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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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像天边一颗最耀眼的孤星。
  我听见她用英文说,“alice,我见过你,我第一次来北京的时候,你是我的lady’smaid,能在这个派对上看到你真高兴,那么,你帮我倒一杯饮料,哦,你知道我喝什么。”
  ……
  你看,她就是一个跑错场的演员。
  240
  她错了。
  我从来没有做过她的lady’smaid,我从来没有拿过她的薪水。我的角色是et的员工,而当时我的工作职业则是招待远方而来的幕后大老板的未婚妻。
  忽然一瞬间,我感觉周围的人的目光都落在我周围。
  似乎,这里是一台精妙绝伦的好戏,让大家一饱眼福,并且可以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娱乐性极其强悍的谈资。毕竟,这样的八卦,可比《草莓周刊》上的头牌天后拿着在场的夫人们的老公们给的金卡刷几个限量款式的爱马仕的铂金包要有趣多了。
  吉尼薇拉公爵小姐不应该来,她也不应该针对我。
  人们都说,江湖地位看对手。
  本来,我与她的地位差犹如云泥,天差地别都不够说明我们之间的鸿沟。
  我一生走完都走不到公爵小姐出身时候嘴巴里面含着的钻石汤匙。
  她们的埃斯特家族是15世纪文艺复兴的幕后推手之一,这样的荣耀已经绵延了几个世纪,到了吉尼薇拉这一代,她的dna似乎都是似乎是钻石与无价的艺术品铸就的。
  可是。
  今天,当她想要跟我单挑的时候,她几乎是要把自己湮灭在尘埃当中了。
  这样的挑衅似乎只能提高我的江湖地位。
  毕竟,从现在开始,在场的,这个圈子里面的人们都会认为,我,一个中国籍的小演员,还不是一线天后巨星,都能从她吉尼薇拉手中抢男人。
  最要命的是,还抢成功了。
  我与吉尼薇拉原本天差地别的地位就被拉的很靠近。
  诶。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的,女人何苦在男人划定的圈子里面再互相争斗,彼此为难呢?
  《波吉亚家族》里面一句台词很棒——男人们想让女人彼此争斗,所以,我们更要自己爱惜自己。
  勋暮生曾经告诉过我,吉尼薇拉是在勋世奉犹如斗兽场一般的后宫中脱颖而出的,姑且不说这个‘斗兽场’是否存在,嗯,就算存在吧,公爵小姐能胜出,那,其实也是她的男人想要她胜出。
  勋世奉应该曾经‘爱’过她。
  也许,对于他来说,爱这个词语过于沉重,那么,他至少曾经‘很喜欢’过她,不然,他不会与她缔结婚约,不管那背后是多么大的利益。我感觉,他并不是一个为了利益而罔顾一切的男人,他的心中依然有情感。
  我一直看着吉尼薇拉。
  她真美。
  美的如同整个文艺复兴的意大利。
  公爵小姐虽然很高傲,可是,我总感觉她看起来很不甘心,虽然我知道她的情感,不过,我其实不太理解她有什么可不甘心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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