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尽头的花灯,孤零零地无人问津(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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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而有之啊,同事为了保护指甲,敲键盘都要练成一指禅了。
  其实我蛮喜欢古代的,你想想那场景,静静的护城河水慢慢流淌着,一盏盏精巧玲珑的花灯在水面上漂着,写着相思,写着心愿,轻衣罗裙,巧笑盼兮,于千千万万人中,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是不是很美?
  是很美。圈禁在深闺中的娇小姐,一年一次的盛会,虽然无数书中由此开头,可现实社会里,哪那么多良君等着你?
  既然这么美,是虎穴你也得和我一起了,同事不依惠圆的百般推脱。已经网购了两张票。
  作死啊你,惠圆说,我冰箱里还有汤圆等我回家吃呢。
  可以当宵夜,同事利爪掐了惠圆一把,小姑娘两眼通红地正回自己工位上。
  没了?
  什么没了?惠圆没绕过弯。
  利爪拍拍肚子。
  这你都看得出来?
  闻味。你闻闻。美丽的指甲在空中抓了一把,放在惠圆鼻子前,惠圆一把打掉。把你爪子拿远点,她说,要碰上顺眼的男人,上床前还不把你两手绑起来。
  同事眨眨眼,我喜欢。
  惠圆差点吐她。
  什么相亲,灯会,统统不是惠圆的爱好。冷天跟一群毫不相干的人尬聊,不如回家喝碗汤。她懒得说,冷着眼,不停地跺脚,同事后来无法,只得和她分开去寻猎物。
  什么玩意啊,惠圆看两眼那些挂在花灯上的小学水平的诗句,特想拽下来一把火烧了。她不知道自己的怒气从何而来,因为饿了肚子,灌了冷风?还是因为那灯影下的一对影子?
  关我何事?惠圆倚在墙角问自己。为什么这么想哭?
  为什么不学学lily?危境前都昂首阔步?为什么不学学利爪,也去涂双满堂彩,看谁不顺眼狠狠抓两把,撕皮血肉下来?
  为什么心会疼?难道希望拥着的那个人是自己?
  惠圆拧了自己的胳膊,咬了自己的手背,继而最后刮了自己一个耳光,心情才慢慢平静。
  她给同事发了个信息,就退出了人潮。她背面走,迎着路光。
  最尽头的花灯,孤零零地无人问津。惠圆驻目,却觉得它最漂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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