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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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芦叶不怕她,反而心疼她。
  芦叶拉住她的手腕, 不许她往回缩。
  “姑娘,奴婢给你按按也不碍事的,左右闷在屋子里也无事可做,我这女红拿不出手,但这案抚的手法可是一等一的好,不信你试试?”芦叶笑盈盈的,捏住阿桂细白的手腕。
  阿桂拧不过她,无奈轻笑了一下,“你这丫头,当真是闲不住的,非要给自个儿找事做。”
  “姑娘不也是这样么?这叫有其主必有其仆。”芦叶狡黠地眨了下眼,前几日阿桂刚教她的话,转眼就用上了。
  “呀,姑娘被虫子咬的地方已经好了呢。”芦叶提着阿桂白净的掌心翻过来看,叹道,“也不知那到底是什么虫子,咬的印儿留了几天才消。”
  汀州手里的针线穿过绸缎上的芙蓉花,点头附和道:“幸好没咬出血,不然姑娘怕是得留疤。”
  芦叶后怕地应道:“是啊,自从姑娘被咬,我每日都要在屋子里熏好几道香,仔细检查好几回,生怕那天杀的虫子又来咬咱们姑娘。汀州,你也得小心些,虽然咱们没有姑娘香嫩,但架不住那虫子不挑食呀。”
  汀州被芦叶逗得笑起来,哪有这样形容的。
  阿桂也忍不住睨她一眼,淡淡无奈之后,又抿唇笑开。
  她摸了摸掌心一侧,已经消了那红色印记的地方。
  好像还在微微发烫。
  什么被虫子咬了,不过是糊弄芦叶和汀州的说辞罢了。
  说是咬,倒不是说是啃。
  被那不要脸的醉鬼啃的。
  幸好他还有轻重,没有啃破皮。
  可那吮吸出来的印记,还是花了好久才消下去。
  就那么明晃晃的在她掌侧停了好几日。
  每看一眼,都对阿桂来说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折磨。
  烫得她耳尖发热,灼得她胸口滚烫。
  不得安宁,无法平息。
  阿桂悄悄松了一口气,可外头却传来了敲门的动静。
  “芦叶——”
  阿桂才打算唤芦叶出去瞧瞧,可那人却不请自入,直接轻车熟路的推门进来。
  “阿姐。”方喻同掀起帘子走过来,一头长直青丝高高束起,更显得身姿挺拔清隽。
  阿桂指尖微颤,放下针线,垂下眼帘,轻声应了一下。
  嗓音却是抖得明显,连她自个儿都发现了,随后很快懊恼地咬着唇瓣。
  那日醉酒过后,她再没见过他。
  她以为他也是再没脸出现在她眼前,可看他今日这所作所为,哪里有羞臊的样子。
  只怕那日发生了什么,他都记不清了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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