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节(3 / 4)
沈莞眼睛要闭不闭的样子,一看就是困到了不行。
“睡吧,今天晚上放过你。”
他躺了下去,胳膊给她枕着,用手臂圈住了她的腰身,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有她在身边陪伴的真实感。
一夜,好梦。
次日,沈莞醒来,就听见了院子里的说话声,有沈政的、沈国良的,孙如这几天杂货店正是忙的时候,着急的骑着自行车就出门了。
沈莞起来穿上棉袄,将头发随意的捆成一团,出门去查看。
原来是院子里多了一只猫崽子,奶滋滋的发出微弱的叫声,在大雪天里冻得瑟瑟发抖。
家里的人正在讨论这狗崽子是哪里来的。
至于大狼狗地瓜,也是狗脸新奇,围绕着狗崽子转来转去的,引得沈老爷子都从屋里出来看热闹了。
“猫来财,狗来福,要我说,这猫崽子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搁我屋里养着,还能逮一逮老鼠。”
沈老爷子喜欢狗,但是大狼狗个头太大,在他屋里占地方不说,来回跑跳容易把他绊倒,所以即便老人家再喜欢,沈国良还是不允许地瓜经常去老人屋里打扰。
可猫就不一样了,猫的身体本来就娇小,又很灵活,能够轻松躲避障碍物,而且猫的生存能力很强,它自己能抓老鼠,哪怕一两天没人喂,也不会饿死。
老爷子借着这个机会,就将这只猫留下来自己养着了。
沈国良看老父亲实在喜欢,像小孩子似的眼巴巴的,也不好反对,于是就徒手拎起猫崽子,给老爷子送屋里去了。
沈莞也跟去看了看,猫咪是一只黄花梨,应该才满月不久,奶声奶气的叫声,还挺凶的,见了人害怕就会哈气。
“这小东西,你还呲的我!”沈国良被逗得哭笑不得。
小猫放在屋里会随处拉尿,于是沈莞就出门去找了一个旧得木头匣子,在里头装上煤灰,给它当厕所。
陆霆霄见她一早上起来就逗猫,过来提醒:“还不洗脸刷牙,收拾一下,饭早都做好了。”
“你们都吃完了吗?”沈莞问。
陆霆霄笑着摇头:“他们吃完了,我等你呢。”
“那我不吃了,去店里吧,随便做一点儿。”说完,她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我小哥是不是也回来了?”
陆霆霄:“嗯,今天一早,就去朱家找对象去了。”
沈莞道一句:“行吧,看来今天翠花应该不能去店里帮忙了,那就只有辛苦你喽,我的陆同志?”
第367章 年轻人的崇拜
陆霆霄听到自己媳妇儿要使唤自己去饭店做小工,自然二话不说答应了。
而且他也确实应该多去店里走一走,让别人都知道,他家莞莞,是有男人的。
事实证明,陆霆霄的想法还真不是多余。
这不,今天去店里给沈莞帮忙,碰见了之前总来的一桌熟客。
这几个人都是在平成县家境比较殷实的年轻人,平时朋友聚会,下馆子是常事儿,大饭店虽然也会去,但更多时候,他们还是喜欢来沈莞这里,因为她这儿能做的东西样数多,而且又实在。
“你是新来的?”一个年轻人上下打量着陆霆霄。 ↑返回顶部↑
“睡吧,今天晚上放过你。”
他躺了下去,胳膊给她枕着,用手臂圈住了她的腰身,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有她在身边陪伴的真实感。
一夜,好梦。
次日,沈莞醒来,就听见了院子里的说话声,有沈政的、沈国良的,孙如这几天杂货店正是忙的时候,着急的骑着自行车就出门了。
沈莞起来穿上棉袄,将头发随意的捆成一团,出门去查看。
原来是院子里多了一只猫崽子,奶滋滋的发出微弱的叫声,在大雪天里冻得瑟瑟发抖。
家里的人正在讨论这狗崽子是哪里来的。
至于大狼狗地瓜,也是狗脸新奇,围绕着狗崽子转来转去的,引得沈老爷子都从屋里出来看热闹了。
“猫来财,狗来福,要我说,这猫崽子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搁我屋里养着,还能逮一逮老鼠。”
沈老爷子喜欢狗,但是大狼狗个头太大,在他屋里占地方不说,来回跑跳容易把他绊倒,所以即便老人家再喜欢,沈国良还是不允许地瓜经常去老人屋里打扰。
可猫就不一样了,猫的身体本来就娇小,又很灵活,能够轻松躲避障碍物,而且猫的生存能力很强,它自己能抓老鼠,哪怕一两天没人喂,也不会饿死。
老爷子借着这个机会,就将这只猫留下来自己养着了。
沈国良看老父亲实在喜欢,像小孩子似的眼巴巴的,也不好反对,于是就徒手拎起猫崽子,给老爷子送屋里去了。
沈莞也跟去看了看,猫咪是一只黄花梨,应该才满月不久,奶声奶气的叫声,还挺凶的,见了人害怕就会哈气。
“这小东西,你还呲的我!”沈国良被逗得哭笑不得。
小猫放在屋里会随处拉尿,于是沈莞就出门去找了一个旧得木头匣子,在里头装上煤灰,给它当厕所。
陆霆霄见她一早上起来就逗猫,过来提醒:“还不洗脸刷牙,收拾一下,饭早都做好了。”
“你们都吃完了吗?”沈莞问。
陆霆霄笑着摇头:“他们吃完了,我等你呢。”
“那我不吃了,去店里吧,随便做一点儿。”说完,她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我小哥是不是也回来了?”
陆霆霄:“嗯,今天一早,就去朱家找对象去了。”
沈莞道一句:“行吧,看来今天翠花应该不能去店里帮忙了,那就只有辛苦你喽,我的陆同志?”
第367章 年轻人的崇拜
陆霆霄听到自己媳妇儿要使唤自己去饭店做小工,自然二话不说答应了。
而且他也确实应该多去店里走一走,让别人都知道,他家莞莞,是有男人的。
事实证明,陆霆霄的想法还真不是多余。
这不,今天去店里给沈莞帮忙,碰见了之前总来的一桌熟客。
这几个人都是在平成县家境比较殷实的年轻人,平时朋友聚会,下馆子是常事儿,大饭店虽然也会去,但更多时候,他们还是喜欢来沈莞这里,因为她这儿能做的东西样数多,而且又实在。
“你是新来的?”一个年轻人上下打量着陆霆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