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15节(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朗华也没跟她争,微微一笑,不紧不慢地吃着。
  沈南瑗并不着急,抓了把糖炒栗子,慢悠悠地剥着。
  反正她回家也没事,倒不如跟有意思的人呆在一起,没准儿还能有所收获。
  朗华吃完了之后,问她:“沈小姐有兴趣一起逛逛吗?”
  “好啊!”沈南瑗欣然同意。
  作者有话要说:  随机红包啊啊啊啊
  双十一剁的手长回来没有?马上就双十二了
  第56章 小兔崽子
  两个人顺着青石小路一直朝南走, 朗华没说接下来要去哪儿,沈南瑗也没问这个问题。
  走了一小段路, 朗华哈哈笑着问:“沈小姐, 对谁都这么相信的吗?就不怕我把你给卖了?”
  沈南瑗一回头, 骑着自行车的吴茂车把一拐, 差点没摔死自己。
  她又转回了头, 同朗华道:“看见没,我有保镖。”
  朗华吃云吞面的时候, 就发现了对街胡同鬼鬼祟祟的两个人。
  他抿着嘴一笑,“沈小姐, 总是让我出乎意料。”
  “朗先生也是。”沈南瑗意有所指。
  朗华知道她说的是那天的事情, 瞥她一眼, 心里是赞叹。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 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
  可她呢, 虽然也好奇, 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 偏头停顿了一下,问:“朗先生, 天京比泷城好吗?”
  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
  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 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相当于首都。泷城就是再发达,还是比不过天京。
  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 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说:“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就好比,泷城和岭南,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而是我喜欢那里!”
  朗华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沈小姐所说,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所以我喜欢这里。”
  他的话说的没有破绽可挑。
  朗华停顿了一下,偏了头道:“沈小姐,想去天京吗?”
  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开溜的首选地。
  那里局势复杂,并不利于发展。
  但作为跳板的话,那里无疑是合适的。
  沈南瑗的眼睛一亮,点头,“自然是想去的,老话不是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