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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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若拎着包直接往十字路口走,过了十字路口就是公交站台,她转两路公交车,然后再步行五分钟的样子就可以到军区医院。
  今天早上赶时间,安若还没有仔细问潘梦俪肚子里的孩子要不要。
  不是说安若狠心,李明这个渣渣,干嘛要为他生儿育女。
  所以,安若是打定心思要劝潘梦俪把孩子给打掉的。
  安若还没有走到十字路口,就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这个她昨天晚上就想狠抽一顿的贱~男人。
  李明今天被他未来岳父臭骂了一顿,他和马雨婷的婚事黄了,紧接着,又被市政府给辞退了。
  本来都好好的,他马上就可以飞黄腾达,就是安若这个女人,害的他这么凄惨。
  李明将手上抽到一半的烟一扔,卷起衣袖,瞪大双眼,凶神恶煞地盯着安若。
  不顾一边纷纷侧目的路人,李明扬起手来一边怒吼着一边作势要打安若。“你这个臭女人,把老子害这么惨,今天老子非得好好修理你!”
  安若哪里会傻傻地等着李明来揍,李明现在正在气头上,出手虽然快但因为心绪不稳定,动作失了准头。
  安若也正是看准了李明这个纰漏,身体迅速地往下一蹲,右腿伸出将六公分高跟鞋对准李明的小腿肚,使劲往上面狠狠一踹。
  李明一声痛呼,脚步不稳,连连后退,差点来了个后仰摔。
  安若起身,十分潇洒地拍了拍手,看来穿高跟鞋还是有好处的,如果是平时两三公分的高跟鞋,就完全不会有六公分高跟鞋踹人的这个效果。
  李明伸出手来指着安若,一张脸都扭曲了起来,李明在大学的时候就素以清秀小生著称,也就是这张清秀白皙的脸,把潘梦俪给骗地团团转。
  不是脸上有疤痕长得虎背熊腰的人才叫狰狞,真正的狰狞,就是像李明这样的,白皙的脸扭成一团。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安若故意做了一个呕吐的动作,“李明啊,你不是要娶市长秘书的女儿了吗?别怪我没提醒你,你要注意形象。否则,你未来岳父是不会认可你的。”
  李明一听这个,气的整张脸都涨红了,安若啧啧了两下,看看这个样子,潘梦俪的眼睛真是瞎了,才会和这种男人在一起五年,五年的光阴,全他妈被狗吃了!
  “臭女人,你还敢和我说婚事?如果不是你,我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婚事黄了,工作也没了。都是你这个臭女人,看我不撕烂你的嘴!”李明一声大吼,抡起拳头就要往安若脸上揍。
  在旁边看热闹的路人总算是看明白了,原来是小两口闹矛盾在打架,现在的年轻人啊,闹矛盾也该回家闹啊。关上房门,想怎么打就怎么打,非得在大马路上,这多影响市容。
  安若重重地哼了一声,头迅速地一摆,身子一侧。
  李明带着十成力道的拳头落空,安若后退了几步,掏出手机就要打110。
  她懒得和李明纠缠,李明现在当众闹事,送他去派出所呆一段时间,正好解决了他暂时的生活问题。毕竟在派出所吃喝睡都不要钱,多好。
  李明哪里会允许安若悠哉地报警,脚上手上的动作更加快。
  一边的路人看到李明一个大男人打女人,心里开始气不过了,太他妈不是男人了,当众打女人。但是看到李明竟连个弱女人都打不过,不由得心里又开始鄙夷了。
  人啊有时候就是这样,矛盾的个体。
  安若110还没有打,李明拳头还没有招呼上来的时候,警察就出现了。
  安若立刻装出委屈的样子,声音里头带了丝哽咽。“警察大叔,这个男人我不认识,会不会是精神病院出来的?一上来就想抢我的包,还要打我。”
  为首的警察大叔带了五个下属过来,一把就将叫嚣的李明给控制住。
  李明一边骂着安若一边伸脚踹控制住他胳膊的警察。
  “对不起了,小姐,我会去查一下附近的精神病院有没有遗失病人。如果犯罪人不是精神病人,按照他这种做法,也要实行为期两个月到六个月的拘留。发生的事件都要写进档案,小姐跟我回警局做个笔录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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