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1)(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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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吴浩宇周六走得早把我甩了,周五晚上我赖在他家,他也没说什么,正合我意,省得我再找理由搪塞他让我老实上课的劝说。
  周六一早我按生物钟的时间早早醒了,喊醒吴浩宇,各自收拾妥当后就出了门。现在正值换季,感冒生病的人多,周末大清早的医院里也是人头攒动,挂号拆线包扎拿药这些程序都快得很,时间多半都耗在了排队等待上,全程我百无聊赖,中途出去买了趟早餐就无事可做。
  吴浩宇的伤口愈合得不错,终于不再是一条粗大可怖的口子,只是缝合过后的印子和新肉长得凸出且不规则,我皱了皱眉,问拆线的护士:这会留疤吗?
  当然会了,这么深的口子,还能指望不留疤啊?
  我讪讪地闭了嘴,似乎问了一个很蠢的问题,护士继续给吴浩宇上药包扎,只有他翘着嘴角在笑。
  好了,三天不要沾水,回头自己可以把纱布去了,不要抓挠,痒了就擦药。说罢护士惋惜地拍了拍吴浩宇的手背,埋怨道:小帅哥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看的手怎么就给留下疤了,以后长好了来院里美容科做激光啊。
  吴浩宇打着哈哈道了谢,出去后我问他:你做祛疤吗以后?
  做个屁,大男人祛什么疤。
  我又讪讪地闭了嘴,跟着他下一楼大厅拿药。
  出医院后我们乘地铁回学校。这个钟点地铁里难得不是人挤人,但也没有座位,我跟吴浩宇找了个角落站着,他用左手扶着栏杆,右手自然地垂在身侧。
  我靠着车厢墙壁,把他的右手拿起来观察。我以前没注意过,吴浩宇的手确实挺好看的,指头长且直,骨节不大也没变形,但看起来又是有棱角的手,指甲也修剪得干净整齐,唯一美中不足,就是虎口处贴着纱布和胶带,而纱布底下的伤口,以后还不知道会长成什么样的疤。
  我正胡思乱想出神,吴浩宇不经意地把手抽了回去,可惜吗?
  什么?
  留疤。
  可惜啊。
  怎么个可惜法?
  我无言以对,不知道吴浩宇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接着说:可惜什么,我身上的疤又不止这一条。
  我一怔,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整个人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吴浩宇向来不是个尖锐的人,可他时不时的尖锐总是能戳得我哑口无言。
  列车在飞速前进,车门玻璃外漆黑的隧洞和车厢里明亮的灯光形成强烈反差,像镜子一样映出吴浩宇的身影,没一会隧洞里开始闪过电子广告灯,玻璃上不再是他完整的身影,反倒是他的脸被映得斑斑驳驳,列车快要到站了。
  吴浩宇问我:差不多中午放学了,直接吃饭去?
  我说:好。
  我们在距离学校两站路左右的商业区下了地铁,找了家店吃午饭,随后一路溜达着回学校,算算时间刚好赶上下午上课。
  走着走着,我突然问:喝奶茶吗?
  你怎么突然爱喝那玩意了?
  我没回答,紧接着又问一句:喝吗?
  随便。
  学校附近的奶茶店,来来回回就是那几个,我确实不爱喝,所以总共也就去过两次,一次是这次,还有一次,是上次。
  我的目的根本也不是喝奶茶,跟吴浩宇说让他点跟他一样的就可以了,只不过我的要加冰。
  他被人拿奶茶冰过脸一次,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就在这家店,然后两个人嬉笑着出去了。昨天他用冰块给我敷脸的时候我也回想起了这一茬,只不过当时那个情景不好提起来,现在我就跟他坐在这家店里,空空荡荡只有两三个人,不再是那天的人满为患,他就站在我旁边,饮料也依然是两杯,只不过一杯是我的,一杯是他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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