身上再发生任何残忍的事情,自己就更不会做取眉间血这样的事,他只想让这个纯真良善、正直大义的女子开开心心过完最后的日子。
卫婵沅心情大好,她觉得自己好久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给神医夹了一筷子菜放在他碗里,“花神医,你还真是让我惊讶,我建议了此处,没想到你真的就来了。”
神医道:“我还要感谢丫头你,来了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里,短时间内,是不会去别处云游的。”
她抿嘴,以手托头,看向三人,“那我的能耐可真大,能让神医留下。花神医,逐安,明天也带我和文芯去海边吧,我还没见过大海呢。”
第119章 日常
自这天后,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是卫婵沅的日常生活,她已经和逐安学会了捕鱼,也学会了挖沙子里的蛤蜊和沙蟹,过起了海边普通百姓的生活。
每天都很开心, 但身体却是一天不如一天, 时常发病, 有时候整夜整夜浑身疼的睡不着觉,不愿打扰任何人, 独自咬着被角一直到天明。
可是不管她再如何不让旁人担心, 发病间隔越来越短,体力也越来越差,有时候说着话就会不断的流出鼻血来,或者干脆吐出鲜血, 刚开始, 文芯和逐安手忙脚乱, 到了后来,就很熟练的将神医的药丸以热水化开给她喂下去,再开始擦洗血渍。
渐渐地, 卫婵沅只能坐在海边看常禄和文芯捕鱼劳作, 自己什么也干不了, 拿着个话本子时不时翻看。
神医几乎每天都过来,先是为她诊脉,尽量延续她的寿命,但每一天每一天,这具身体随时都在崩溃的边缘。
再替文芯诊治,如今文芯的嗓子已经好了不少,虽说发出的声音又轻又细, 但总比什么都说不出要好上许多。
卫若书信守承诺,每日下了私塾都会来小院教逐安习字,文芯就会去厨房准备晚饭,卫婵沅就把白天从小村上唯一的茶铺买来的碧螺春泡好等着他。
不会再急着相认,只会给他添茶,然后静静坐在一旁看着,有时候发表一些自己的言论,都会让卫若书刮目相看。
渐渐地,他不再躲着卫婵沅,有时也会同她一起吟诗写字,在这个小镇上,他头一次发现学问和自己相当的人,还是个女子,大有遇见知音之感。有一次见她写字,他突然慌了神,那书写的模样和纸张上一手漂亮的拈花小篆,总让他觉得格外熟悉。和她一起,让卫若书觉得越来越亲切,既放松又自然,莫名就生了些喜爱之情,知道卫婵沅喜欢糖葫芦和风车面具这类小玩意,就会抽时间去镇子上买回来给她,看着她开心的样子,自己心里格外满足。
日子一天一天就这样快去了,转眼到了夏末,村子里的老人,都说这个村子要转运了。一年前来了一对夫妻,男子满腹经纶,女子端庄秀雅,村子里的孩子有了习字的去处;半年前来了个郎中医术精湛,生了疑难杂症也不用担心;三月前来个两个貌美的女子,一个虽不会说话,但总是与人为善,一个就像是天仙下凡,不但才华与那位私塾先生相当,还经常接济村子里的穷人。
大伙都对她格外尊敬,很多男子生了爱慕之意,但都知道自己配不上如此女子,若说谁能配得上,怕只有那私塾先生了。
可巧,私塾先生每日都往小安子家里去,一开始都还好,时间一长,卫婵沅总买先生爱喝的茶叶,先生也总是拿着些女子喜欢的小玩意去,有人从门口走过,听到过两个人在里面吟诗作对,谈古论今,明眼人都看出了些眉目,说三道四的人多了起来。
但大家都没有觉得不妥,本来男子纳妾就是平常,更何况是如此登对的两个人。
这闲话传着传着就传到了卫若书妻子的耳朵里。
她点着烛火,缝补着卫若书的衣服,突然说道:“夫君,若真的对小安那家新来的小娘子有意思,我是不反对的。”
卫若书放下手里的书,坐到她对面,“云芳,你误会了,我对卫娘子没有男女之意,虽然我心里总牵挂,但我知道,我对她和对你是不一样的,她更像是我想关心爱护的晚辈。”
顾云芳不说话,轻轻点点头,但心里是不信的,她也偷偷去见过卫婵沅,别说是男子了,就是她一个女子,见了都不由得脸红起来,那明亮的神情,那优雅的气质,那举手投足间对四周的压迫感,让她在那一瞬间就觉得自己输了。
今天这话,她早就想说了,但却迟迟未说出口。看着身边躺着的卫若书,她始终觉得自己配不上。
她原本是生活在帝都郊外的农户,一日和爹爹上山砍柴,看见了个浑身是血的男子,虽然他灰头土脸的,但自己在看见的那一刻,却怎么也挪不开眼,求着爹爹把他抬回了家。
毕竟是帝都人士,哪怕生活在郊外,也知道卫若书身上穿的衣服华贵,身份自然不低,爹爹怕惹事,想把他拖出去,让他自生自灭,但顾云芳却又求着爹爹把他留了下来。
当晚,爹爹当机立断,租了马车,给他换上了农户的衣服,连夜出了城。
而第二日,他失踪的消息才被卫府所知。
他们辗转了几个地方,顾云芳的爹爹突发恶疾,不过两月就走了,临走前,拉着卫若书的手,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了她。
顾云芳总觉得她救的这个男子是因为恩情娶了自己,并不是真的喜欢她,毕竟自己是如此普通的人,怎么配得上俊逸非凡,文采斐然的这个人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