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番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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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之前,林妙安排下去,到处寻找已经生长到一定程度的花树,待过完年后,趁着初春时节,栽种花树。
  待花树栽种好之后,又忙活着监工栽种各式各样的果树,打理农田,种各种各样的菜。
  一晃眼,数月过去。
  春暖花开日,整个南山庄园的施工总算是完成,开园那一日,花树盛放,满园芬芳。
  整个京城,不知多少人慕名而来,踏春赏花,品味各种特色小吃。
  林妙特意在园子里开了个火锅甜点店,因着春日盛景,每日生意十分火爆。
  叶七娘也如愿住进了庄园,除了大风大雨的天气,金老板时常来看她。
  林妙看的出来,金老板跟叶七娘的关系,越来越不一般。
  这日,天下起连阴雨,庄园里游客少了许多,只稀稀拉拉的几个在园子里住下的客人撑着伞走动,欣赏春景。
  林妙难得清闲,便跑去叶七娘那边儿,陪她饮酒闲聊。
  两人坐在窗户口,炭火炉子上温着酒,整个房间都弥漫着融融暖意。
  温好的酒散发着醇香,桌上几样点心荡漾着丝丝缕缕的香甜。
  叶七娘喝得多了,有些微醺。
  林妙摇晃着酒杯,好奇的问起:“七娘姐姐,您跟金老板,到底算是个怎样的关系?”
  叶七娘笑了下,迷蒙着眼睛看她:“你说呢?”
  林妙摇摇头:“我只猜得出,你们之间肯定有一些你不想提及的过往,但这些过往到底是什么样的,没人跟我说,也打听不来,我自然不可能知道。”
  “那你想知道吗?”
  林妙顿时来了劲儿:“当然想了。”
  “那今儿,我就趁着酒兴,跟你讲讲我跟他之间的故事。”
  林妙点头,端正坐好了,等着她讲下去。
  叶七娘望向窗外蒙蒙细雨,目光渐渐飘远,说了起来:“我跟老金,是从小就认识的,我爹是个进士,我家,算是书香世家。他家,世代经商,只是祖训在那儿摆着,教育晚辈们都得低调,财不可外露。也不可仗势欺人。虽是经商世家,从小也是要读书的。
  我自小,与他在一处读书,加之两家长辈关系不错,自然感情深厚些。比之别的玩伴,我更喜欢与他在一处玩闹。
  变故 发生在十七年前,一日,我与他偷溜出城外玩耍,他为了摘山崖上一朵花给我,险些掉落山崖。
  幸亏当时遇到我亡夫,简盛之,当时经过那片山崖,冒着性命危险下到山崖下方,将绳子绑在他腰上,这才将他救下。”
  林妙了然:“后来呢?”
  “后来,我们一块儿回了京城,半路上闲聊,得知简盛之也是京城人,家里是做生意的,只是没金家家大业大。再后来,我们三个便经常在一块儿玩闹,一起读书,在京城到处跑着玩儿。我年轻时候是个活泼顽劣的性子,我爹娘总是拿我没法子,我也没那么多顾忌,亦不会想太多。
  直到,有一日,我于花园中无意听到简盛之和老金私聊,才知晓,老金喜欢我,简盛之也早已对我心怀爱慕。”
  林妙有些吃惊:“既然金老板老早就喜欢你,为何至今你们都没结果?还有,你怎就嫁给你亡夫了的?”
  “约摸一年后,金家的生意被对手打击,眼看就要欠下一屁股债,百年基业行将不保,金伯父一病不起,情况越来越糟糕。当时,老金实在没法子了,到处找人借钱,可你也知道,墙倒众人推,树倒猢狲散。当初那些总是巴结金家的人,全都避而不见。
  就在老金一筹莫展之际,是简盛之,拿着自己所有家底,送到了老金手上。不过,他提出了一个条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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