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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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果真出太阳了,刮了一夜裹挟着潮气的风,云层都被吹的一干二净。到了白天,就是万里无云旭日晴空的好天,左邻右户都把雪白的棉被晒了出来,可我只能呆在阴冷潮湿的屋子里码字。
  还好我现在已经学会了鬼晒衣服的频率,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去洗衣服,洗好了就挂到外面,等到太阳出来就会自然晒干,晚上落日以后就去收。
  我坐在桌子前,思考着新坑的大纲。
  没错,我又想开新坑了,以樱庭步梦为笔名,试着写点有深度、能来快钱的短篇。
  当然,我对自己的水平还是持怀疑的态度的——这可是大佬云集的大正时期啊!就我这垃圾水平,真的能和大佬们掰头文笔吗?万一发出去就被退稿,可是很打击写作自信心的......
  不过写文就是这样,连这点信念都没有的话,还是不要写了。
  我思索片刻,把我这几天所遇见的事情抽取少许片段,融入我写的文里。
  ---------------《桃花》
  这是不久前发生的一桩事。
  按理来说,像我这样害怕与人交往的社会恐惧人士,不应该知道得这么快的。每每有了新闻,等到左邻右舍都咀嚼过一遍,再被倒进茶舍酒居里反刍,待到人们提都不愿提起后,我才会得知这些消息。
  可偏偏我却成了这件惨案的第一目击证人。
  我知道有许多人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会得上这样一种病。每当大家提到我的时候总是对我避之不及,好像我就是游走于阴沟里的老鼠,亦或是连三岁孩童都不如的无能儿。可是我也没有办法,从小时候,大家就不理解我,只有我的妈妈会关爱地看着我,握着我的手,用慈爱关切的目光看着我。
  大夫也瞧了许多,他们都摇着头,什么也不说,只是叹气。大家逐渐把我当做这家里的透明人,就好像我从不存在一样。一方面是为了不打扰加深我的病情,让我尽量少见外人;另一方面,则是我的父亲对此羞于启齿,不愿意向人承认——我这样的废物居然是本地豪族家主的长子。
  渐渐地,我晓得了,这是一种病。
  那天我还是与往常无异,天不亮就在租住的屋子里洗好了衣服,端着盆到位于二楼的阳台上去晒。
  是的,我的病情已然严重到了这样的地步。我无法想象如果我一大清早到院子里去晒衣服,那将会是多么可怖的场景啊!晨起跑步的人、上班上工的人、还有出去上学的孩子,都会经过我这条原本幽静的小路,看到正在晾晒衣服的我......
  他们会说什么呢?
  「真可怜呐。」
  「有病。」
  「别学他。」
  这样的话虽然听了许多遍,但我还是不能接受,只要听到就会浑身打着冷颤,胸腹处慢慢渗出黏腻的汗液,将我的衣服打湿。
  我走到阳台上,在杨木的长凳上放下堆积着湿漉漉的衣服的盆子,照旧向外打探了一番,免得有人在我背过身的时候见到我。
  此时才刚过四点,天黑的像被一个巨大的浴桶笼罩了一样,几乎什么都看不见,路上也没有半点行人的踪迹,只能看见许多祖国风格的小屋子交织在电车线里,一个挨一个地绵延到居民区的尽头。城外的青山像一条巨大的凶兽,蛰伏在悬挂着点点星星与弯弯月牙儿的天际,骇人非常。
  我满意地审视了一遍楼上楼下,没有任何问题,便俯身去拿盆中的和服。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
  那声音颇为古怪,就像是有一群体格硕大的野兽在进食一般,血肉在口腔中挤压到变形,和着分泌出的唾液搅拌在一起,甚至还有血肉从它们的口角处往下流淌,发出一阵滴滴答答的声响。
  「不可能,这里可是大城市,怎么会有那种食人的野兽呢?」
  我脑海里第一时间便蹦出了这样的一行字。
  可是那样的声音真是太过明显了,让我完全无法忽视。
  我决心转过身一探究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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