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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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纸鸢轻声喊道:“季明烨?”
  季明烨暴烈的眼神一放即收,最终在林纸鸢的呼唤中彻底恢复了清明。
  季明烨强自笑道:“没看清是么,我慢慢做给你看。”
  季明烨做了几次,又附加讲解,林纸鸢看是看清了,但她的心思已然没有在这上头。
  林纸鸢柔身问道:“可是今天不高兴吗?”
  季明烨一愣,遮掩着说道:“没有,就是想起了以前不开心的事情,吓到你了吧?”
  的确,林纸鸢被吓了一跳,如果不是万分确定季明烨不会伤害她,就刚刚那一眼,她便要拼死反抗了。
  他以前究竟发生过什么呢?他又是怎样变成乞丐的呢?林纸鸢刚想问话,就听季明烨说道:“你去睡吧,明天可要起个大早,我做完这个便来。”
  季明烨蹲下身发狠似得继续打磨发簪,林纸鸢嗫嚅了几声,默默的回了房。
  反正时日还长,以后再问吧。
  ***
  第二天,季明烨自去林镇长家牵了马车,林纸鸢准备好了一天的干粮,三人一同向大山进发。
  八目娴熟的赶着马车,季明烨坐在车厢里,从怀中拿出一根铁簪递给林纸鸢。
  那铁簪已被打磨成剑的形状,只是两刃无锋,只有末端颇为尖锐,整体呈现出暗黑色,映照着朝阳,倒也有几分美感。
  这是季明烨第一次送东西给林纸鸢,林纸鸢高兴的将头上另外一支嵌珍珠的银簪拔了下来,将铁簪戴在头上。
  感受了一下,林纸鸢笑道:“有些重呢。”
  “要不要再磨小一些?”
  林纸鸢赶忙摆手,十分领情的说道:“这样就很好,不用再改了。”
  季明烨端详了一下,忍不住笑道:“就是不怎么好看,你若是不想戴,我就给你做个小刀鞘,你放在怀里当个小型匕首用,也是一样的。”
  突然,八目在外面喊了起来:“嫂子,你看这个地方眼熟不眼熟?”
  林纸鸢探出头去一看,原来马车行驶到了春香原来住的庄子上,此时庄子旁围着许多官兵,似乎在测量土地。
  林纸鸢问道:“这庄子是苟举人家的,怎么有官兵在这里?”
  八目笑道:“苟举人的案子不是结了吗?白县令那种雁过拔毛的主哪能放过这种好机会。不光是这里的庄子,苟家所有的田庄全被白县令打着归还于民的口号查封了个遍,连苟家的祖坟都没放过,苟举人没地方安葬,被人用草席卷着丢到乱葬岗子去了。”
  苟家败落得彻底,再过一些日子,只怕连提及的人也没有了。
  林纸鸢看着路边被拔起丢弃的苟家界碑,心底涌出了一种大局已定,重获新生的感觉。
  林纸鸢回头看向季明烨,笑意更浓。
  扳倒苟家之所以能成功,离不开季明烨的参与,算上上辈子,季明烨已经救了她两次,还是非常靠得住的嘛。
  ***
  林镇长给的是家中最好的马,三人在上午便赶到了山脚下。
  这山生在大魁省与他省的交接处,山脉绵延将近百里,林纸鸢没怎么出过远门,这样的山脉在她眼里已经算是崇山峻岭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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