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1 / 4)
听魏光阴口口声声偏向程改改,程穗晚禁不住秀眉紧锁,语气含怨,“你们都要我去道歉,我究竟有何过错?我不过是在最恰好的年纪喜欢上一个人,因为太想留住他,方式激烈了些。就算要道歉,受到伤害的是盛杉,与她又有何干?难道,我靠呼吸机过活的这两年,还不够偿还?”
按理讲,这逻辑没毛病,可魏光阴听在耳里,总觉得是歪理邪说。
从前,魏光阴以为自己是唯物主义,而今才发现,在感情里边,他也像个唯心的小丑。他在不自觉间将她规划进自己的国度,还因为这个叫“程改改”的城民被外来者欺负了,便要三兵整顿,六军临城。没想到头来,却吓到了她。
趁尚有理智,青年举步要离开,程穗晚却以为他不耐见到自己,语气发酸大喊:“你这样在意她又如何?她留给你的,不过儿时记忆。可为了叶慎寻,她能豁出命去!”
她能豁出命去!
一瞬间,风止了,雨渐渐下来,周遭都是模糊的。
当晚,程穗晚捧着被水打湿的纱布哭倒在魏家门前,将嫣红的嘴唇咬得青白,就是不走。
何伯亲自给魏光阴上药,老花眼镜扶了又扶,循循善诱的语气,“眼见雨势越来越大,小姑娘家的,经得起多少折腾。”
魏光阴瞥了老人一眼,眉目却是放下戒备后的安然,“现在要她进屋,与当年在美国给她希望的行为有何分别?既然开始就错了,唯有快刀,才能斩了这乱麻。”默了默又道,“鲜少见您为谁说话。”
何伯就着灯光眯了眯眼,“在老奴眼里,都是程小姐,为哪位说话没分别。重要的是,先生可知自己心意?您当初使着性子离开,回头,再离开,再回头,大约是笃定,有人会在原地傻傻等候。后来,您招招手,那傻傻的人就不问缘由焚身以火。可有天,傻蛾子飞不动了,您愿意碎了自己高贵的身,去随它卑微的影?”
看似闲话家常,实为点醒。
不管魏光阴在与程改改的这出戏里投入有几分,他的初衷,都是为了魏氏集团。若没了这冠冕堂皇的借口,他肯朝她走几步?要是没有走九十九步的决心,那进魏家门的是那位程小姐,还是门外这位程小姐,的确毫无差别。如果他有走九十九步的心,便不会在她刚刚才退一步的时刻,就如此大惊失色。
一滴水,两滴水,三滴水,都变不了汪洋。而她走了一年,两年……十年,才走到他身旁。所以不能全给,就全都别给。这样,兴许对谁都好。
良久,手腕附近的伤口已被包扎完毕,魏光阴起身至窗前,瞧着门外几近晕倒在雨中的女孩儿,眉头紧蹙。脑子里浮动的画面,都是方才她满含哭腔的表情。
“你同她不过几段儿时回忆。可为了那个人,她能豁出命去!”
她从刘维嘴里听说,两年前的车祸,叶慎寻危在旦夕,是程改改主动站出,给了对方一个肾。所以,她的身体大不如前,更无法剧烈运动,还曾因一个小小的细菌感染危在旦夕。这也是为何,q大篮球场,面对自己的邀约,她也犹犹豫豫。
是吗?在原地傻傻等候的人。从前,对于程改改,魏光阴是自信的。如今,不确定了。
好半晌,窗前人似下了什么决心,松开唇角。
“开门吧。”
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哦不,滨城吗?
那日,我认世界倒霉第二,没谁敢认第一。
我先是被叶慎寻赏了耳光,再质问魏光阴被情伤,接着哭成傻逼,然后被一场大雨淋成落汤鸡,最终还得浑身湿答答地开着车,去寻找叶家的宝贝星星。
想到魏光阴,我恍然记起,属于他的迷谷红绳还在我手里。虽然多了见面的理由,我也不介意为他多厚一次脸皮,可见面又能说什么呢?最早的过往,我未曾参与,似乎并无置喙的余地……
思绪幽幽间,仿佛有两个字挣扎着要跳出来。
光阴?
红绳?
迷谷?
思及最后,恰好红绿灯前,我没注意,猛一刹车,脑袋撞着方向盘,灵光乍现——
迷谷!
叶慎星该不会跑去了祥和里? ↑返回顶部↑
按理讲,这逻辑没毛病,可魏光阴听在耳里,总觉得是歪理邪说。
从前,魏光阴以为自己是唯物主义,而今才发现,在感情里边,他也像个唯心的小丑。他在不自觉间将她规划进自己的国度,还因为这个叫“程改改”的城民被外来者欺负了,便要三兵整顿,六军临城。没想到头来,却吓到了她。
趁尚有理智,青年举步要离开,程穗晚却以为他不耐见到自己,语气发酸大喊:“你这样在意她又如何?她留给你的,不过儿时记忆。可为了叶慎寻,她能豁出命去!”
她能豁出命去!
一瞬间,风止了,雨渐渐下来,周遭都是模糊的。
当晚,程穗晚捧着被水打湿的纱布哭倒在魏家门前,将嫣红的嘴唇咬得青白,就是不走。
何伯亲自给魏光阴上药,老花眼镜扶了又扶,循循善诱的语气,“眼见雨势越来越大,小姑娘家的,经得起多少折腾。”
魏光阴瞥了老人一眼,眉目却是放下戒备后的安然,“现在要她进屋,与当年在美国给她希望的行为有何分别?既然开始就错了,唯有快刀,才能斩了这乱麻。”默了默又道,“鲜少见您为谁说话。”
何伯就着灯光眯了眯眼,“在老奴眼里,都是程小姐,为哪位说话没分别。重要的是,先生可知自己心意?您当初使着性子离开,回头,再离开,再回头,大约是笃定,有人会在原地傻傻等候。后来,您招招手,那傻傻的人就不问缘由焚身以火。可有天,傻蛾子飞不动了,您愿意碎了自己高贵的身,去随它卑微的影?”
看似闲话家常,实为点醒。
不管魏光阴在与程改改的这出戏里投入有几分,他的初衷,都是为了魏氏集团。若没了这冠冕堂皇的借口,他肯朝她走几步?要是没有走九十九步的决心,那进魏家门的是那位程小姐,还是门外这位程小姐,的确毫无差别。如果他有走九十九步的心,便不会在她刚刚才退一步的时刻,就如此大惊失色。
一滴水,两滴水,三滴水,都变不了汪洋。而她走了一年,两年……十年,才走到他身旁。所以不能全给,就全都别给。这样,兴许对谁都好。
良久,手腕附近的伤口已被包扎完毕,魏光阴起身至窗前,瞧着门外几近晕倒在雨中的女孩儿,眉头紧蹙。脑子里浮动的画面,都是方才她满含哭腔的表情。
“你同她不过几段儿时回忆。可为了那个人,她能豁出命去!”
她从刘维嘴里听说,两年前的车祸,叶慎寻危在旦夕,是程改改主动站出,给了对方一个肾。所以,她的身体大不如前,更无法剧烈运动,还曾因一个小小的细菌感染危在旦夕。这也是为何,q大篮球场,面对自己的邀约,她也犹犹豫豫。
是吗?在原地傻傻等候的人。从前,对于程改改,魏光阴是自信的。如今,不确定了。
好半晌,窗前人似下了什么决心,松开唇角。
“开门吧。”
你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哦不,滨城吗?
那日,我认世界倒霉第二,没谁敢认第一。
我先是被叶慎寻赏了耳光,再质问魏光阴被情伤,接着哭成傻逼,然后被一场大雨淋成落汤鸡,最终还得浑身湿答答地开着车,去寻找叶家的宝贝星星。
想到魏光阴,我恍然记起,属于他的迷谷红绳还在我手里。虽然多了见面的理由,我也不介意为他多厚一次脸皮,可见面又能说什么呢?最早的过往,我未曾参与,似乎并无置喙的余地……
思绪幽幽间,仿佛有两个字挣扎着要跳出来。
光阴?
红绳?
迷谷?
思及最后,恰好红绿灯前,我没注意,猛一刹车,脑袋撞着方向盘,灵光乍现——
迷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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