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东北1970 第9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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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别那么大男子主义了,说不定以后是我养活你呢。”
  “哼,打死也不可能。”
  陆向北在这边逗留的时间不会太久,这期间他和闫宝书形影不离,就连闫宝书在文工团工作,他都会在一旁看着,搞的文工团的同事没事儿就会开他的玩笑,“哟,宝书来上班还带个保镖啊,够带劲儿的啊。”
  陆向北这次只带了陆建军两口子,至于他上头的三个哥哥,仍旧留守在这里,这里毕竟是他们的根,陆向北迟早都是要回来的。陆向北在这边停留的时间屈指可数,一共就五天,五天后他便带着陆建军两口子踏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陆向北和闫宝书又一次的分别,不过他们都没有感伤,因为他们知道,在不久的将来,他们还会再见面的,下一次,他们不可能再分开了。送走了陆向北,闫宝书的心也沉了下来,一周之后,也就是年关前夕,闫宝书拿到了他在文工团的最后一次工资,三十八元。
  闫宝书自由了,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动荡以及个人感情还有各种事情之后,他终于得到了自由,一个自由的人,一颗自由的心,他可以毫无顾忌的去闯他想要的未来了。
  一九七九年夏天,闫宝龙去北京上学了,他在经历了艺考之后成为了高考恢复后的第一批大学生,他带着闫宝书的希望,载着青春的阳光,以及个未来的期盼,踏上了疾驰的列车。
  闫宝书在闫宝龙走了之后,他跟陆向北通了电话,在简短的表达了思念之后,他直奔主题,希望陆向北能够暂时代为照顾闫宝龙,陆向北很爽快地答应了,说,“你弟就是我弟弟吗,没问题。”
  一桩心愿的圆满让闫宝书又轻松了不少,紧接着他和完四宁去了东方红村,把两百块钱交给了闫宝山。养殖事业是需要循环渐进的,不可操之过急,所以初步投入只能少,这些钱加上闫宝山自己手里头的,足够买上四头猪羔子。
  闫宝书在东方红村没待几天就走了,至于金桂琴去世一事,闫宝书有是顺便和闫宝山提了一下,后者的表现很冷淡,淡淡的哀伤只不过是一瞬间,而后……再没有而后了。
  七十年代末,闫宝书进入了正式开展事业的阶段,他把家里的事情交给了静儿和闫宝福,随后就和完四宁买火车票去了上海。至于闫宝书从文工团离职一事,闫宝福可是发了不小的脾气,不过……现在没事了,或许闫宝福也觉着,闫宝书是能够折腾出名堂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还有闫宝书去俄罗斯通商,我想南方的看官应该不知道凯撒吧,在东北还是挺红的,我是说以前,我妈妈还有一件的,后来家里进来小偷了,把凯撒给偷走了,哈哈哈
  第155章
  闫宝书在和完四宁抵达上海之前,特意给陆向北发了一封电报,至于后来的事情,也是闫宝书见到了陆向北之后才听说的。一九七九年,即将进入八零年代,闫宝书闯荡事业的生涯第一步选择去了上海,不过这里并不是他开展事业的首发站。深圳,那里才是闫宝书真正想要去的地方。
  一九七九年,深圳不在是一个小渔村,这里拥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在国家的开放政策以及便利的交通,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于是,深圳于一九七九年设立为市,八零年建经济特区,从此,这个地方将在之后的很多年里,成为了不少人魂牵梦绕想要一探究竟的地方。
  八零年的春天,闫宝书和完四宁已经在上海待了有两三个月了,他们租住在一个二十五平米不到的小屋里,这家的房主并非是纯正的上海人,听说以前上过战场,还杀死过好几个日本鬼子,临老了,腿脚也有些不利索了,但他为人古道热肠,紧紧收了他们十块钱的房租费。
  四月中旬,上海的天气间暖了,由于房间太小,闫宝书养成了无烟不能舒坦的地方,为了防止屋子里烟雾缭绕,他只能开了窗户,坐在屋子里仅有的一张小桌子上写着东西。日记,仿佛是老天赏赐给这个年代的人们的一种特别礼物,或许这也是一种习惯,闫宝书在离开家这么久以来,渐渐地养成了习惯,他开始写日记。
  不过,与其说这是日记,不如说更像是散文。这个年代有文化的人都喜欢写一些辞藻华美的句子,优雅而又动人,也有一些喜欢剑走偏锋,写一些阴暗面的东西出来。闫宝书这纯粹是瞎写着玩,并没有出书当作家的打算。
  闫宝书看着窗外小巷子里的场景,对面窗户前挂着的衣绳上晾晒着刚洗过的衣衫,行人走小巷中走过,操着闫宝书听不懂的上海方言,偶然间,一个漂亮的姑娘穿着波点裙子从窗前经过,闫宝书抬起头与她对视,彼此间微微一笑,这大概就是一面之缘。
  闫宝书再次低下头,写的正入神之际,房屋门被推开了,完四宁走了进来,兴奋至极的说:“宝书,你瞅瞅我弄啥来了。”
  闫宝书回过身,竟然看到完四宁的脸上挂着个蛤蟆镜,身上的花衬衣虽然鲜艳,却意外的配他,裤子是闫宝书从家里来之前,特意让静儿和嫂子帮忙裁剪制作的。喇叭裤,也正是这个时候流行的,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不要太受年轻人们的喜欢。
  闫宝书知道完四宁弄回来的是蛤蟆镜,只因为上个月他阴差阳错的了一部电影,《大西洋底来的人》。这部电影是1977年由nbc出品的,其中老麦带着蛤蟆镜的形象,亦不知迷倒了多少中国人。
  完四宁就是深受感染的人之一,他此时兴奋的异常,站在狭小的房间里摆着和老麦一样的酷酷的造型,“宝书,我这样好不看?精神不?带劲儿不。”
  闫宝书笑不可支,“还行,就是着脑袋吧,我得给你捯饬捯饬。”
  “咋捯饬啊?”完四宁走过来,“你是不知道,就你这喇叭裤做的,不比百货里卖的差,就是料子不咋地。”
  闫宝书笑道:“不急,往后有机会穿好的,哦对了……你这脑袋就不想弄个飞机头?”
  “啥是飞机头?”
  “找个机会,我给你弄。”
  “那你不弄啊?”
  “我就不必了,毕竟我喜欢返璞归真。”闫宝书也不是不想弄,只是他驾驭不了这个发型,就算在流行,他也不想弄。所以他宁愿留着平头寸头,也不想搞个飞机头。不过,闫宝书还是在审美上小小的追求了一把,也就是穿了自己做的喇叭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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