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著里拿稳种田剧本 第280节(3 / 4)
罗兰写完这些,忍不住问了贝思一句:“这样说教意味是不是太重了一些?”
她其实没好意思告诉艾美,摄影术很快就会流行并且变得发达,他们现在那些珍贵而稀有的黑白相片会变成彩色,然后越来越清晰……
后世更加会出现“朋友圈”、“照片墙”之类,拥有“回忆”会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是亲手画的,肯定纪念价值要高些,而且能给绘画者本人带来的满足感才是最重要的。
贝思一个劲儿地摇头。她说:“艾美最信服你,乔,你这封信会给艾美莫大的鼓舞!”
罗兰在内心说:是的,艾美会因此画下去,即便明知不会成名成家,也要画下去。因为这会是她人生重要的组成部分,意义远高于她戴着的那些薄纱手套,和衣服上缝的蕾丝花边。
“乔,我真是太佩服你了。”贝思搂住了罗兰的脖子,抱了抱她,然后两人一起继续看信。
罗兰“咦”了一声,忽然从余下的信件里捡出一封,看了看,说:“是编辑部的来信。我还没有给他们投新的稿件呀?”
这里的大多数读者来信都是她以“罗兰”的笔名发表作品的那家刊物编辑部转过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她回信之后对方拿到了她的地址,再次回复感谢的。
但是她现在手中这一封,却是以编辑部的名义直接给她的来信。
罗兰赶紧拆开,果然是她的编辑写来的。编辑在信中遗憾地告诉她:由于经营不善,刊物不够赚钱,老板一时不悦,
决定停刊。他们与罗兰的合作不得不被迫中止。
罗兰叹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有了点小小的名气,合作方竟然倒闭了。
她的运气好像有点儿背。
但好在,这位与罗兰相熟的编辑向罗兰推荐了一家新的刊物。
可巧的是,这本刊物刚好是以前给过罗兰退稿信的一家编辑部向罗兰推荐过的,说是他们家的内容百花齐放,各个领域都有读者,罗兰的投稿比较对他家的路子。
当时罗兰因为同一篇稿件另一家过稿了,就没有再投这家。
罗兰深吸一口气,表示她又要进行新的尝试了。
贝思也安慰姐姐,表示她会做一个意见最中肯的读者,而不是以前那个最会拍马屁的小可爱了。
罗兰:那敢情好!动笔!
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写作与交流中,罗兰已经大概摸清楚了她的读者群是什么样的,他们喜欢看什么样的文字。
首先,他们读到的必须是一个故事。如果写说明文估计稿子很快就会被扔回来。
这个故事必须吸引人。按照罗兰的经验,如果故事的一开头,就把主人公置于一个“不可能拯救”的环境下,面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种开篇最能吸引人们看下去。
所以罗兰就在考虑,这到底是把故事的场景设置在她以前参加过的那种种田大赛的极端场景里,瀚海戈壁、万丈悬崖、海中孤岛、甚至异界、月球、星星上。
但是贝思和马奇夫妇都提出了异议。
做父亲的说:“女孩儿们,你们想写出好故事的心我能够理解,但是你们想过没有,爱看这些故事的人,或许喜好没有那么猎奇?他们一看,罗兰女士的新作,在万丈悬崖上种田,好像很厉害,但是我们似乎没法儿从故事里得到什么?”
罗兰低头一想,忽然觉得老爸说的不无道理。
马奇先生说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这些在报纸杂志上刊行的故事,读者们其实是被作者的笔去引领,去经历那样的故事。
如果太炫酷太猎奇,一方面失去了逻
辑,难以为读者所接受,另一方面也很难吸引到她原来的读者群体,因为她的故事失去了那种精神——在日常中默默劳作,细水长流地收获财富与快乐。 ↑返回顶部↑
她其实没好意思告诉艾美,摄影术很快就会流行并且变得发达,他们现在那些珍贵而稀有的黑白相片会变成彩色,然后越来越清晰……
后世更加会出现“朋友圈”、“照片墙”之类,拥有“回忆”会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是亲手画的,肯定纪念价值要高些,而且能给绘画者本人带来的满足感才是最重要的。
贝思一个劲儿地摇头。她说:“艾美最信服你,乔,你这封信会给艾美莫大的鼓舞!”
罗兰在内心说:是的,艾美会因此画下去,即便明知不会成名成家,也要画下去。因为这会是她人生重要的组成部分,意义远高于她戴着的那些薄纱手套,和衣服上缝的蕾丝花边。
“乔,我真是太佩服你了。”贝思搂住了罗兰的脖子,抱了抱她,然后两人一起继续看信。
罗兰“咦”了一声,忽然从余下的信件里捡出一封,看了看,说:“是编辑部的来信。我还没有给他们投新的稿件呀?”
这里的大多数读者来信都是她以“罗兰”的笔名发表作品的那家刊物编辑部转过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她回信之后对方拿到了她的地址,再次回复感谢的。
但是她现在手中这一封,却是以编辑部的名义直接给她的来信。
罗兰赶紧拆开,果然是她的编辑写来的。编辑在信中遗憾地告诉她:由于经营不善,刊物不够赚钱,老板一时不悦,
决定停刊。他们与罗兰的合作不得不被迫中止。
罗兰叹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有了点小小的名气,合作方竟然倒闭了。
她的运气好像有点儿背。
但好在,这位与罗兰相熟的编辑向罗兰推荐了一家新的刊物。
可巧的是,这本刊物刚好是以前给过罗兰退稿信的一家编辑部向罗兰推荐过的,说是他们家的内容百花齐放,各个领域都有读者,罗兰的投稿比较对他家的路子。
当时罗兰因为同一篇稿件另一家过稿了,就没有再投这家。
罗兰深吸一口气,表示她又要进行新的尝试了。
贝思也安慰姐姐,表示她会做一个意见最中肯的读者,而不是以前那个最会拍马屁的小可爱了。
罗兰:那敢情好!动笔!
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写作与交流中,罗兰已经大概摸清楚了她的读者群是什么样的,他们喜欢看什么样的文字。
首先,他们读到的必须是一个故事。如果写说明文估计稿子很快就会被扔回来。
这个故事必须吸引人。按照罗兰的经验,如果故事的一开头,就把主人公置于一个“不可能拯救”的环境下,面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种开篇最能吸引人们看下去。
所以罗兰就在考虑,这到底是把故事的场景设置在她以前参加过的那种种田大赛的极端场景里,瀚海戈壁、万丈悬崖、海中孤岛、甚至异界、月球、星星上。
但是贝思和马奇夫妇都提出了异议。
做父亲的说:“女孩儿们,你们想写出好故事的心我能够理解,但是你们想过没有,爱看这些故事的人,或许喜好没有那么猎奇?他们一看,罗兰女士的新作,在万丈悬崖上种田,好像很厉害,但是我们似乎没法儿从故事里得到什么?”
罗兰低头一想,忽然觉得老爸说的不无道理。
马奇先生说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这些在报纸杂志上刊行的故事,读者们其实是被作者的笔去引领,去经历那样的故事。
如果太炫酷太猎奇,一方面失去了逻
辑,难以为读者所接受,另一方面也很难吸引到她原来的读者群体,因为她的故事失去了那种精神——在日常中默默劳作,细水长流地收获财富与快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