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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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星冉拿起筷子,说道:“可能是因为我妈吧,她喜欢吃南城菜,所以总做。”
  “你妈喜欢做南城菜,她不是林城人吗?”傅凌爵又问。
  洛星冉往嘴里夹一块子鸡,满足道:“味道真好。”
  她又回答傅凌爵的话:“恋爱脑呗,她说洛建林大学的时候就偏爱南城菜,所以她就学了。”
  说到恋爱脑,她满脸不屑。
  傅凌爵:“……”
  以前瞧不上恋爱脑,现在又挺希望洛星冉是个恋爱脑的。
  起码,别总清醒地嫌弃他年纪大。
  “这个醪糟虎皮鸡爪也太好吃了啊,你尝尝看。”洛星冉是个吃货,一吃到自己喜欢的食物,心里特别满足。一满足就高兴,一高兴就给傅凌爵夹菜。
  傅凌爵夹起鸡爪,思维有一瞬间的混乱,脑海里画面有些凌乱,眼前的人似乎都变得有些模糊。
  就像乐乐在给他夹菜,兴奋地对他说:“爵哥哥,你吃这个,好好吃啊!”
  强行压下心口的钝痛感,傅凌爵把自己拉回现实,将鸡爪放进嘴里,把苦涩强行吞下去。
  他努力回味奶奶对他说的:爵儿,人死不能复生,是该走出来,和过去告别了。
  傅凌爵打起精神来,给洛星冉夹了一块鸡。
  洛星冉顿时无语地看着傅凌爵:“哥,这是鸡屁股。”
  第38章 被傅凌爵生无可恋的表情笑死
  傅凌爵看着自己夹的这块鸡肉:“……”
  他又从洛星冉碗里夹出来扔掉。
  “诶,别扔,它好吃啊!”洛星冉看着傅凌爵满脸无语的样子,她忍不住笑。
  傅凌爵更无语了:“鸡屁股……好吃?”
  “这个也叫鸡翘,吃烧烤的人最喜欢吃这个了。你吃过烧烤没?”洛星冉问。
  她突然好奇,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吃没吃过烧烤啊?
  “……吃过。”傅凌爵说。
  有一年冬天,乐乐非要拉他去路边吃烧烤,他吃了一点点,乐乐吃了好多,后来乐乐闹肚子,乐乐哥哥顾子煜打电话过来责怪他没有保护好乐乐。
  那时候,傅家和顾家是真的很好。
  如今,已经不往来了。
  “吃烧烤你没吃过鸡翘?”洛星冉问。
  “没有。”傅凌爵说。
  路边的东西,他其实不爱。
  尤其长相有点奇特的食物,他不会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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