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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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纸鸢看着季明烨的后背,惊得目瞪口呆。
  她原以为黑背这个诨名不过是在嘲讽季明烨的百衲衣,没想到季明烨的后背上真的有一个狗头花绣。
  那狗头生得还挺凶!
  八目被林纸鸢一句话憋得脸红脖子粗,忍无可忍的反驳道:“这是狼!”
  八目第一次在林纸鸢面前吼得这么大声,就好像小孩心目中的英雄被否定了一样,他把季明烨的后襟扯得老高,气得直跳。
  “这哪里像狗了,哪有这么威风凛凛的狗!”
  林纸鸢被八目吼得晕乎乎的,再次朝着季明烨的后背细细看了过去。
  果然,那狗头,不对,那狼首花绣栩栩如生,耀眼夺目,周身散发着一种狂暴的野性,特别是那双狼眼,其中闪耀的寒芒昭示得凶悍与傲气,绝非是为奴做仆的犬类可比。
  花绣刺在季明烨健壮的后背上,筋骨攒动之间,狼头堪比活物,一眼看去如同利刃出鞘,杀意沸腾,令人胆寒。
  八目看林纸鸢收敛了神色,还不罢休,他傲然道:“这可是国都盛天赫赫有名的...”
  家纹二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季明烨的咳嗽声打断了,八目话锋一转:“的花绣师傅的作品。”
  林纸鸢连连道歉:“是我的不是了,我只在古书上见过狼,书本上的画儿粗糙,还没有这花绣精细,一时没有认出来。”
  季明烨将衣裳后襟从八目拽得死紧的手里夺了过来,穿上了外衣,又整了整衣袍,对林纸鸢笑道:“那你有没有兴趣去见一见狼呢?”
  林纸鸢眼前一亮,说道:“想是想,可哪里有呢?”
  季明烨指向东北方向:“据我所知,省城太魁有一处绵延高山,山中野兽繁多,除猎户以外,一般人不敢擅入,山顶是一片稀松草原,应该有狼群出没,离林家镇倒也不是很远,坐马车的话半日就可到。”
  林纸鸢脑海中出现了一片丛林之景。
  树木参差,暗处隐藏着一双双红眼,便是山中的精怪野兽。
  林纸鸢心里直打退堂鼓:“还是算了吧,既然别人不敢去,我们也别去了。”
  季明烨笑意弥漫:“你怕了?”
  这次林纸鸢没有否认:“难道你不怕?说实话,苟举人死后我心里的确松快了不少,也想出去走走,但这种山高水险的地方,还是没必要以身涉险吧。”
  八目笑嘻嘻的说:“嫂子,你别怕,大哥心里有数得很,我们之前就在那山上待过一阵子,只要有刀有火,就没有野兽敢近我们的身,一块去玩玩吧。”
  林纸鸢听言十分惊讶,没想到季明烨还有这般本事,在八目一叠声的撺掇下,竟也有几分心动。
  她还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地方呢。
  林纸鸢看了看天色:“现在去,应该来不及了吧。”
  季明烨笑道:“自然是来不及,明天动身也使得,今天我们可以去松阳县里买些刀斧傍身。”
  林纸鸢突然想到了一心参军的林九云,决定趁此机会也给林九云买一副趁手的弓箭。
  ***
  到了松阳县中,三人先去了兵器铺子。
  由于寻常百姓兵器管制的缘故,兵器铺里的现成兵器只有一些短刀、匕首之类。
  季明烨选了半天,只选了两把小小的匕首,又试了试锋芒,勉强点了点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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