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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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子平生最爱读书人,这会听见这话终于有点松动:“真不是你外面那群乱七八糟的小明星?”
  钟樾眉开眼笑:“真不是,改明儿我带她回来给你瞧瞧,你看了就知道了!”
  .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回了公寓,钟樾还是一副苦大仇深样,宋姨迎了上来也没发觉。
  “钟先生,你可回来了,沈小姐都等你好久了。”
  宋姨自幼看着钟樾长大,还是第一次见他往家里领了人。
  钟樾不喜欢家里人多,平时都是叫的钟点工。
  宋姨是钟老爷子那边的人,往常也不大过来。
  今天会来,纯粹是得了钟老的吩咐,过来打探一二。
  几番交谈下来,宋姨已经全然站沈知清,恨不得将好话说了个尽。
  “沈小姐听说钟先生喜欢吃盐酥鸡,特意跟我学了半天呢。”
  ……沈小姐?
  钟樾愣半天,才恍惚想起自己家里还有一人。
  有关沈知清的身份罗旭早发自己手机上了,南艺毕业,非南城人,小康家庭,父母都是教书的。
  也怪不得能教出沈知清这样的乖乖崽。
  钟樾只草草扫了几眼就将邮件关上,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就行,他甚至连沈知清的名字都没记住。
  花时间去记绯闻女友的名字不是钟樾的风格。
  像沈知清这种人,在钟樾通讯录里都是统一的两个字:宝贝。
  简单好记,还不怕记错名尴尬,就是一划拉下来两三百号人都是同名同姓。
  之前罗旭还因为这吐槽过钟樾好几回。
  隔着透亮玻璃门还能看见厨房女孩忙碌的身影。
  平心而论,就沈知清这种背景的,应付家里的老爷子绰绰有余。
  就是有一点——
  太乖了。
  如果不是昨晚喝酒上头,钟樾是绝对不可能将人往家里领的。
  钟樾爱玩是爱玩,分寸还是在的。
  像沈知清这种从小生活在爸妈眼皮底下的乖乖女,估计连恋爱两个字都不知道怎么写。
  往常钟樾都对这种乖崽敬而远之避之不及,就怕到时候分手闹得天崩地裂大家都难看。
  果然喝酒误事,还是早日将人送走为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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