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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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都已经做好了彻夜照顾的准备,没想到林纸鸢对着狼皮品头论足,毫无害怕的意思。
  季明烨试试探探的问道:“你现在可害怕么?”
  林纸鸢站得有些冷了,忙回来缩进被窝里,对季明烨笑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点儿也不怕,只觉得新奇有趣。”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一直囿于院墙之中,从未出过这样的远门,见过这样新奇的事情。
  而且重生之前,她在苟宅度过了两年暗无天日的时光,这段时光虽然给她留下了阴影,却也磨炼了她的心智。
  重生之后,她先是挣脱了父母强加给她的婚姻,又参与了苟举人的倒台,身边还有着季明烨的陪伴,那日醉酒算是将心中的阴郁愤懑都发泄了出去,此时方觉得重新活过一回,心态都变得不一样了。
  季明烨的眼神中带着一丝赞许与安心,他也发现林纸鸢在祠堂一事发生后,似乎变得刚强了许多,不管以后将要发生什么,这总归是件好事。
  ***
  皮子得七天才能做好,林纸鸢便趁着中间的空档给季明烨缝制大袄。
  既然都加上风毛了,那肯定不能用棉布缝,非得用丝绸不可。
  既然用了丝绸,那肯定不能光秃秃的就一块料子,非得绣花不可。
  林纸鸢从嫁妆箱子里找出一块仓青色的丝绸,在季明烨身上比了一比,感觉颜色倒是十分相配,就是不知道绣什么花样。
  她凝神苦想了半天,季明烨的皮相是十分过得去的,寻常花样总显得俗气,非得要个不一样的才好。
  突然,林纸鸢灵光一闪,既然这风毛是狼毛,干脆就在大袄上绣一只狼首,穿出去肯定气派。
  她打定主意,就要画花样子。
  可林纸鸢在画费了三张纸,愣是没画出自己满意的花样。
  花草虫鱼林纸鸢信手拈来,唯独这狼首十分难画,不管林纸鸢刻画得如何细致入微,始终比不上季明烨后背上那只狼首来得有气魄。
  季明烨缓步踱了过来,眼睛一瞥:“哟,这狗头还挺威风。”
  林纸鸢算是明白那天八目的心情了,她嘟着嘴巴,说道:“这可是要绣在你的大袄上的,我都这么尽心了,你还笑我。”
  季明烨心中一动,笑道:“那就不做了呗,狼毛最是保暖,寒冬腊月穿着都要出汗,现在都早春了,你做它干什么。”
  林纸鸢坚持不懈的开始画第四张纸:“不能穿就留着下个冬天穿呗,衣裳不嫌多,日子还长着呢。”
  见季明烨默然无语,林纸鸢突发奇想:“要不,你脱下衣裳给我看看,我对着你后背上的狼首画。”
  季明烨嘴唇一勾:“不知羞。”
  说罢接过林纸鸢的笔,只用了寥寥几笔,一只威风凛凛的狼首便浮现在纸上。
  林纸鸢不可置信的看着季明烨,开心得几乎跳起来,她拿着画左看右看,这狼首运笔简单,线条极粗又形神具备,是极适合刺绣的花样子。
  “季明烨,你还会画画呀?”
  “以前...带着八目卖过年画,就会一点。”
  岂止是会一点,林纸鸢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扯出几张宣纸,说道:“你不拘什么再画些来,就要刚才那种简单又传神的画法。”
  季明烨抬手又是几笔,画了些海水,刀剑,琴笛之类的东西,每一样都是又大气又有新意,和闺阁女儿画出来的花样子截然不同,用在男子的服饰上定然是不错的。
  林纸鸢越看越喜欢,她拍了拍季明烨的肩膀,笑道:“以后我出门当绣娘,你在家里闲不住的时候,就给我画些花样子,我们俩何愁积攒不下银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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