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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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星午休起来,和他玛法一起用晚膳,一边吃饭一边琢磨,一边散步一边琢磨。
  皇上好奇:“弘星在想什么?”
  弘星还没回神儿:“玛法,弘星在思考……现在国家的概念完全成熟,法律的地位进一步提高,‘礼’的地位也更加弱化,对于血亲复仇,朝廷也有了详尽的法律限制……”
  皇上一愣,随即哈哈哈笑:“思考的不错。现在人已经习惯了,有了仇恨先报官,国家、家族、个人——这很好。
  《大清律例》规定:如果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子孙不告官,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少迟即以擅杀论。
  如果凶手已经被国法惩处,则禁止私人复仇的行为。
  情、理、法,在律法之外,如果律法解决不了,道德的血亲复仇再开始,最后论罪,以轻来论……”
  皇上摇头:“人的仇恨之心起来,往往眼睛和心都蒙蔽了。《大清律例》另有规定,复仇者只允许是被害人子孙;被复仇者只允许是凶手本人,不能累及家属……”
  弘星安静地听着,似有所悟。
  小系统总结:“这是一个以伦理治国的国家,在法律上给予血亲复仇的行为加诸的最大限制。这是好事儿。”
  弘星问他玛法:“玛法,等将来,大清的作坊越来越多,家族和部落的地位进一步削弱,国家、作坊、家族……
  国家成为个人赖以生存的第一单位,作坊第二……金钱的能力无孔不入,未来的律法,也是彻底废除血亲复仇吗?”
  亲亲玛法思考片刻,点头又摇头:“站在国家稳定的方面来说,这可能是玛法的希望。但是玛法知道律法做不到……明白不?情~理~法……”
  “弘星……明白。”
  “杀人偿命。血亲复仇是一种朴素的报复行为。而从本质上说,法律本身也是一种成系统、可量化的报复体系。
  前者由个体和私人来实施,后者由公权力来执行。两者实际上是矛盾和不可调和。而毫无疑问,如果真有,真正的法治国家,自然是提倡后者,而绝不能容忍前者的恣意妄为。”
  弘星去无逸斋上课,小系统呱呱呱不停,弘星感觉自己的解开了:“小系统,弘星真的明白了。情~理~法……这是东方文化的根本之一。”
  还是那句话,柳宗元的问题非常好。可惜,柳宗元是文人,不是政治家。柳宗元只能代表他自己,不能代表所有人。
  “小主人你不明白。小系统也觉得,这个真是复杂。”
  “冤冤相报何时了?迟到的法律正义究竟算不算正义?如果连迟到的法律正义都没有的时候……”
  小系统感觉自己的数据要混乱了。
  弘星摇头笑:“如果商品经济发展到极致,‘命’这个词光明正大地,等同于权势、金钱,一切可交易物品的时候……”
  小系统:“!!!”
  弘星又问:“如果那位姑娘的上辈子,和那些话本儿小说的主角一样,突然变得有钱有势美貌且年轻,最后的结果还是死刑吗?”
  小系统:“!!!”
  小系统郑重声明:“小主人你的想法非常危险。当律法大于私人道德的时候,那就要接受律法的处罚。个别案列以权谋私买卖人命,那是要批判,那不应该是常态。”
  弘星一张脸皱巴成一团,苦恼得很。
  “弘星也不知道……
  弘星通过历史可以看到,未来的时代发展趋势,一切可称为资本的时代,权势顶峰,金钱制霸……科技进入每一个人的生活和人类命运息息相关……
  弘星不知道,这样的发展真的好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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