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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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喜欢争,也不想争,能争来的男人,又是什么好玩意呢?
  重活一回,她只想找个心里只有她的男人,如果找不到,她就一辈子独身。
  可一切都变了,朱灏再不是那个性格阴鸷不合群的工作狂,更不是别人眼中的变态老光棍。他英俊正派有能力,是女孩们理想的伴侣。除了她,还有别人喜欢他。
  就连张志强那样的人,出去了都能招蜂引蝶,何况是更帅更有能力的朱灏。现在她年轻漂亮,朱灏看不上外面的狂蜂浪蝶,等她以后年老色衰,而朱灏又事业有成,会不会嫌弃她?
  “兰兰,你怎么了?”朱灏上前一步,紧张的抱住了她,“你生气了吗?我开玩笑的,不用你看着我,我以后再不会给其他女人好脸了。是你说的,我太冷淡了,让我随和点,我才给别人好脸的。”
  “我不喜欢别的女人用那种眼神看你,我心里不舒服。我知道我不讨男人喜欢,我没有魅力,争不过别人。你这么好,这么多人围着你转,我不想和别人争你。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结婚,一个人挺好的。我后悔了,不想结婚了,呜呜呜……”陈兰兰越说越难受,越难受越是抽泣,到最后就变成了大声哭泣。
  “兰兰,你别哭了,你哭的我心都碎了,你是让我把心掏给你看吗?我对你怎么样你还不知道吗?我上辈子为了你连命都不要了,四十好几还孑然一身。许是上苍看我可怜,让我再重活一回,和你执子之手,我珍惜这个机会还来不及,怎么会让你和别人争?”朱灏说着,低头吻去她的泪水,吻她的眉眼,吻她的鼻尖,吻她柔软饱满的红唇。
  都怪他,想要看她吃醋的样子,明知道她在感情上没有自信,还信口开河惹她伤心。他怎么舍得让她和别人争,他这辈子只爱她一个人。别的女人再好,和他有什么关系。
  “灏哥,我是不是很不讨男人喜欢?连吕红霞那种女人都瞧不起我,说我没有魅力。”陈兰兰抬起头,沮丧的看着朱灏。
  她皮肤雪白,哭过一场之后眼睛鼻尖都是红的,眼里还带着水雾,看的朱灏心都化了。
  “怎么?你还想讨别的男人喜欢?有我喜欢你还不满足?”朱灏故作生气道。
  “没有,我没想讨别的男人喜欢。”陈兰兰慌忙解释:“灏哥,我和你一样,心里也装不下别人。”
  朱灏看她急得声音都变了,忍不住翘了翘嘴角:““嗯,我知道。”
  小丫头真好哄!
  作者有话要说:  兰兰不是作,她这是婚前恐惧症,很多女性都有,慢慢的就会好。
  第36章 麻烦精
  两人换好了衣服,朱灏带着陈兰兰下楼出去吃饭。
  他们所在的小区叫桃苑小区,小区不远有一个夜市,生意火爆。夜市除了各种小吃,还有卖饰品和衣服的,是年轻人最爱去的地方。
  走了大约十几分钟,两人就到了夜市,刚到夜市门口,就听到鼎沸的人声。
  走进夜市,陈兰兰立刻闻到了食物的诱人香味。不太宽的街道两旁,一个挨一个的小吃摊,各种小吃琳琅满目,每个摊位都坐了不少人。
  两人走了一圈,最后在一家卖过桥米线的小吃摊前停下来。摊主是一对三四十岁的夫妻,看起来干净利索。
  见两人踌躇不前,女店主忙上前热情的招呼:“两位快请坐,我们家的米线不光味道好,还卫生,看你们二位就是讲究人,你们放心,碗筷都用开水煮过了。”
  听了女店主的话,朱灏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对女店主说了声谢谢,便拉着陈兰兰坐在一个小桌前。他个子高,腿长,坐在矮凳上有些不舒服,腿自觉的张开,坐姿看起来有些豪放。
  “兰兰,你吃什么粉?”朱灏脸上带笑,温柔的看着陈兰兰。
  看女孩穿着马裤文雅的坐在小板凳上,他越发觉得自己有先见之明,让她穿了裤子出来。穿裙子坐矮凳,最容易春光乍泄。他家兰兰这么好看,又这么白,他可不想让别人看到兰兰的一双白腿。
  “我要一份素粉。”
  “一份素粉,一份三鲜。”朱灏点了餐,冲女摊主说了声谢谢。
  女摊主笑着应下,便去后面忙了。
  陈兰兰看着不远处一家卖烤羊肉串的摊位,讨好的看着朱灏:“灏哥,我想吃羊肉串,就吃一串,好不好?”
  她上辈子死于癌症,虽然是心情占主要原因,但其他方面也不能掉以轻心。所以,朱灏特别在意她的身体,不但督促她不要熬夜,在饮食上更是严格的监督她,不让她吃刺激辛辣的食物。油炸熏烤的食物,更是不让她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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