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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By吴浩宇
  周日回家,我妈也就发现了我手上的伤。
  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避重就轻地给她复述了一遍,她把我好好说了一顿,明明受伤的是我,念叨来念叨去大都是埋怨我不小心,听得我自讨没趣。
  医生和我妈都叮嘱让我右手别碰水别使力,可右手是我的惯用手,左手干什么都不方便,多数时候仍然是下意识就用右手上,不注意的次数多了,伤口没愈合反倒发了炎,中间去医院重新包扎了一次,拆线的日子就又往后延了一周。我妈这次干脆骂了我一顿,让我老老实实回家住算了,她每天绕个路把我送到学校,无非就是再早点起床的事。早起我是一万个不乐意,跟她磨了半天,保证好好保护手,伤口长好前再不出任何问题,我妈拗不过我,才同意我继续在这边住着。
  我一面应付着日常学习,一面适应着用左手料理生活,做起事来事倍功半,每天都焦头烂额烦得要死。我有理由偷懒和休息,但我尽量让自己忙着,因为一旦发呆走神,就会想起张天乐来。
  上次我回家在客厅里坐着看电视,看着看着就盯上电视柜旁立着的吉他包走了神,于是索性关了电视,把吉他从包里拿出来,凭记忆开始弹。那时候右手刚缝针没两天,裹着纱布,我就只能僵着手指,动手腕来拨弦,左手在指板上别扭地按着仅会的几个和弦。
  接着又想起那次有点飘了,端着架势跟张天乐装我还能捣鼓两下乐器,把他唬得跟真的似的。
  我是有吉他,但我根本不会弹。小时候很短暂地学过一段时间,失去兴趣就不再学了,可惜了我妈以为我终于找到了什么兴趣爱好,设备和教材都置办得齐全。现在这把吉他上装的还是适用于初学者、材质较软的尼龙弦,我还没弹熟练,还没换上钢弦,还没学过调线,还不会用拨片,就对它失去了兴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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