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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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昭年啧声:“那是。”
  他从卡座背后拿出一个黑色的大包,林留溪目光被吸引过去——这是他的吉他。
  差点都忘了谢昭年还会这个。
  高一那年谢昭年可是凭着这把吉他和周杰伦的歌曲在运动会上一举成名。林留溪记得特别清楚。那几周表白墙上全是他弹曲子的照片,还有问谢昭年联系方式的。
  还是当年的那把吉他,这么多年被保养的很好,林留溪惊叹的同时发现面板上多了串英文:18lovx18888always
  真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爱是会在细节中体现出来的。
  和谢昭年在一起后她发现很多的细节,他会记得她喜欢吃重一点的口味、喜欢侧着睡、喜欢用投影仪看电影纪录片、薯片喜欢吃黄瓜味的、可乐喜欢喝可口可乐很少喝百事……
  在林留溪极度渴望被爱的青春期,连亲生父亲都不记得她的生日,以至于她那时性格敏感缺爱,一点小事都可以炸毛。
  所幸,有人不在意她浑身的刺来爱她,把破碎的她捡起来一点点拼成完整。
  玫瑰找到了属于她的小王子。
  他很爱她。
  谢昭年试了试音。弦声清越。
  他坐在台上,只有他一人,灯光照他头发上,是她爱的少年在闪闪发光。
  林留溪站在台下,听他弹唱。
  少年低着头看弦,手指拨动着,时不时看向林留溪,目光何其张扬,却对她一人温柔。
  他唱的这首是周杰伦的《爱在西元前》。想想高中的时候,广播站里的歌在潮流中轮换,从电音到rap,但永远火的都是周杰伦。
  忙碌中的那一点点美好,拼凑成她完整的高中生活。
  林留溪认真地听他唱。
  一曲终了。她耳边瞬间爆发出热烈的鼓掌声。
  “谢哥牛啊!之前在国外联谊会上这么多人想听你弹唱你拒绝,原来是专门唱给嫂子听啊!”
  “唱这么好听不要命了!直接出道得了,有些人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才艺又过人!”
  “这么帅的嘛!这不和我们林医生是天生一对!”
  在众多好友的起哄声中,谢昭年走向她,他难得收起浑身的吊儿郎当,停在林留溪面前,低下头是似笑非笑道:“收了我的戒指,就不考虑嫁给我?”
  这话就像是笃定她会一样。
  林留溪若有所思:“都这么说了,那我考虑一下哦。”
  谢昭年笑了一声,盯着她飞扬的刘海,手插进兜里道:“我说真的。别考虑了,挑个好日子去领证呗。”
  她手中戒指闪耀,此刻灯光也是迷人。
  林留溪温声:“你既然都这么诚心诚意了,我就勉为其难答应好了。领证之前叫男朋友,领完证之后叫老公。”
  她看向他:“老公。”
  “那就麻烦你挑个好日子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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