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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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剧情发酵、引发热议的基础上,观众难免对沈豫有种“这人有点儿说法”的印象,就像是猛然意识到某个人十分聪明,甚至有些多智近妖,继而移情到演员的身上。这种高智滤镜,可比之前黑色高领毛衣的表面形象来得更瓷实!
  工作室的造型师还开玩笑道:“他们喊我把高领毛衣焊在小真的身上。”
  跑宣传时偶尔穿穿不要紧,但穿多了薛霁真也烦。
  “他们真的看不厌吗?”
  冬天,静电,高领,谁懂这种痛苦?
  *
  《底色》去到s市开第二场庆功宴那天,剧情本身迎来第一次正式的高|潮:
  两大派系的交锋已经逐渐抬到明面上,养好手臂的沈豫恢复了精神,代父“出征”,回应挑衅,他一边回忆起沈济民在x省艰苦发展、自己连带着吃沙子,甚至失去母亲,完全称不上快乐的童年,一边对着动辄五位数、六位数的菜品不动声色地挑剔——
  “我们x省是距离大海最远的地方,可吃不到这么好的海鲜呢,手臂长的海参,剥了壳就能吃刺身的蟹肉,呵呵……”
  “你的这份赔礼很好,可惜,我品味不来。”
  沈豫学到他父亲三分不怒自威的功力,震慑力足够用了。
  这一顿饭他要是真敢吃,回头就有检查组直接冲破家门。
  于是沈豫空着手来,又空着手离开。
  因为害怕上次的“当街抢劫”重演,沈济民单独给儿子找了个兼任保镖的司机,沈公子不上车,司机也只能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人到了晚上好像就容易思维发散。
  沈豫也不例外,他的野心或许能瞒住那些伯伯、叔叔,但站在观众视角,这小子就是个妥妥扮猪吃老虎的玩意儿。
  沈济民二十出头的时候还吃过不少亏呢。
  结果生了个儿子,沈豫那是比阎王还能记仇!
  他的目光扫过路边的垃圾桶,里头的垃圾满到溢出来,直到第二天清晨才会有清洁工过来打扫,有喝醉的流浪汉扒拉着桶盖翻东西,也有路过的无业混混嘻嘻哈哈地经过,非要犯贱去踹一脚。
  这一段路,就是沈豫上次出事的地方。
  司机在后面欲言又止,想劝他上车。
  可再往前走百来米,就有不少摆摊的小贩,他们聊天、打牌,有一搭没一搭地用方言招揽生意,将摊子一直经营到半夜,更有甚者,会开着拉货的车直接在路边过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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