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 / 4)
他的眼睛又凶又亮,像一只野狼,冒着绿光盯着自己的猎物,跟在他身后的几个男人更是一起猥琐的笑了起来。
余秀被他那样猥琐的目光恶心到了,头一次意识到自己穿这样的布拉吉,在一群刻板古旧的服装中,是那么的引人注目,尤其面对乌宏骏这样的混球,她身上的衣服就跟没穿一样,看得她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股子生理不适应的感觉,让余秀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请叫我余同志谢谢,我跟你很熟吗?什么秀儿,听着让人恶心!”
“唷,两个多月没见,脾气见涨了啊!”乌宏骏楞了一下,啧啧叹了两声,伸手去摸余秀的手,笑的格外yin荡,“咋,许久不见,想哥哥了不是?打是亲,骂是爱,你越骂我,我越高兴!早跟你说过,从了哥哥,香的辣的你都有,你偏偏要跟我对着干!现在你成了寡妇,听说还领着那死鬼的两个孩子,我也不嫌弃,今晚到我屋里来,只要把哥哥伺候舒坦了,以后你不用上工了,哥养你。”
这什么奇葩玩意儿,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啊!
余秀给气笑了,拍开他的咸猪手,“那成啊,你晚上洗干净等着我,保管让你满意。”
“成,咱们就这么说定了,你要放我鸽子,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乌宏骏脸上一喜,捂着被拍红的手,心里直嘀咕,这女人两个月没见,手劲儿咋变得这么大了,这一巴掌拍下来,差点没把他的手拍断,疼得他脸直抽抽,却不敢表现出来,故作镇定的领着几个下手离开了。
“你真要从那乌宏骏?”新建红砖大食堂的锅炉房里,丁自重帮着余秀借了食堂两个热水壶,帮她灌好热水问。
“你觉得呢?”余秀左手拎着热好的饭菜,右手拎着一大桶热水往自己住的马架子走,一路引来不少人异样的目光,她像没看见,进到马架子,就让丁自重把热水壶的水倒进洗脸盆里。
“那乌宏骏就是个记仇的小人,你要放他鸽子,以后指不定怎么欺负你。”
丁自重是南方人,说话带着浓浓的南方口音,个子还不高,干瘦干瘦的,从食堂到这里有二十多分钟的路,他拎两壶热水都觉得有些重,没想到余秀看着那么斯文秀气的一个人,竟然面无改色的单手拎满满一通热水过来,实在让他自愧不如。
“那你觉得我不放他鸽子,他就会放过我了?那种人,不管我去不去,他都不会放过我。既然如此,见招拆招,我就不信,我在韩场长和你们这些场部干部的眼皮底下,他还能对我动手!”
她都这么说了,丁自重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叮嘱她:“一会儿分到我们一分场的五十多名支边青年到了以后,咱们分场部要在场部会议厅开欢迎会,你要是没事做,可以带着孩子来参加。”
余秀说了句再说吧,转头给芝芝和自己洗起澡来。
因为天冷的缘故,她在医院养伤的期间,只洗过三次澡,心里膈应的紧,早就想洗澡了。
但是马架子狭窄,入厕也不方便,通常是马架子背对门的位置挖个小茅坑,上面搭两块木板供人蹲着入厕,一踩上去晃悠悠的,体型重点的,还不敢上。
好在陈冠军十分懂事,看见她拎着水回来,懂事的把马架子茅坑上的帘子拉下来,还走出门,说是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
余秀就抓紧时间,在那不到五平米宽的茅厕里,先把芝芝放在洗澡盆搓洗一通,又草草的把自己洗了一遍,穿着一件半旧的斜襟淡蓝色薄长袖衣,下配一条黑色长至脚腕的薄棉群,可谓是该遮挡的地方都遮挡住了,这总没人说闲话吧。
洗完澡,该吃饭了,余秀想着这饭菜吃得是人家韩延飞的,腾出一个空饭盒,把所有的饭菜都夹了一份在那个饭盒里,算是给韩延飞留饭菜,接着出去喊陈冠军回来吃饭。
这孩子不知道跑哪去了,余秀喊了老半天,他才汗津津的跑回来,脸上还有点小擦伤,余秀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肯说,跑进屋里先就着桶里剩余的半桶水冲洗一通。
完了他坐在桌边,气鼓鼓的跟余秀说:“妈,你要记着,你是答应过我爸,要把我和芝芝拉扯大的,你要嫁人,我不反对,但要嫁的人,必须得我和芝芝同意,以后你衣服穿长一点,那条裙子就在家里穿。”
“咋拉?是不是有人说了我什么?”余秀正抱着芝芝,给芝芝喂饭,闻言给他夹了一大块亮噔噔的红烧肉在他碗里,好言好语的问。
“没有。”陈冠军脾气倔,不想说的话,怎么问都没用,他把余秀夹过来的肉推回到她碗里,“妈,芝芝会用筷子,你让她自己吃就行,你也忙活了一天,肯定累了,吃完饭咱们就睡觉,有啥事儿,明天再说。”
芝芝是会用筷子,只是年纪小,用筷子不大熟悉,夹块肉半天都夹不上来,余秀看得心急,免不了要帮忙。
经陈冠军一提醒,余秀也意识到这样做不对,孩子的独立自强意识要从小培养,当父母的哪怕心疼焦急,也得按耐住性子,让孩子自己去做。
吃完饭,陈冠军造旧抢着洗碗,马架子小,不适合搭火煮饭,用水什么的,都得到食堂外面修建的水笼头接水,等他回来,手里抱着一大把青蒿,那是用来防蚊虫的。
北寒平原蚊虫众多,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得用青蒿野艾点燃在屋子里熏一熏,然后放上自制的蚊帐,这才不会被蚊虫叮咬。
要知道,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不止庄稼作物长得好,这些蚊虫同样长得吓人。
就拿当地人叫的一种牛虻的蚊虫来说,个头大,嘴巴尖,虽然没有蚊子、小咬多,可它飞得速度快、又神出鬼没,尤其它的口针又尖又硬,连厚牛皮都能叮破,更别说人了! ↑返回顶部↑
余秀被他那样猥琐的目光恶心到了,头一次意识到自己穿这样的布拉吉,在一群刻板古旧的服装中,是那么的引人注目,尤其面对乌宏骏这样的混球,她身上的衣服就跟没穿一样,看得她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股子生理不适应的感觉,让余秀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请叫我余同志谢谢,我跟你很熟吗?什么秀儿,听着让人恶心!”
“唷,两个多月没见,脾气见涨了啊!”乌宏骏楞了一下,啧啧叹了两声,伸手去摸余秀的手,笑的格外yin荡,“咋,许久不见,想哥哥了不是?打是亲,骂是爱,你越骂我,我越高兴!早跟你说过,从了哥哥,香的辣的你都有,你偏偏要跟我对着干!现在你成了寡妇,听说还领着那死鬼的两个孩子,我也不嫌弃,今晚到我屋里来,只要把哥哥伺候舒坦了,以后你不用上工了,哥养你。”
这什么奇葩玩意儿,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啊!
余秀给气笑了,拍开他的咸猪手,“那成啊,你晚上洗干净等着我,保管让你满意。”
“成,咱们就这么说定了,你要放我鸽子,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乌宏骏脸上一喜,捂着被拍红的手,心里直嘀咕,这女人两个月没见,手劲儿咋变得这么大了,这一巴掌拍下来,差点没把他的手拍断,疼得他脸直抽抽,却不敢表现出来,故作镇定的领着几个下手离开了。
“你真要从那乌宏骏?”新建红砖大食堂的锅炉房里,丁自重帮着余秀借了食堂两个热水壶,帮她灌好热水问。
“你觉得呢?”余秀左手拎着热好的饭菜,右手拎着一大桶热水往自己住的马架子走,一路引来不少人异样的目光,她像没看见,进到马架子,就让丁自重把热水壶的水倒进洗脸盆里。
“那乌宏骏就是个记仇的小人,你要放他鸽子,以后指不定怎么欺负你。”
丁自重是南方人,说话带着浓浓的南方口音,个子还不高,干瘦干瘦的,从食堂到这里有二十多分钟的路,他拎两壶热水都觉得有些重,没想到余秀看着那么斯文秀气的一个人,竟然面无改色的单手拎满满一通热水过来,实在让他自愧不如。
“那你觉得我不放他鸽子,他就会放过我了?那种人,不管我去不去,他都不会放过我。既然如此,见招拆招,我就不信,我在韩场长和你们这些场部干部的眼皮底下,他还能对我动手!”
她都这么说了,丁自重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叮嘱她:“一会儿分到我们一分场的五十多名支边青年到了以后,咱们分场部要在场部会议厅开欢迎会,你要是没事做,可以带着孩子来参加。”
余秀说了句再说吧,转头给芝芝和自己洗起澡来。
因为天冷的缘故,她在医院养伤的期间,只洗过三次澡,心里膈应的紧,早就想洗澡了。
但是马架子狭窄,入厕也不方便,通常是马架子背对门的位置挖个小茅坑,上面搭两块木板供人蹲着入厕,一踩上去晃悠悠的,体型重点的,还不敢上。
好在陈冠军十分懂事,看见她拎着水回来,懂事的把马架子茅坑上的帘子拉下来,还走出门,说是熟悉一下周围的环境。
余秀就抓紧时间,在那不到五平米宽的茅厕里,先把芝芝放在洗澡盆搓洗一通,又草草的把自己洗了一遍,穿着一件半旧的斜襟淡蓝色薄长袖衣,下配一条黑色长至脚腕的薄棉群,可谓是该遮挡的地方都遮挡住了,这总没人说闲话吧。
洗完澡,该吃饭了,余秀想着这饭菜吃得是人家韩延飞的,腾出一个空饭盒,把所有的饭菜都夹了一份在那个饭盒里,算是给韩延飞留饭菜,接着出去喊陈冠军回来吃饭。
这孩子不知道跑哪去了,余秀喊了老半天,他才汗津津的跑回来,脸上还有点小擦伤,余秀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肯说,跑进屋里先就着桶里剩余的半桶水冲洗一通。
完了他坐在桌边,气鼓鼓的跟余秀说:“妈,你要记着,你是答应过我爸,要把我和芝芝拉扯大的,你要嫁人,我不反对,但要嫁的人,必须得我和芝芝同意,以后你衣服穿长一点,那条裙子就在家里穿。”
“咋拉?是不是有人说了我什么?”余秀正抱着芝芝,给芝芝喂饭,闻言给他夹了一大块亮噔噔的红烧肉在他碗里,好言好语的问。
“没有。”陈冠军脾气倔,不想说的话,怎么问都没用,他把余秀夹过来的肉推回到她碗里,“妈,芝芝会用筷子,你让她自己吃就行,你也忙活了一天,肯定累了,吃完饭咱们就睡觉,有啥事儿,明天再说。”
芝芝是会用筷子,只是年纪小,用筷子不大熟悉,夹块肉半天都夹不上来,余秀看得心急,免不了要帮忙。
经陈冠军一提醒,余秀也意识到这样做不对,孩子的独立自强意识要从小培养,当父母的哪怕心疼焦急,也得按耐住性子,让孩子自己去做。
吃完饭,陈冠军造旧抢着洗碗,马架子小,不适合搭火煮饭,用水什么的,都得到食堂外面修建的水笼头接水,等他回来,手里抱着一大把青蒿,那是用来防蚊虫的。
北寒平原蚊虫众多,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得用青蒿野艾点燃在屋子里熏一熏,然后放上自制的蚊帐,这才不会被蚊虫叮咬。
要知道,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不止庄稼作物长得好,这些蚊虫同样长得吓人。
就拿当地人叫的一种牛虻的蚊虫来说,个头大,嘴巴尖,虽然没有蚊子、小咬多,可它飞得速度快、又神出鬼没,尤其它的口针又尖又硬,连厚牛皮都能叮破,更别说人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