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逃离(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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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夜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打算离开。
  那天她醒来的时候,房子里又是空无一人,她在这待了几天,宋凝也没有出现过。
  她不确定女人消失这么多天的理由,但能猜到她大概对她们那晚发生的事会心怀愧疚。
  其实大可不必,白夜在监狱的这几年,什么事都见过、什么事都做过了。
  比这淫乱污秽得多的事,她也被人做过不止一次,相较之下,跟自己母亲上床这种事已经很难在白夜心里掀起什么涟漪了。
  何况她们也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更难得的是,与那个从小照顾自己长大的女人欢爱,她甚至也没感觉到任何卑贱屈辱。
  白夜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不令她感到屈辱的性了。
  宋凝担心白夜会把她带她来这个房子这件事视作不怀好意,但事实上白夜从未这么想过。
  她知道那个女人带她到这的本意不是为了占有她。
  她也知道如果自己那天晚上表现出任何抗拒,宋凝不会像她这些年经历过的很多男人一样强迫她就范,这点她很确信。
  会做到那一步,不是因为自己也回应得很热情吗?
  宋凝实在不需要有什么愧疚。
  真是有趣的母女,她们虽然没有血缘,却都对彼此有着莫名的信任和了解。
  比如白夜确信宋凝不会强占她。
  又比如宋凝其实知道白夜没给宋思葭下毒。
  是的,她知道。
  尽管当初白夜在看守所的时候,是宋凝来劝她认罪的,可白夜却知道,她知道自己无辜。
  整个杨家,大概只有这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母亲”知道自己不是那样的人。
  她被捕以后,他的亲生父亲和哥哥从未来看过她,杨安甚至早早登报与她脱离父女关系。白夜知道,那个男人会这么决绝,是真的相信了她会狠毒地对亲姐姐下手。
  可宋凝不同,她到看守所劝她认罪的时候,只说物证确凿,就算白夜进行无罪抗辩大概率也会输掉案子;而如果她认罪,她们夫妇可以劝说宋思葭给她出具谅解书为她减刑,强调这是对她最好的做法。
  白夜问宋凝是不是真的相信她做过,女人只是沉默。
  “我明白了。”
  这个女人知道她是无辜的,可如果她说出真相,代价会是她的亲女儿。
  她叫了宋凝十多年妈妈,可她终究不是她的亲生孩子。
  真是可笑,那些与她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没有一个了解她的本性、没人相信她不是一个会为男女感情伤害她人的孩子;而唯一真正了解她为人的,却是一个没有血缘的外人,可惜在这个局里,宋凝有更重要的家人要保护。
  所以白夜签下认罪的供述,为这场姐妹相残的闹剧拉下帷幕。
  白夜自然不能说很高兴宋凝的选择,可她渐渐也想明白了,选择自己的亲女儿是人之常情。如果把她放到宋凝的位置,在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和自己亲生女儿之间,她有可能也会选择伤害他人来保全自己的亲女儿吧。
  尤其是在经历了监狱的黑暗以后,她很理解一位母亲不想让她娇养了20年的掌上明珠落到那种境地的心情。
  因此白夜虽然也曾为被舍弃痛苦过许久,但却没有真正恨过宋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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