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3 / 4)
但毕竟没有官方认可,所以大家都只是偷偷的干,赵晨有想法,也不敢光明正大的说出来。
“嗯,那你小心点,我听说跑车经常会遇见路上劫道的,人最重要,实在不行,就先”
“爸,妈,你们俩说啥呢?凑那么近,我也要听,我也要听……”
第144章
晚上七点,赵家厢房,赵美凤像巡视领地似的,将整个房间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越看越高兴,越看越满意。
“娘,四哥这房子可真好,我们要能留下就好了。”
“做啥美梦呢?”易三春不屑的瞥瞥嘴:“你四哥多狠心的人,你又不是没领教过,除了那宋桑桑,谁被他放在眼里过?”
赵美凤眼睛一翻:“世界上真是找不出第二个同我四哥类似的人来,对自己的亲娘亲妹子不闻不问,反跑到媳妇那当孙子去,简直没眼看。”
易三春对赵晨的不满,恨意不比赵美凤少,可人家长大了,翅膀硬了,压根不听她的,她能咋办?总不能搭上自己的命来威胁赵晨养自己吧?她怀疑,就算自己自杀,赵晨眉毛都不会动一下。
“你都知道赵晨最看重宋桑桑,怎么不想办法讨好她,说不得还能和她弟弟似的,进城当工人。”
赵美凤嘴角一扯,“拉倒吧,我就算把她那臭脚碰倒天上,她也不一定看得上我。”
说完两人对视一眼,心有戚戚,她们这是之前把赵晨得罪狠了呀?不然,以赵晨有恩必报的性格,绝不会对她们这两年的遭遇坐视不管,就那乡里的大队长,因为曾经帮过赵晨,到如今逢年过节,还能收到赵晨送的衣服,布料,红糖,面条啥的。
反倒是她这当娘的,除了每个月的养老费,啥也捞不到,关键是那大队长得好处就得好处呗,还到处炫耀,说赵晨孝顺,懂事,是个好孩子。都离家两三年,还不忘给他寄东西回来。
大队长这一炫耀,所有人都知道赵晨寄东西回来,全跑来问她得了啥,易三春得了啥?得了个屁?每次赵晨寄东西大队长,易三春就得生几天的闷气,时间久了,大家就知道她啥也没了。
面上没说啥,背地里却说易三春有眼不识金镶玉,将自己最出息的儿子折腾到永远都不回来,要是她当初对赵晨好点,今天享福的就是她了。看那赵晨多孝顺,连没多少关系的大队长都忘不了,搞不好还会把易三春接城里去呢。
听得多了,易三春也入了心,待今儿住在赵晨的房子中,她才是真正后悔了。
“别说了,睡觉,明天去找你四哥,说说好话,让他给你想想办法,不然你还真打算陪人蹲监狱去?”
赵美凤当然不想了:“知道了。”
第二天,易三春特地起了个大早,打算做顿早餐,好好献一献殷勤,改改赵晨对她的印象。
谁知一起来,就看到厨房在冒烟,她赶紧进去看了看,发现是赵晨在做饭,顿时,心中的酸水噗嗤噗嗤的往外冒。
姓宋的这是上辈子修了啥福,嫁到她家老四这么好的丈夫,大早起来给她做饭。
“赵晨,这女人不能惯,惯坏了,以后再也不好管了。”
赵晨回头,看到逆光中他娘紧皱的眉头,似乎对他现在的行为非常不满。
他嗤笑:“这辈子她是和我渡过余生的人,不惯她惯谁?”
易三春被噎了噎,不过她没想到赵晨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对那宋桑桑好的?难道真和李大妮说的,赵晨天生就是个好男人,不管哪个女人嫁给她,他都会对人家好的?
所以李大妮才坚持不懈的挖墙角,企图挖到赵晨,想到这,易三春的心砰砰砰跳。
“老四,这世界上女人多得是,你也不一定要和宋桑桑过嘛?重新找个好女人,给你做饭洗衣,将你伺候得舒舒服服的,而不是你把宋桑桑伺候成大小姐,你整天上班,多辛苦,回来还要照顾她,我心疼你!”
赵晨没回答,深深的看了易三春一眼,看得易三春心惊肉跳,庆幸的是,赵晨很快就垂下眼睑。
“再多的女人也不是宋桑桑,为她做这些,我甘之如饴。”是的,甘之如饴,只要想到桑桑吃下肚的饭,是他亲手做的,他就有一种隐秘的兴奋,恨不得生生世世都能和桑桑在一起,给她做饭才好。
“是吗?是吗?呵呵。”易三春被赵晨刚刚那一眼给吓到了,不敢再多说别的。 ↑返回顶部↑
“嗯,那你小心点,我听说跑车经常会遇见路上劫道的,人最重要,实在不行,就先”
“爸,妈,你们俩说啥呢?凑那么近,我也要听,我也要听……”
第144章
晚上七点,赵家厢房,赵美凤像巡视领地似的,将整个房间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越看越高兴,越看越满意。
“娘,四哥这房子可真好,我们要能留下就好了。”
“做啥美梦呢?”易三春不屑的瞥瞥嘴:“你四哥多狠心的人,你又不是没领教过,除了那宋桑桑,谁被他放在眼里过?”
赵美凤眼睛一翻:“世界上真是找不出第二个同我四哥类似的人来,对自己的亲娘亲妹子不闻不问,反跑到媳妇那当孙子去,简直没眼看。”
易三春对赵晨的不满,恨意不比赵美凤少,可人家长大了,翅膀硬了,压根不听她的,她能咋办?总不能搭上自己的命来威胁赵晨养自己吧?她怀疑,就算自己自杀,赵晨眉毛都不会动一下。
“你都知道赵晨最看重宋桑桑,怎么不想办法讨好她,说不得还能和她弟弟似的,进城当工人。”
赵美凤嘴角一扯,“拉倒吧,我就算把她那臭脚碰倒天上,她也不一定看得上我。”
说完两人对视一眼,心有戚戚,她们这是之前把赵晨得罪狠了呀?不然,以赵晨有恩必报的性格,绝不会对她们这两年的遭遇坐视不管,就那乡里的大队长,因为曾经帮过赵晨,到如今逢年过节,还能收到赵晨送的衣服,布料,红糖,面条啥的。
反倒是她这当娘的,除了每个月的养老费,啥也捞不到,关键是那大队长得好处就得好处呗,还到处炫耀,说赵晨孝顺,懂事,是个好孩子。都离家两三年,还不忘给他寄东西回来。
大队长这一炫耀,所有人都知道赵晨寄东西回来,全跑来问她得了啥,易三春得了啥?得了个屁?每次赵晨寄东西大队长,易三春就得生几天的闷气,时间久了,大家就知道她啥也没了。
面上没说啥,背地里却说易三春有眼不识金镶玉,将自己最出息的儿子折腾到永远都不回来,要是她当初对赵晨好点,今天享福的就是她了。看那赵晨多孝顺,连没多少关系的大队长都忘不了,搞不好还会把易三春接城里去呢。
听得多了,易三春也入了心,待今儿住在赵晨的房子中,她才是真正后悔了。
“别说了,睡觉,明天去找你四哥,说说好话,让他给你想想办法,不然你还真打算陪人蹲监狱去?”
赵美凤当然不想了:“知道了。”
第二天,易三春特地起了个大早,打算做顿早餐,好好献一献殷勤,改改赵晨对她的印象。
谁知一起来,就看到厨房在冒烟,她赶紧进去看了看,发现是赵晨在做饭,顿时,心中的酸水噗嗤噗嗤的往外冒。
姓宋的这是上辈子修了啥福,嫁到她家老四这么好的丈夫,大早起来给她做饭。
“赵晨,这女人不能惯,惯坏了,以后再也不好管了。”
赵晨回头,看到逆光中他娘紧皱的眉头,似乎对他现在的行为非常不满。
他嗤笑:“这辈子她是和我渡过余生的人,不惯她惯谁?”
易三春被噎了噎,不过她没想到赵晨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对那宋桑桑好的?难道真和李大妮说的,赵晨天生就是个好男人,不管哪个女人嫁给她,他都会对人家好的?
所以李大妮才坚持不懈的挖墙角,企图挖到赵晨,想到这,易三春的心砰砰砰跳。
“老四,这世界上女人多得是,你也不一定要和宋桑桑过嘛?重新找个好女人,给你做饭洗衣,将你伺候得舒舒服服的,而不是你把宋桑桑伺候成大小姐,你整天上班,多辛苦,回来还要照顾她,我心疼你!”
赵晨没回答,深深的看了易三春一眼,看得易三春心惊肉跳,庆幸的是,赵晨很快就垂下眼睑。
“再多的女人也不是宋桑桑,为她做这些,我甘之如饴。”是的,甘之如饴,只要想到桑桑吃下肚的饭,是他亲手做的,他就有一种隐秘的兴奋,恨不得生生世世都能和桑桑在一起,给她做饭才好。
“是吗?是吗?呵呵。”易三春被赵晨刚刚那一眼给吓到了,不敢再多说别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