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狼 为患 第68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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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项上没什么难题,区别也就是糊与不糊,但撒上调味品后,糊了也还可以接受。
  曲砚自己留了一小块兔子腿,剩下的都被狼给吃光了。
  兔子的味道很好,狼决定以后再多抓几只。
  可惜路程已接近尾声,狼的一身武艺暂时要没地方伸展了。
  距离离开这座城市快要三年,没有维修过的道路破败异常,昔日繁华的商城变得十分荒凉,曲砚向狼寻求建议:“你想先回学校看看还是直接回公寓?”
  狼对此兴致缺缺,他更喜欢在野草地里抓兔子,而且它也听不懂曲砚的话,躺在后座位上连身也没翻一下。
  “那就先回学校吧。”曲砚说。
  明德高中在市中心以南,是市重点高中,曲砚自从腿受伤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教他的老师和同学去医院看过他,几次以后,他就拒绝和他们见面。
  凭心而论,这些人基本都出于好心,但当时的他最害怕的就是这种好心,天之骄子一朝零落成泥,从他们目光里无意识流露出的同情,那是比来自腿部的疼痛更加让他痛苦的目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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