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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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风驰电掣拿来圆规,真当我跟没血没肉的洋娃娃般,将银白色的尖锐,猛扎向我右边手掌。
  小婴儿的肉嫩易破,他不讲章法的一针,我顷刻血流如注,震天响的哭声引来保姆和我妈,以及还健步如飞的叶舜山。
  彼日的化痕技术还没如今这样发达,包扎以后,伤口处结了痂。等到痂脱落,我的掌心从此有了一个暗红色血口。针眼大小,看起来与痣无异。
  所以,佛祖从来没在我身上刻下什么诅咒。为我留下痕迹的人,是叶慎寻。
  之前,他曾恍然见过我的手心,却与所有人一样,以为那是天生的痣。尽管他也知,我是齐悦英的女儿,却不清楚齐悦英的丈夫,正是叶舜山的关门弟子。更不知,齐悦英便是当年找上叶家门的年轻女人。那时的她还素颜朝天,眉目并未被现实操练得锋利,着一身长裙,仙气飘飘,还在他挨打的时候,露出过哭笑不得的表情。
  没错,那也是叶慎寻记忆中,挨的第一次打。
  当日的叶舜山用尽办法要他道歉,小叶同学倔着脑袋,横横的,就是不道,嘴里振振有词,“我有什么错?她本来就要嫁给孙儿,我不过留个标记而已!”一时间,原还气急的我妈,不知该哭该笑。
  大概,这也是她选择向叶慎寻抛橄榄枝的缘故?
  命运安排我们重逢,在时光里,在人海中。兴许多年前,我们就为彼此的人生留过一把逃生的钥匙。无奈当时的我,尚不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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