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公社的邮局很小,就一间屋,大概二十来平米,里面有两个职工在忙碌,最主要的业务是负责整个公社的信件、包裹和电报业务,储蓄借贷只占极少部分。
  1975年的一年期存款利息为3.24%,余思雅琢磨了一下,存了100的两年定期作为不时之需,又存了350的活期,打算以后利用这笔钱做点什么。还有50块就没存,留作家用。
  这个时候还没有银行卡和存折,用的是存款单,统一印刷的,就一张纸,像后世的收据那么大,上面的存款日期、时间、金额和存款人都需要手写。
  填好资料后,邮局工作人员盖上了银行的印章,将存款单给了余思雅。以后就凭这个和她的私人印章来取钱,要是这东西丢了非常麻烦,所以得好好保管。
  存好钱出了邮局,余思雅就看到了斜对面的肉联厂,顿时有点走不动路。不知道是不是这具身体太缺少油水的缘故,看到肉,嘴巴里就自动分泌唾液。
  想当年她可是连肥肉都不吃的主,如今竟会对着个肉摊子流口水,想想就心酸。
  兜里有钱了,余思雅不打算委屈自己,她大步穿过马路,到了肉联厂前的肉摊子面前,笑眯眯地说:“叔,给我来两斤肉!”
  卖肉的大叔瞅了她一眼:“票呢?”
  余思雅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她一时高兴忘了这个时代买肉不光需要钱,还要票。
  可让她什么都不买,就这么空着手回去,余思雅不甘心,她可怜巴巴地看着卖肉的大叔:“叔,有没有不要票的?”
  大叔指着旁边那堆碎骨头:“这个不要票,一毛五一斤。”
  大叔的刀工太好了,这骨头剔得特别干净,一点肉都没有,全是骨头,难怪没人买。乡下人觉得花一毛五买这样的骨头还不如去买斤粮食,加点粗粮都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但余思雅不嫌弃,她就喜欢喝骨头汤:“成,叔,我都要了,你称一下多少斤。对了,还有什么不要票的,都给我来点呗,我家弟妹好几个月没尝过荤腥了。”
  “没了,下次赶早。”大叔头也没抬,将骨头用干稻草拴在一起,挂到称上,“三斤二两,四毛八。”
  余思雅给了钱,接过找零,美滋滋地拎着骨头回去了。
  沈建东已经稍微把家里收拾了一下,从柴堆里把椅子拉了出来,又找了个比较平整的木板,搭在屋檐下,作为临时的饭桌。
  看到余思雅回来,他马上站了起来,跑到门口伸手接东西:“嫂子,我来拿!”
  这点东西哪需要用他,余思雅拒绝:“不用,咱们今天中午吃骨头冬瓜汤,你去把红英接回来。”
  沈建东有点头痛:“她恐怕不会跟我走。”
  余思雅拍了拍他的肩膀:“她会跟你走的,要是三叔三婶不肯放人,你就去找队长。”
  余思雅琢磨着,沈建东也不算太小了,身为家里唯一的男丁,该锻炼锻炼他了。沈老三手受了伤,他儿子娇生惯养,比沈建东还小一岁,这家子现在不成气候,万一打起来沈建东也吃不了多少亏,让他试试。
  沈建东听了这话,蹬蹬蹬地跑了出去。
  刚跑到门口,余思雅又喊了一声:“记得把红英的衣服都带回来,免得下次还要跑一趟。”
  “知道了,嫂子。”沈建东扯着嗓子回了一句,飞快地跑到了沈老三家,他这回也学精了,像余思雅那样,根本就不进去,站在院子外,大声喊,“红英,红英,嫂子让我来接你回家!”
  朱爱华听到这喊声,气得差点摔了手里的搪瓷缸子。
  她瞪了一眼在切菜的沈红英:“怎么,听到那小杂种在喊你,心动了?”
  沈红英红了眼,握住菜刀的手一顿,头一次顶嘴:“建东跟建武是兄弟,他是小杂种,建武是什么?”
  还敢顶嘴,朱爱华气炸了,拿起案板上的茄子就往沈红英脑袋上砸:“你个死妮子,敢跟着我唱反调了?你真以为余思雅会管你?别做梦了,她不过是做做样子,要不是你三叔心善,谁愿意白养了这么一张嘴,你不信你就看,你回去了要不了几天就会被赶出来!”
  朱爱华又拿出以前的说辞来吓唬沈红英。
  沈红英完全遗传了她二嫂的性格,老实木讷胆小,很好控制,她说什么就什么。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