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天下:张宏杰解读中国帝王 第10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圣经》并未告诉我们天有多少重。《哥林多后书》第十二章第二节里“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那句话,仅仅意味着被接纳入最高天堂,并无有几重天存在,一天在另一天之上的意思。
  ……
  提完了上述问题,英国人特别提醒太平天国的人好好阅读《圣经》:“不管怎样,让我向你强调一下查阅《圣经》作为参考的必要性。基督告诉我们:‘研究《圣经》吧,在那里你会认为你已经永生,它们就是我的预言的证明。’”
  据《天国的陨落》,英国人的这封信在太平天国内部引起了一场不小的精神地震。太平军虽然大多数是文盲,但是他们也都知道《圣经》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洋鬼子们比他们信上帝还早几百年,所以他们称洋人为“洋兄弟”。在宗教问题上,这些“洋兄弟”显然更有发言权。一些识字的太平军按洋人的说法去翻查《圣经》,发现洋人所说句句是实。于是,“全城一时间传得沸沸扬扬”,太平军上下议论纷纷,“拜上帝教”信仰受到空前冲击。那些对太平天国的某些政策比如男女馆制度不满的人,借机纷纷传扬,说洋人“言尔我同教,何以尔分男女馆?”,意思是洪秀全篡改了正宗教义,欺骗了大家。
  洪秀全和天国上层领导们都惊出了一身冷汗。面对如此巨大的精神危机,洪秀全等人的应对方式倒是出奇的简单直接:接到英国人信件八天之后,杨秀清又一次代天父上帝下凡,对人们下了一道“爆炸性指示”,说番邦洋人传过来的《圣经》,“多有记讹”,所以“此书不用出先”。也就是说,洋人粗心大意,传过来的《圣经》里把上帝的许多话都记错了。洪秀全亲自上过天,杨秀清又多次代天父下过凡,所以他们所传的话才是正确的。洪秀全宣布,停止出版《圣经》,等他根据记忆,把里面的错误一一改正再说。
  外国人走后,这件事一直成了洪秀全的重大心病。于是在几年之内,他抛弃国事,对《圣经》从头到尾研讨,对其中“记讹”部分进行一一“改正”。把《圣经》中与自己原来的说法不符的地方统统删除或者改掉。
  《圣经》认为“三位一体”,基督与上帝本是一人。洪秀全对此加以驳斥说:“尔偏误解基督即上帝,上天合为一。……缘何朕上天时,却见天上有天父上帝,天母老妈,又有太兄基督、天上大嫂,今下凡又有天父天母天兄天嫂乎?”同理,他证明上帝有形有体的方式也十分轻松——“百闻不如一见”,我都亲眼看到了,那还能有假吗?
  除了教义上的修改外,洪秀全还首次注意到《圣经》中有许多故事反映出的西方古代社会的伦理道德与中国传统道德有很大差异。对这些,他也从维护“世道人心”的角度大加删改。比如中国人认为“万恶淫为首”,而《圣经》中记载有许多按太平天国道德标准来说是“淫乱”的故事,比如亚伯兰娶同父异母的妹妹为妻,流便与父亲的小妾通奸,阿南娶哥哥的遗孀为妻,犹大与儿媳苟合生出一对双胞胎。洪秀全对此全本着“父女妹嫂不可训”的原则,全盘改写。《天国的陨落》对此评论,改写之后的“圣经“,“登徒子居然能够坐怀不乱,而耐不住空房寂寞的寡妇竟然变得恪守妇道,也实在有趣得很”。
  删改《圣经》花费了洪秀全极大的精力,也影响了他的健康。《天国的陨落》载,对这部三十四万字之巨的经典,“洪秀全逐字逐句审阅,并在必要处对经文加以批注和删改,个别章节甚至重新编写,足见他为之所耗费的心血……在写给艾约瑟牧师的一道诏旨中,他略带伤感地说:‘因视力不好,朕不能一一批改尔等所呈的书文。’长时间从事这种文字工作无疑是导致洪秀全视力减退的一个主要原因”。
  删改之后,《新圣经》重新印行。然而删改《圣经》的效果远不如洪秀全期望的那样好。绝大多数太平军是文盲,读不了《圣经》。“太平军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很难直接阅读书籍。因此,对于太平天国内部来说,这些经籍的刊行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这样大规模的停止出版、删改再版的举动,作用只是在太平天国内部更广泛地宣传了他们信奉多年的经典原来曾经是错误的这一事实。而对于那些稍有文化者,看到洪秀全这样儿戏地将“神圣的经典”改来改去,只能让他们进一步滋生对拜上帝教的怀疑。
  五
  任何一种宗教宣传发挥作用,都是因为它满足了人们心底里的基本诉求。太平军之所以从广西一路跟从洪秀全等人到南京,并非仅仅是因为他们害怕和敬畏上帝,更主要的是被洪秀全许诺的巨大的世俗利益所吸引。他们追求的是天父庇护下的天下一家、无灾无难、公平正义和威风快活。
  然而,到了南京后,广大的太平军战士发现,到了小天堂后,他们并未能“男着龙袍女插花”,成天吃香喝辣。相反,他们发现自己沦落到了社会最底层。原来,洪秀全等人进入天京后,抛弃了当初许下的“兄弟平等”、“亲如一家”的诺言,建立起了极为森严的等级制度,只有中高级干部才能高高在上,享有特权。大多数“老兄弟”仍然是平头百姓,生活待遇没有什么改善。基于战时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男女分馆制度仍未取消,男行归男行,女行归女行,太平军战士过着离妻别子的清教徒生活。偶尔有人过夫妻生活,马上被斩首,使广大战士只能靠俘虏小男孩“奸小弟”来满足生理需要。与此同时,高级将领们却公然在天京广娶妻妾,甚至每逢诸王生日,天京城内都要进行大规模选美。各女军中,12到15岁的处女都要受选,经过严格的层层筛选后,每年献给天王、东王各六人,北王二人,冀王一人……
  面对广大太平军战士的不满,洪秀全仍然祭起“讲道理”这个宣传工具,四处派人“讲道理”,以消除太平军内部的“错误认识”,使他们“顺天知命”,安于自己的卑贱命运,不得反抗上帝。
  对于高级领导可以多妻而普通士兵夫妻不许团聚的问题,洪秀全的解释很简单——这是上帝定的,至于为什么,上帝也没说,反正大家遵守就是了。《天国的陨落》引用史料记载说,洪秀全宣布上帝的旨意时说:“今上帝圣旨,大员妻不止。”“爷今又降圣旨曰:妻子应娶多个。”“婚姻天定,多少听天。”上帝既然这样说了,那肯定就有上帝的道理,所以大家一定要顺从上帝旨意,“不要忌妒”。
  至于选美,洪秀全的解释是:“谓天父怜各人劳心过甚,赐来美女也。”
  群众对选美这件事特别反感,一到选美之时,纷纷逃避。太平天国三年十月,洪秀全命人在南京贡院专门举行了一次规模很大的“讲道理”,纠正人们的错误思想。据《天国的陨落》,这次活动洪秀全的表兄黄期升上台主讲,他说:尔等幸有天王,天王为天父第二爱子,救尔等世人,尔等俱要报恩。报恩若何?打仗杀妖是第一报恩事也。现在无妖可杀,无以报恩,细思尔等有女,各要献贡天王。勿匿,匿则杀。
  就是说,你们的身家性命,一切的一切,都是天王的。原来打仗的时候,需要你们杀敌来报天王的大恩。现在无敌可杀,所以你们就要贡献女儿来报天王之恩。
  针对许多战士对自己在革命中立下了汗马功劳、现在却没有得到回报的抱怨,洪秀全解释说,太平军势如破竹,全靠天父的安排,而不是靠官兵们的牺牲贡献,“有天不有人”。如果没有上帝的旨意,你打仗再勇敢,也不能获胜。所以功劳应该记在上帝和天王头上,大家都是受益者、受恩者,不应该以功臣自居:“自金田而至天京,势如破竹,越铜关而扫铁卡,所向无前,岂人力所能荡除,实天功之所歼灭!”
  进入南京后,太平军强敌环伺,兵火连天,物资供应一度紧张,底层士兵生活非常困难。洪秀全和其他高级将领却大兴土木,建设豪华府第。由于人手不足,抬砖、凿池、修塘等重体力活儿都由女子承担,那些原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南京闺秀一个个蓬头垢面,在街上扛木头、搬砖头,这一情景史无前例,惹得人们议论纷纷、怨声载道。对此,洪秀全和杨秀清又专门组织人“讲道理”,他们说:“然今日之事,皆是天事,我等同为上帝之子女,以子女而趋父事,自是份所当然,理所宜然。”
  洪秀全不能理解,太平天国前期的“讲道理”效果显著,主要不是因为“泥腿子”们容易愚弄,而是因为这种宣传与广大太平军心底渴望胜利、渴望“龙袍角带在天朝”的愿望相契合。到了小天堂之后,洪秀全本应该致力于兑现部分承诺,让追随者享受到一部分利益,以利他们有更大的动力去“解放全国”。然而,他一味迷信宣传愚众的效果,不想牺牲任何一点实利。任何一种宣传如果完全沦为私利服务的工具,则无论你怎样巧舌如簧,效果也难免大打折扣。更何况,太平天国后期的宣传是这样的蛮不讲理、信口雌黄。如此繁重而不人道的体力劳动在讲道理者的口中被轻描淡写地说成了“些微劳苦”,自己食不果腹的情况下,还要为高级将领修建豪宅,却被说成是“份所当然,理所宜然”。这样“讲道理”没有任何说服力。
  事实证明,洗脑绝不是万能的。在太平天国后期,“讲道理”等宣传方式不但不能像前期那样产生巨大的鼓动效果,而且很多时候甚至起反作用。越到后来,这种离谱的宣传就越在人们的头脑中滋生着怀疑。
  六
  导致太平天国军民信仰最终破灭的是“天京事变”。在太平天国神话里,杨秀清是上帝第四子,且最受上帝信任,不时代上帝发言。韦昌辉则是上帝第六子。如今,在第二子天王的命令下,第六子起兵杀了天父的化身第四子。上帝他老人家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这个大家庭家破人亡,却没有任何办法,对于“拜上帝教“教义来说,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连最执着、最昧然的底层信众,在此事过后,对拜上帝教的信仰也彻底动摇了。
  “天京事变”后,支撑着太平天国运动的那股神奇的宗教力量彻底失去。太平军内部流传起“天父杀天兄,江山打不通,长毛非正主,依旧让咸丰”的民谣。各地太平军将领拥兵自重,“各有散意”,全力以赴经营自己的小地盘,上下指挥不灵。支撑太平军作战的唯一动力,就是升官发财这些现世欲望了。洪仁玕说:“我天朝初以天父真道,蓄万心如一心,故众弟祗知有天父天兄,不怕妖魔鬼……今因人心冷淡,故锐气减半耳。”(洪仁玕《资政新篇》)太平天国的命运,至此已经无法挽回。
  底层文化的狂欢
  一
  如果你能穿越时空,在1860年前后进入太平军控制区,你会发现你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国度。这里的一切,都散发着一种特殊的气息。
  首先,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着装十分怪异。
  太平天国普通士兵的穿着打扮可谓五花八门。他们全身从头到脚,穿得都是一路上陆续从大户人家抢来的衣服。上流社会的华贵服装,穿在革命战士身上,显出一种颇为离奇的混搭效果——许多男人穿着大户人家妇女的阔袖皮袄,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行走,更有的士兵把大户人家小姐的内裤误当成某种新式帽子,堂而皇之地套在头顶。凡此种种,让人眼花缭乱。《贼情汇纂》卷六载:“有贼妇而着男子马褂,穿厚底镶鞋者,有男贼而着妇人阔袖皮袄者,更有以杂色织棉被面及西洋印花饭单裹其首者,青黄红绿,错杂纷披。”柯超《辛壬琐记》载:“……以女子亵衣围项,裙裤蒙头”。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