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幕后老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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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娼妓(“娼”字在《说文解字》中是没有的,只有“亻”旁的“倡”字。因此,古代对“娼”只称“倡”,这种人有男也有女。
  清代段玉裁注释说:“以戏言之,谓之俳;以其音乐言之,谓之倡,亦谓之优,其实一物也。”意思是说,以戏剧娱人的是“俳”;以歌唱音乐娱人的是“倡”或者“优”(注:现在女优之称呼即源于此),其实是一类人物。可见,“倡”在古代是指唱戏和唱歌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戏子”、“卖唱的”等。
  古语中的“妓”字也和现在的意思不太一样。“妓”最初是指美女。“娼妓”合起来就是指擅长歌舞的美女喽。)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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