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重访德里(6 / 19)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柬洱。“没关系,气管炎,我们会抓到你,你和你的朋友。我们一起来玩球!”
  艾迪尖叫一声,踉跄着往后退。他的肩膀上搭着一只手。他想甩掉那只手。那只手紧紧地握着,又松开了。他回头看见格莉塔。她死了,半个脸没有了;蛆虫在剩下的那半边脸上爬来爬去,手里拿着一只绿色的气球。
  艾迪倒退几步,双手掩面。它朝他走过来,鲜血滴在它的腿上,结成一个个污点。
  他看见它身后最恐怖的一幕:帕特里克霍克塞特正从外场摇摇晃晃地向他走来,它也穿着纽约扬基队的队服。
  艾迪拔腿就跑。格莉塔一把抓住他,撕破了他的衬衫,在他的衣领后洒下一道可怕的粘液。托尼图雷克也爬出地面。帕特里克也跌跌撞撞地走过来。艾迪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力气,拼命地跑开了。
  他一边跑着,看见眼前浮着一行字,格莉塔拿着的那只气球上写着这样一行字:中央大街药店提醒您:哮喘药物可能致癌!
  艾迪不停地向前跑,在麦卡森公园附近昏倒在地止。一群孩子躲开了他,因为他看上去像个酒鬼,也许得了什么可怕的病,甚至也许就是那个杀手。他们说要报警,但是最后还是没去。
  3
  贝弗莉从德里镇宾馆出来,漫不经心地走在梅恩大街上。她没有想自己要去哪里,而想起了那首小诗:你的秀发是冬天里的火焰,一月里的余火,我的。心在那里燃烧。
  她想认为那是比尔写给她的情诗,那是很自然的不,她已经知道是谁写的。后来——在某个时候——作者不是向她承认了吗?是的,班思曾经对她坦白过,虽然他的爱就像她自己对比尔的爱一样深埋在心底。可爱的胖班思。
  这段三角恋最后还是结束了,但是她始终想不起来是如何结束的。只记得班思承认是他写的那首情诗,她告诉比尔她爱他,永远爱他。而且不知是何原因,这两个爱情的自白救了他们所有人的性命他们?她想不起来了。这些记忆就像一座座小岛,实际上并不是小岛,而是伸出水面的珊瑚触角。每当你想潜到深处去看看其余的部分,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形象就介入进来:每年春天飞回新英格兰的白头翁。它们挤在电线上、树枝上、屋顶上,3月末的空气中部是它们唧唧喳喳的叫声。
  我要回家,她闷闷不乐地想,但是还是继续往前走。
  这个街区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少了几棵树。房子看上去有点儿俗气;到处是碎玻璃窗,好像比她小的时候还多。有的钉上了木板,有的还那么碎着。
  她站在梅思南大街127号那套公寓前。还在这里。那剥落的白色墙皮现在变成了剥落的棕色墙皮,但是肯定错不了。
  爸爸可能还住在这里,哦,是的。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决不会搬走的。走过去,贝弗莉。看看信箱。如果上面还写着“马什”那你就可以按响门铃,一会儿就能听到恢拉吸拉的拖鞋声,门就打开了,你就能看见他。去吧,贝弗莉,按响门铃,他就会出来的。他已经老了,满脸皱纹,剩下几颗黄牙。他会看着你说,啊是贝弗莉,贝弗莉回家来看老爸了,快进来贝弗莉。看到你可真高兴。我太高兴了,因为我一直为作担心,担心极了。
  她沿着小路慢慢地走过去,崩裂的水泥路缝里长出的杂草拂着她的裤脚。她看看信箱。一楼——她的呼吸停止了——马什。
  但是我不会敲门的。我不想见到他。我不会敲门的。
  那是一个坚决的决定!一个决心打开通往充实、有益的一生的决定!她沿着这条路走回去!回到市中心!回到宾馆!收拾行李!叫辆的土!坐上飞机!成功地生活!幸福地死去!
  她还是按响了门铃。听到那熟悉的“叮略”声从客厅里传出来。
  寂静无声,没人。她站在门廊上,忐忑不安。
  没人在家,她松了口气。现在我可以走了。
  可是她又按响了门铃:叮步!没人回答。她想起班思写的那首小诗,想回忆起到底班思是在什么时候、怎么跟她坦白的,为什么。突然又想起那成千上万只白头翁,落在电线上、屋顶上,唧唧喳喳叫个不停。
  我要走了。我已经按了两次门铃,足够了。
  但是她又按了一次。
  叮咚!这一次她听到有人走来,正是她想象中的那个声音:一双旧拖鞋疲惫地趿拉着。她紧张地看看四周,几乎想转身跑开。她能跑到这条水泥路的尽头,拐过街角,让她父亲以为是孩子们在搞恶作剧吗?
  她长舒了一口气,控制着自己才没有笑出来。根本不是她父亲。
  站在过道上正望着她的是一个70多岁的老妇人。美丽的长发几乎全白了,只露出金黄的几缕。无边眼镜后面一双湛蓝的眼睛,紫色的丝绸长裙虽然旧了但仍然显得很高雅,慈祥的脸上刻满了皱纹。
  “什么事,小姐?”
  “对不起。”贝弗莉说。她注意到那老妇人劲上戴着一枚浮雕项坠,好像是象牙的,镶着一道细细的金边。“我肯定是敲错门了。”或许是故意敲错的,她想。“我是想找马什家。”
  “马什?”老妇人的额头布满了细细的皱纹。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