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2 / 3)
等我第三次来的时候,他终于不再坐在门口,他守在厨房里,递给我一块熏好的腊肉:“我都喂你这么多次了,就留下来吧,我也多个伴。”
我觉着也没差,有人投食,我用不着风餐露宿,到时候抓抓老鼠算是报答他了。
于是乎,我成了这个小孩的主人,我要吃腊肉,他就给我腊肉,我要吃鱼他就给我鱼,我累了不想动了,就能趴在他怀里打呼噜,还能让他帮我顺顺毛。
只不过,人类社会真麻烦,捕猎居然不能徒手抓,得用钱这种东西。
他需要钱,就不得不出入各种地方,我也得跟着去,趴在他肩头看他皮笑肉不笑的跟人打架,偶尔把我甩飞时会把我吓得喵喵乱叫。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他突然拥有了一个大房子,身边多的是鸳鸳燕燕,我的生活起居,成了一个叫小宁子的人来照顾。
为此,我觉得很生气,故意在他调戏姑娘的时候跑出来吓姑娘一跳,故意不让他抱,不让他顺毛。
但……他毫不在意,反而越来越放纵他自己。
我对他失望透顶,好几次离家出走(我不承认我去找小母猫,真的是在离家出走!)都被小宁子找了回来。
小宁子也是个好人儿。
有一次我离家出走,赶上了下大雨,我躲进了一只小母猫的家里避雨,顺便同它做了场繁衍生息的事时,听到小宁子的声音:“念爷,原来你在这里啊,可吓坏我了。”
我抬头,看到他一张黑白灰的脸上,沾染着泥土、杂草与水的气息,隐隐还有血腥味,心想,大概这家伙是找我找得心切了,吃了不少雨天的苦。
仿佛初见那个小孩的日子,他也会满世界的找吓坏了躲起来的我,也是这样让人心疼的表情。
那就回去吧,小孩或许是因为长大了,开始叛逆了,作为他的主人和半个猫妈妈,我是该原谅一下他的叛逆的。
我们又在一起过了一段时光,他依旧颓废,我依旧用我冷漠的态度教他觉醒,奈何,他从不把我当回事。
我生气,因此,在遇见千重一时,我千方百计的向千重一谄媚,为的就是告诉他,再这样下去,我可就是别人的主人了。
千重一很上道,把他治理得服服帖帖,我也终于不用再去操心他了。
只是近日,我发现自己老了,偶尔他叫我的时候,只有一些模模糊糊的声音,我也越来越不想动,曾经能在院子里爬树翻假山,一蹦几个时辰的我,现在走两步都觉得累。
小孩似乎发现了我的状态,开始知道关心我了,亲自喂我喝水,亲自喂我吃挑过刺的鱼。
俗话说,迟来的深情比草贱,可是,看在我们相依为命的份上,原谅他吧,我是个大度的主人。
他说他要带我南下,去看南方的水墨丹青,烟雨缠绵,可我走不动路了,眼睛也不好使了,那些东西看不清了呢。
他摸摸我的脑袋,轻声安慰我:“没事的有我在。”
行吧,反正趴在他身上软乎乎的怪舒服,那就不为难你了。
我们开始南下,果然有他说的水墨丹青,烟雨缠绵,可惜,我们猫眼的世界只有黑白灰,我也看不懂那些诗意,他开心,那我就开心,这是作为主人的乐趣。
再往南,天气开始热起来,我睡不好觉,他自己困得要死,还要给我扇风,我心疼他,做人很累的,本爷也过了不少舒坦的日子,用不着他再为我徒增疲惫,抬起尾巴想打掉他的扇子。
奈何,年岁大了,没多少力气,尾巴轻飘飘的,像那天我们初遇的晨雾轻触过他的手臂。
他醒过来,扇得更卖力了。
罢了,还挺舒服的。
不知走了多久,我大部分时间都是睡着的,他就陪在我身边,同千重一讲起我们的过往,我模模糊糊的听着,偶尔抬头对他说:“不对不对,明明我才是你主人。”
他突然冲我笑,笑得那样灿烂,好像回到儿时的时光,他蹲在厨房门口递给我腊肉块,少年的手明明那么瘦,那么小,却布满大大小小的伤痕。 ↑返回顶部↑
我觉着也没差,有人投食,我用不着风餐露宿,到时候抓抓老鼠算是报答他了。
于是乎,我成了这个小孩的主人,我要吃腊肉,他就给我腊肉,我要吃鱼他就给我鱼,我累了不想动了,就能趴在他怀里打呼噜,还能让他帮我顺顺毛。
只不过,人类社会真麻烦,捕猎居然不能徒手抓,得用钱这种东西。
他需要钱,就不得不出入各种地方,我也得跟着去,趴在他肩头看他皮笑肉不笑的跟人打架,偶尔把我甩飞时会把我吓得喵喵乱叫。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他突然拥有了一个大房子,身边多的是鸳鸳燕燕,我的生活起居,成了一个叫小宁子的人来照顾。
为此,我觉得很生气,故意在他调戏姑娘的时候跑出来吓姑娘一跳,故意不让他抱,不让他顺毛。
但……他毫不在意,反而越来越放纵他自己。
我对他失望透顶,好几次离家出走(我不承认我去找小母猫,真的是在离家出走!)都被小宁子找了回来。
小宁子也是个好人儿。
有一次我离家出走,赶上了下大雨,我躲进了一只小母猫的家里避雨,顺便同它做了场繁衍生息的事时,听到小宁子的声音:“念爷,原来你在这里啊,可吓坏我了。”
我抬头,看到他一张黑白灰的脸上,沾染着泥土、杂草与水的气息,隐隐还有血腥味,心想,大概这家伙是找我找得心切了,吃了不少雨天的苦。
仿佛初见那个小孩的日子,他也会满世界的找吓坏了躲起来的我,也是这样让人心疼的表情。
那就回去吧,小孩或许是因为长大了,开始叛逆了,作为他的主人和半个猫妈妈,我是该原谅一下他的叛逆的。
我们又在一起过了一段时光,他依旧颓废,我依旧用我冷漠的态度教他觉醒,奈何,他从不把我当回事。
我生气,因此,在遇见千重一时,我千方百计的向千重一谄媚,为的就是告诉他,再这样下去,我可就是别人的主人了。
千重一很上道,把他治理得服服帖帖,我也终于不用再去操心他了。
只是近日,我发现自己老了,偶尔他叫我的时候,只有一些模模糊糊的声音,我也越来越不想动,曾经能在院子里爬树翻假山,一蹦几个时辰的我,现在走两步都觉得累。
小孩似乎发现了我的状态,开始知道关心我了,亲自喂我喝水,亲自喂我吃挑过刺的鱼。
俗话说,迟来的深情比草贱,可是,看在我们相依为命的份上,原谅他吧,我是个大度的主人。
他说他要带我南下,去看南方的水墨丹青,烟雨缠绵,可我走不动路了,眼睛也不好使了,那些东西看不清了呢。
他摸摸我的脑袋,轻声安慰我:“没事的有我在。”
行吧,反正趴在他身上软乎乎的怪舒服,那就不为难你了。
我们开始南下,果然有他说的水墨丹青,烟雨缠绵,可惜,我们猫眼的世界只有黑白灰,我也看不懂那些诗意,他开心,那我就开心,这是作为主人的乐趣。
再往南,天气开始热起来,我睡不好觉,他自己困得要死,还要给我扇风,我心疼他,做人很累的,本爷也过了不少舒坦的日子,用不着他再为我徒增疲惫,抬起尾巴想打掉他的扇子。
奈何,年岁大了,没多少力气,尾巴轻飘飘的,像那天我们初遇的晨雾轻触过他的手臂。
他醒过来,扇得更卖力了。
罢了,还挺舒服的。
不知走了多久,我大部分时间都是睡着的,他就陪在我身边,同千重一讲起我们的过往,我模模糊糊的听着,偶尔抬头对他说:“不对不对,明明我才是你主人。”
他突然冲我笑,笑得那样灿烂,好像回到儿时的时光,他蹲在厨房门口递给我腊肉块,少年的手明明那么瘦,那么小,却布满大大小小的伤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