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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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护阿米尔跪曰:“此乃先王征小阴山一役之夜所为也,所遗之页正是先王最喜之《青玉案》也。”
  阿米尔乃告知木尹可汗,先撒鲁尔可汗、贞静皇后与热伊汗古丽大妃旧事,言及原本已被先可汗毁去,此乃抄本,并为帝默写《青玉案》,木尹听罢复念《青玉案》数遍,一夜未眠,隔日遣使向塬朝请求和亲,以修和好。
  木尹可汗追封其母热伊汗古丽王妃,即成姑菩德里太后为大圣姑菩德里太后,盛平三年,亲自前往塬朝悼念太后,显示了与塬修好的诚意,与真宗在太庙前第二次歃血为盟,昭告天下,突厥与大塬乃兄弟邻邦,永不犯境。为天下交口称赞。两国从此和平互通文牒,实现和平长达六十年之久。史传太后晚年复回故土,临殁,贞静皇后哀痛不已,时太后已目不识物,紧握皇后之手道:“妾实疲累,切记送妾回归故土,勿复遣妾兮。”乃笑而终。
  盛平三年,真宗选宗室女为和亲公主,亲送公主至河朔,回京途中,路经法门寺,感怀故人,乃亲自上香,惊见一流浪西域僧陀。同行勤忠公谢素辉觉此僧陀眉眼似曾相识,酒瞳似血,竟似突厥先帝撒鲁尔,僧陀自号阿赖什叶,对帝淡淡一笑,隐于木槿花丛中,余众怅中。
  昭化太后垂帘听政时期,进行了大塬朝第二次大规模的文字狱,焚毁了大量《创业起居注》及元德、大业年间的政要记录,关于元昌三年那场“崇元殿之变”的史籍,篡改了大量史实,转而加上了很多世祖迫害昭化太后和真宗的罪证,故而盛平年间流传开来的《金陀遗编》,成为研究“崇元殿之变”的重要资料。
  小五义的传说成为塬朝开国历史中色彩最浓艳的一笔。这个小五义中出了一个几乎做上皇帝的太后,一个突厥的太后,一个褒贬不一的皇后,一个纵横沙场的惊世猛将,一个谋略机关算尽天下、几乎推翻大塬朝的亲王。有美人,有忠臣,有贞女,有猛将,有叛臣,生动地演绎着元庆至盛平年间的风情,而贞静皇后是其中最有争议的一个,皇后享年三十岁,但是关于她的传说很多,有人说她是有史以来最贤良的女人,有人说她是史上最美丽的女人,又有人说她是一个弄权的奸妃。
  《金陀遗编》尤其提到了大量关于贞静皇后和其时的巨贾君莫问的事迹,有趣的是两者必在文中同时提起,更显示了两者不同寻常的关系,虽略有隐晦,却似非一般的尊崇。正史著述了贞静皇后在庚戌之乱的八年中受大理义商君莫问的庇护不但保住了性命,也保住了贞节,很多流派认为贞静皇后其实是做了君莫问的妾氏。然而同时研究《金陀遗编》的文学家有了另一种更大胆的推测,贞静皇后的另一重身分便是君莫问,真正庇护了贞静皇后的就是大理圣武帝段月容。
  然而,无论是塬朝的太宗皇帝、贞静皇后、商人君莫问,抑或是小五义的时代,已然一去不复返,又由于昭化太后大兴文字狱,纵有《金陀遗编》,但后人终认为是野史,小五义其人其事已难以考究,流传于世的,唯留下君莫问爱读的两册花西诗集的手抄稿,还有君氏财阀的历代紫瞳家主,低调而神秘的事迹,一代传一代,乃至遍及天涯海角,默默而紧密地联系着汉家和南国的不断沉浮。
  《金陀遗编》提到,世祖大业六年殁之日天降大水,黄河决堤,淹死百姓无数,天下人人自危,皆传世祖乃白虎星君转世,如今星君归位,妖孽将重生。其时大塬刚刚结束突厥大战,国力羸弱,国库空虚,仍由于民间势力的影响,以君氏为首的大财阀的游说,大理首先伸出援助之手,恢复与大塬通商。君氏倾全部家财联合大塬及大理的商人捐出粮布,拯救大塬的百姓无数。然君莫问收养数百孤儿寡老恰在两国交界,黄河要口之宜宾,民间流传君莫问紫瞳夫人为救落水孩童而被冲入黄河,其水性极差,不复上浮,三日后其尸冲上岸。君莫问紧抱其尸三日,坐在木槿树下涕泣不已,口中时而痛呼月容,时而又呼朝珠,神志已不清,凄惨至极,闻者落泪。方圆百里的百姓皆感动君氏的义举,成群自发地前往神社佛寺为紫瞳夫人祈福。
  有人传言,君莫问就这样坐在木槿树下哭死了,有人说君莫问抱着夫人的遗体跳了黄河,又有人说君莫问从此发了疯,流落民间,再不知其踪。也有一位君莫问的义子女说,因为君莫问和众百姓的虔诚,他亲眼看到君莫问胸前发出紫光,那位紫瞳的朝珠夫人竟然活了过来,然后两人羽化成仙。
  曾有君莫问的弟子田斗,乳名大豆,位及大理左相,晚年归隐田园时,整理其师与亲友对答,纂名《君氏起居注》,田斗在最后一篇中所叙,正是君莫问同夫人在宜宾诀别前夜,秉烛夜谈时最后的对话,那是君莫问念给朝珠夫人听的一段白话文:
  我告诉我的灵魂,
  冷静,
  不要抱有,任何热爱的等待,
  因为我们的挚爱,
  可能是一种错误的狂热。
  但我们仍有信心,
  虽然信心、挚爱和希望,
  都仍然只是等待,
  然而,也许,
  黑暗将变为光明,
  寂静将化为舞蹈。
  全剧终
  2013年8月26日亥时
  番外 明日香
  光阴漫漫生如幻,
  夕日悠悠若红莲。
  埴轮清语犹甘露,
  散落人间知几年?
  “勃朗峰所有的现金、股票、固定资产加在一起总值2500万元人民币,全部赠给孟非先生唯一的女儿孟颖女士,作为监护人俞长安先生继承的条件是,首先不能与除孟颖女士以外的任何女人结婚并育有子女,一经发现,将立刻剥夺继承权,其次每月将陆续扣除孟颖女士的医疗费用,余额只有到俞长安先生七十岁时才能全部授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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