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最后期限(8 / 12)
泰德走回他自己的办公室。
六
“当然,我必须给范顿太太写张便条。”
在他把最后一叠错拿出的档案放回原处时,他停了下来,看着他那台ibm电脑打字机。最近他对所有大大小小的书写工具都很敏感,不止一次怀疑在每个书写工具中是不是都有一个不同的泰德波蒙特,就像魔鬼潜藏在每个瓶子中一样。
“我必须给范顿太太写张便条。”
但现在,人们更可能用一个灵应盘而不是电脑打字机与已故的、了不起的范顿太太进行通讯联系。范顿太太煮咖啡总是煮得很浓,浓得几乎可以站起来说话了。为什么他要说那话呢?范顿太太是他心中最遥远的人。
泰德把最后一叠非写作学生的档案扔进档案柜,关上抽屉,看着他的左手。绷带下面,拇指和食指之间突然开始灼热发痒,他把手在裤管上蹭蹭,但这似乎使手痒得更厉害。现在它又开始跳动了,那种剧烈的、火烤一般的灼热加剧了。
他从办公室窗户向外望去。
在道路对面,电话线上排满了麻雀,更多的麻雀站在学校医务室的屋顶上。当他看着的时候,又有一批落到一个网球场上。
它们似乎都在看着他。
“灵魂摆渡者。活死人的先驱。”
现在一群麻雀像一股卷着干树叶的旋风一样盘旋而下,落在礼堂的屋顶。
“不,”泰德声音颤抖地低声说,背上泛起一层鸡皮疙瘩,手又痒又热。
打字机。
只有用打字机,他才能摆脱麻雀和手上的热痒。
那种坐在它面前的本能太强烈了,无法抗拒。那么做似乎是非常自然的,就像手烫后想伸进冷水里一样。
“我必须给范顿太太写张便条。”
“傍晚前你必须开始动笔,否则你这狗杂种会后悔的,而且不止你一个人后悔。”
皮肤下那种痒痒的,蠕动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从他手上的洞口向外扩散,他的眼球似乎与那种感觉同步跳动。在他的心中,麻雀的幻影更清晰了。那是在伯根菲尔德的里杰威克区,里杰威克在春天白色的天空下,时间是1960年,整个世界都死了,只有这些可怕的、普通的鸟,这些灵魂摆渡者。在他看着的时候,它们一起展翅飞起,黑压压的一片使天空也黯淡下来。麻雀又飞起了。
在泰德窗外,电线上,医务室屋顶和礼堂顶上的麻雀一起展翅飞起,几个到校早的学生在学校对面的人行道上停了下来,看着鸟群飞上对面左侧的天空,向西飞去。
泰德没有看到这些,只看到他童年居住的地区变成梦中的死亡地带。他在打字机前坐下,深深的沉入昏暗的恍惚状态中。但是一个念头牢牢抓住他:狡猾的乔治能让他坐下来,转动ibm的钥匙,但他不会写那本书,不管发生什么如果他坚持这一点,狡猾的乔治就要溃烂,要么像一支蜡烛的火焰一样被吹灭。他知道这一点,他感觉到了。
他的手现在乱抖乱颤,觉得就像卡通片中被大锤砸过后的爪子。并不完全是疼痛,更像是后背中间一块你永远也够不着的地方开始痒起来,痒得你快要发疯了。不是那种表面的痒,而是深入骨髓的痒,痒得你咬紧牙关忍着。
但是甚至这种痒也显得遥远而不重要了。
他坐在打字机前。
七
他一打开打字机,奇痒就消失了麻雀的幻影也随之而去。
但是恍惚状态还存在,在这状态的核心有某种强制的命令:有一些东西需要写下来,他可以感到他的整个身体都在催促他做这件事,做完它。这种感觉比麻雀的幻影或手上的痒更糟,这种痒似乎发自他内心深处。
他把一张纸卷入打字机,然后坐了片刻,感到遥远而又迷惘。接着,他把手指放在中间一排键盘上按英文打字法的基本位置放好,虽然他几年前放弃了英文打字法。
手指颤抖了一会儿,然后除了食指,其余的手指都向后撤。显然,当斯达克真的打字时,他的方法和泰德是一样——一边寻一边打,当然,他只会这么打,打字机并不是他擅长的写作工具。
当他移动左手手指时,隐隐有点儿痛,但仅此而已。他的食指打得很慢,但文字还是很快就出现在白纸上。它简短得令人心悸。歌特式打字头旋转起来,用大写字母打出了十二个字: ↑返回顶部↑
六
“当然,我必须给范顿太太写张便条。”
在他把最后一叠错拿出的档案放回原处时,他停了下来,看着他那台ibm电脑打字机。最近他对所有大大小小的书写工具都很敏感,不止一次怀疑在每个书写工具中是不是都有一个不同的泰德波蒙特,就像魔鬼潜藏在每个瓶子中一样。
“我必须给范顿太太写张便条。”
但现在,人们更可能用一个灵应盘而不是电脑打字机与已故的、了不起的范顿太太进行通讯联系。范顿太太煮咖啡总是煮得很浓,浓得几乎可以站起来说话了。为什么他要说那话呢?范顿太太是他心中最遥远的人。
泰德把最后一叠非写作学生的档案扔进档案柜,关上抽屉,看着他的左手。绷带下面,拇指和食指之间突然开始灼热发痒,他把手在裤管上蹭蹭,但这似乎使手痒得更厉害。现在它又开始跳动了,那种剧烈的、火烤一般的灼热加剧了。
他从办公室窗户向外望去。
在道路对面,电话线上排满了麻雀,更多的麻雀站在学校医务室的屋顶上。当他看着的时候,又有一批落到一个网球场上。
它们似乎都在看着他。
“灵魂摆渡者。活死人的先驱。”
现在一群麻雀像一股卷着干树叶的旋风一样盘旋而下,落在礼堂的屋顶。
“不,”泰德声音颤抖地低声说,背上泛起一层鸡皮疙瘩,手又痒又热。
打字机。
只有用打字机,他才能摆脱麻雀和手上的热痒。
那种坐在它面前的本能太强烈了,无法抗拒。那么做似乎是非常自然的,就像手烫后想伸进冷水里一样。
“我必须给范顿太太写张便条。”
“傍晚前你必须开始动笔,否则你这狗杂种会后悔的,而且不止你一个人后悔。”
皮肤下那种痒痒的,蠕动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从他手上的洞口向外扩散,他的眼球似乎与那种感觉同步跳动。在他的心中,麻雀的幻影更清晰了。那是在伯根菲尔德的里杰威克区,里杰威克在春天白色的天空下,时间是1960年,整个世界都死了,只有这些可怕的、普通的鸟,这些灵魂摆渡者。在他看着的时候,它们一起展翅飞起,黑压压的一片使天空也黯淡下来。麻雀又飞起了。
在泰德窗外,电线上,医务室屋顶和礼堂顶上的麻雀一起展翅飞起,几个到校早的学生在学校对面的人行道上停了下来,看着鸟群飞上对面左侧的天空,向西飞去。
泰德没有看到这些,只看到他童年居住的地区变成梦中的死亡地带。他在打字机前坐下,深深的沉入昏暗的恍惚状态中。但是一个念头牢牢抓住他:狡猾的乔治能让他坐下来,转动ibm的钥匙,但他不会写那本书,不管发生什么如果他坚持这一点,狡猾的乔治就要溃烂,要么像一支蜡烛的火焰一样被吹灭。他知道这一点,他感觉到了。
他的手现在乱抖乱颤,觉得就像卡通片中被大锤砸过后的爪子。并不完全是疼痛,更像是后背中间一块你永远也够不着的地方开始痒起来,痒得你快要发疯了。不是那种表面的痒,而是深入骨髓的痒,痒得你咬紧牙关忍着。
但是甚至这种痒也显得遥远而不重要了。
他坐在打字机前。
七
他一打开打字机,奇痒就消失了麻雀的幻影也随之而去。
但是恍惚状态还存在,在这状态的核心有某种强制的命令:有一些东西需要写下来,他可以感到他的整个身体都在催促他做这件事,做完它。这种感觉比麻雀的幻影或手上的痒更糟,这种痒似乎发自他内心深处。
他把一张纸卷入打字机,然后坐了片刻,感到遥远而又迷惘。接着,他把手指放在中间一排键盘上按英文打字法的基本位置放好,虽然他几年前放弃了英文打字法。
手指颤抖了一会儿,然后除了食指,其余的手指都向后撤。显然,当斯达克真的打字时,他的方法和泰德是一样——一边寻一边打,当然,他只会这么打,打字机并不是他擅长的写作工具。
当他移动左手手指时,隐隐有点儿痛,但仅此而已。他的食指打得很慢,但文字还是很快就出现在白纸上。它简短得令人心悸。歌特式打字头旋转起来,用大写字母打出了十二个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